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基层立法联系点聚起民意民智)

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

【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

光明日报记者 李丹阳 光明日报通讯员 孙瑜

普通百姓的意见也能直通最高国家立法机关——这对于上海市虹桥街道的群众而言,早已不是新鲜事。自2015年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街道居民已为数十部法律的制定修改献计献策,当了近30年居委会主任的全国人大代表朱国萍感慨:很多人眼中“高大上”的立法工作,走进了寻常百姓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湖北省襄阳市、江西省景德镇市、上海市虹桥街道和甘肃省临洮县建立了第一批基层立法联系点,2020年,又新增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义乌市等6个立法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立法“直通车”班次多了、线路广了,惠及民生更实了。

民意直通全国人大

立法工作以民意为基石,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如延伸至街巷间的触角,是汇集社情民意的有效载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曾收到一条意见:关于家庭暴力惩戒中缴纳和没收保证金的内容,鉴于每个未成年人家庭经济条件不一样,建议修改为对发生此类情况的监护人予以教育为主。这一建议最终得到采纳,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它竟出自中学生之手。

原来,为了更深入了解这部法律保护的对象,上海市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曾专门走进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征求草案修改意见。学生们积极响应,提出了涉及课外补习班、教师惩戒权、预防家庭暴力等诸多问题的宝贵建议。来自中学生的修法建议最终被采纳,成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的最佳代言。

在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类似的建议源源不断地输送至最高立法机关。2016年民法总则草案,听取62人意见,采纳1条;2017年电子商务法草案,听取79人意见,采纳3条……在民法典起草过程中,全国人大工作人员几次到这里召开座谈会征询意见,联系点对物权编和婚姻家庭编提出的多条建议被采纳。

“我们的任务,就是搜集来自最基层的,原汁原味的声音。”虹桥街道党工委书记胡煜昂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在接受媒体专访时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先后就80多部法律草案和立法计划,向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收到了4000多条意见,其中很多都在法律草案中予以采纳。

“基层立法联系点确实可以让立法工作机构的‘眼睛’和‘耳朵’直接延伸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学校、社区,能直接听取基层一线的单位和干部群众对法律草案的意见。”臧铁伟说。

民智融入法治建设

对立法工作来说,既需要充分贯彻群众路线,体现民主性,也需要专业的智力支持,体现科学性。

地处上海、苏州之间的江苏省昆山市,位于长江三角洲太湖平原。2020年7月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后,昆山接到了一项重任:开展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草案的意见征询。

一个立法联系工作网络适时发挥了作用。昆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月林介绍,联系点依托全市区镇“人大代表之家”、律师事务所、总商会、台协会、高等院校等设立了18个立法信息联络站,依托全市1593个社会治理网格设立了立法信息采集点,两个阵地织成一张联系网;立法联系协作单位、立法联系宣讲团和立法联系顾问单位又组成了一个智囊团,实现立法建议广泛性和专业性的结合。

汇聚民智,精研细作。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和利用全市智力资源,同步开展专题课题调研。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关于长江保护法草案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扎实呈现了昆山地区水资源的基本情况、标准执行情况和污染治理现状,深挖水生态修复困境和地方有益探索,并分类梳理了基层企业群众、执法部门、法务工作者三方面的意见建议。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对长江保护法草案的67条修改意见,10条被采纳。

据了解,除昆山、襄阳、景德镇联系点受委托开展长江保护法草案专题调研外,2020年新增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全部参与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立法工作专题调研,还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积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宣传活动,在民法典实施之际主动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三个功能彰显优势。一是社情民意的‘直通车’功能,能够把基层民意直接传递到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减少了‘肠梗阻’;二是法治宣传‘播种机’功能,让基层同志讨论法律草案、法律修改、法律解释,本身就是一种普法活动;三是法律实施‘检测器’功能,社会基层是否认同立法是法律实施的重要基础。”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院长郝铁川说。

在全国人大的带动下,各省、市级人大常委会相继开展试点,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创新形式,不断丰富着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形式和渠道。

《光明日报》( 2021年01月23日02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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