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
宁波余姚低塘派出所接到村民求助
当天上午10点左右
洋山村村民在家里的捕鼠器中
发现一只陌生的小动物
它长嘴巴,鼻子有点像猪
脸尖尖的有点像老鼠,尖牙齿,长爪子
由于不知道是不是野生保护动物
于是这位村民急匆匆把小动物
送到了低塘派出所
原来,小家伙的学名叫鼬獾(yòu huān),属于獾类中体型较小的一种,俗称猸子、山獾、白猸,头大、猪鼻,头顶和面部有明显大白点,背部为深棕色或灰棕色。脚短,有利爪,肛门有腺体,受到威胁时还会释放臭气。
主要栖息在海拔1000米以下的丘陵、山地,在岩缝中筑巢,黄昏和晚上活动,爬树本领高超,以水果、昆虫、小动物和蠕虫为食,属于国家重要生态、科研、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随后
救护站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
一起对这只鼬獾进行了身体检查
确认其身体状况无碍后
将它带至安全地
放生回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近年来,随着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珍稀野生动物逐渐回归人们视野。大家如果遇到野生动物来“做客”的情况,不要自己随意处置或进行非法售卖,应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新闻多一点
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和二级,除了这些,还有一类叫“三有动物”。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常见的动物主要包括麻雀、斑鸠、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对于“三有动物”,它们同样受到保护,不允许猎杀。
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 杭州交通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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