世界上,有光明的地方,一定就会有黑暗。光明越强,黑暗就越强。
当你以为自己身处光明之中,却不知道早有一双眼睛,在暗中处耽视着你……
同样,有善就会有恶。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来敲门的是天使还是恶魔。
近日一则让人揪心的新闻,传遍了网络。
“湖北十堰21岁女子晨跑后爬公园失踪,找到时已遇害。”
真是一件让人痛心的事。
据朱某甜的父母表示,女儿生前有晨跑的习惯,每天坚持5点多就出门晨运。朱某甜的父母很早就离婚并分居,女儿一直跟着母亲在深圳生活。而近日她回到湖北十堰父亲身边,准备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却在家附近晨跑时遭遇不幸。
父亲曾叮嘱女儿,不要那么早出门。朱某甜当天在早上7点40左右还曾联系父亲,到8点多父亲再次打电话时就联系不上女儿了。失踪之后家里就开始寻找,一直到晚上还没有消息后就报警了。
朱某甜在遇害前情绪正常,据其闺蜜透露,该女孩性格开朗,刚刚毕业没多久,社会关系也比较简单,事发的前一天晚上也没有任何异常表现,俩人还在一起吃了饭。
所以,这是一起偶然事件。
新闻播出以后,每个家庭有女儿的父母都开始紧张起来。
网络上各种“说教”的声音也不断响起,例如女生不要独自一人上路、晨跑不要太早、不要去太偏僻的地方等等。
甚至,连朱某婷的父母也开始被“指责”起来,认为女孩的死与父母的监督不严有关系。
当然,还有对凶手的痛恶。欣慰的是,警方通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男,41岁,竹山县人)。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相信女孩遇害的过程很快也会真相大白。
面对这样一个悲剧,除了惋惜、批判,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从犯罪的角度看,这是一起偶然的犯罪事件,应该是冲动犯罪的后果。
朱某甜和犯罪分子并不相识,只是在偶然的机会下,被犯罪分子盯上。她的出现,点燃了犯罪分子心中邪恶的火苗,于是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也许,换作其他女孩,在那个时间地点经过,也会如此。
只是,刚好是朱某甜,遇上了罪恶。
这个是偶然事件,它发生的几率是不恒定的,而且是个人行为,并不是社会普遍的现象。
一个成年人,已经具备判断危险指数的能力。
所以,指责朱某甜父母教育不到位,是不够客观的。父母总不能用绳子捆住子女的手脚,让孩子什么也不能够做,这也是不现实的。
好比一个人去旅游、一个人去国外留学、挑战极限运动等,这些事情都是有风险的,也存在着危险因素,可是仍然有很多人去做。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对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够主导自己的人生。
就像朱某甜一样,她已经坚持晨跑多年,所以理所当然觉得危险不会降临到自己身上。
然而,有些偶然的东西,实质也是必然的存在。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从来都不懂得游泳,他会有勇气去水深的地方冒险吗?
不会的。只有自认为游泳很厉害的人,才会敢于挑战深水区域。
所以,对于从来都没有遇到异常情况的朱某甜来说,当天去晨跑,也自然不会提高警惕。但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根据“墨菲定律”,你越不希望发生什么,往往就越容易发生什么。
其实,父亲早已叮嘱女儿要小心,也是有这样的顾虑。
结果,真的出事了。
这个是概率事件,世界上每天都有犯罪事件发生,但你遇到的几率其实并不大。
而且,大多数犯罪的发生,都是个人行为,而不是社会性的大事件。
只是,每当有犯罪事件出现,就会被报道出来,我们才会感到不安全与危险伴随着自己周围。
在很多人日常生活中,也许从来都没有遇到过被侵犯或被伤害。
相比于出事的概率,平稳度过是大部分人的常态。所以,人们才会有侥幸的心态,放任一些可能会出现危险的行为发生。而这一部分人,都是被长久以来的“成功感”赋予了自信。
任何事情都是两面性的,有自信是好事,它可以让人勇往直前,突破自我;但是,瞻前顾后也未见得是坏事,它可以让人规避风险。
所以,我们遇到什么际遇,除了有偶然的成分,也有必然的成分。
偶然,是因为每个人、每件事在时空里的相遇与迸发,是随机的;必然,是因为人们每种行为都有特定的规律与特性,跟习惯、个性、思维、观念等有关,而这些是长期形成的。
当一个人,在自己形成的惯性规律里,在某个时间地点恰好满足了别人实施犯罪的条件(主观和客观兼备),就会产生某种必然的结果。
正如朱某甜,在日复一日的晨跑中,都没有发生过危险,那是因为她过去的经验告诉她,晨跑是安全的。
但是,当某天她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仍然沿用自己以往的经验,就给心术不正的人提供了犯罪的机会。
为什么偏偏是她,因为只有她在那个清晨经过,只有这个女孩独身一人出现在犯罪分子的眼前。
而这个偶然的遇见,却是源于她坚持了很久的健康习惯。
这告诉我们什么呢?
这让我想起很多独自旅行的女孩子,有的也经历过同样的遭遇。
独自上路做背包客,是很多年轻人的梦想,也是他们证明自己独立的标志。但是,对于女孩子来说,这也是一件伴随着危险的事。笔者想说,独自上路虽然危险,但真正遇害的还是少数。
就像我自己曾经也一个人旅行,当时母亲也是非常担心,最后顺利完成旅程,也是我人生中很难忘的经历。
我也看过一本书,是一个女生独自游欧洲的经历,她一个人坐火车、和陌生人搭讪、在异乡打工,可是都没有遭遇伤害。
那是因为,“独自上路”不是遇到危险的根本原因,没有周全的计划和细节上的忽视,才是致命的关键。
人生在世,不能因为被狗咬了,从此就见狗就跑;不能因为失恋过一次,从此就不再与异性交往;不能因为害怕危险,从此就躲在象牙塔里不再迈出社会。
这是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思维,治标不治本。
我们更不能因为害怕黑暗,就连光明也不再拥抱。
而一颗善良的心,不应该被黑暗吞噬。当善良和恶相遇,当光明与黑暗重叠,一定会互相撞击,不够强的一方会被伤害。
犯罪的人,很可恶。他们很多都是游手好闲之人,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或者经历很复杂,内心缺乏爱和同理心、责任心。这些人,生活的世界是另一个样子,他们的作恶自会得到社会的惩罚。
女性,就是相对弱的一方。或者说,手无寸铁的人,容易成为被伤害的对象。
你永远斗不过一个处心积累要害你的人,你也斗不过一个内心冷漠、阴暗的人。
不是任何事情,都归咎于社会环境;不是任何伤害,都是人性的使然。
有些东西,它就是一个偶然与必然的结合。
我们能够做的,是尽可能在自己可控的范围内,做最有把握的事。
黑与白总是共存的,这个世界也是善恶并存。
即使你身处光明,也总有一双眼睛在黑暗中耽视你。
我们无法驱赶所有的危险,但可以让更多的光明照耀在自己周围,让黑暗中的人无处可遁。当积极足以抗衡消极,当光明让阴暗感到害怕,也许安全就离我们更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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