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用户主动错避峰用电,助力四川电网电力供应平稳有序,7月1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四川电网试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将通过经济激励鼓励用户与电网企业签订协议,主动参与并有效执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的电力用户,可通过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临时减少的电量执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电价标准为0.4元/千瓦时,助力企业用户的用能成本进一步降低。

具体而言,供电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且单个户号主动错避峰响应能力不低于200千瓦的工业用户,在与国网四川电力签订主动错避峰负荷响应协议后,可参与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并纳入全省主动错避峰负荷资源库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为约定响应。响应启动后,由国网四川电力根据电力电量供需缺口规模,提前1天向主动错避峰负荷资源库内的电力用户发布响应规模、响应时段等。电力用户在收到信息后及时确定是否参与响应及参与响应的负荷量。当电力用户累计参与响应的负荷量达到电力电量供需缺口规模时,国网四川电力停止向用户发布需求信息,并根据用户确认结果形成次日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执行方案,电力用户按照执行方案在响应时段自行调整用电负荷完成响应。

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政策资金从何而来?《通知》表示,将四川电网尖峰电价增收资金作为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政策资金来源,并严格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安排使用。当尖峰电价增收资金使用完后,当年内不再实施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政策,若仍有电力供需缺口,将通过有序用电等其他需求侧管理手段解决;若当年资金存在盈余则滚动纳入次年资金来源规模。

在启动条件方面,《通知》强调,当国网四川电力预测用电负荷需求超过最大供应能力,预计将出现全网或局部电力电量供需缺口时,可启动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同时,结合我省电力市场改革情况,未来将进一步研究建立主动错避峰负荷响应电量及价格的市场化形成机制,并逐步扩展至省属地方电网、地方电网。

红星新闻记者 钟茜妮 实习生 吕佳羽

编辑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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