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天下父母心。
父母的好处,一天一夜也说不完,也说不清。
可是有些“好处”,并不是儿女想要的,反而是父母一厢情愿的。若是父母不能理解,那就是做了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把儿女的人生搞砸了。
在婚姻大事上,父母期待儿女的小家庭和和美美,但实际行动,却和想法背道而驰。
以下几种父母,无形之中就对儿女道德和感情绑架,成了儿女找对象的一道坎,需要认真反思,及时改变。
01
第一,拼命阻扰儿女恋情的父母,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在儿女身上。
诗人徐志摩,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但是他和陆小曼的婚姻,却一直不被父母认同。
徐志摩在认识陆小曼之前,已经婚育;陆小曼也是有夫之妇。加上陆小曼存在吸烟、生活奢靡等情况,导致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非常失望。
徐志摩意外过世后,徐申如拒绝了陆小曼前来送别。徐申如还早早断了对徐志摩、陆小曼的经济供给。
真正了解徐志摩和陆小曼的人,也应该理解徐申如。毕竟,徐申如是一个实干家,还热心于公益事业,创办贫民习艺所,救灾等,都有他的一份子。
《民国人物传》里点评徐申如:“因兴办实业,蜚声浙江。”
所有的“不近人情”背后,都有一份难得的深情,只是这份情感,儿女们不能深入体会。
反过来看,很多父母单纯凭借自己的眼光和经验,去判断儿女找的对象,也是不对的。因为两代人的观点不同,对爱情的理解也不同。
既然是自由恋爱阶段,那么我们就要从多角度去理解爱情。作为父母,发现儿女的爱情有不靠谱的地方,应该说出来,但是儿女执意如此之时,就应该学会“旁敲侧击”地帮助儿女修正爱情。
也许,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姻,得到了徐家的认可,又会是另外的结局。
爱情本身并没有错误,是爱情和生活、事业、几个大家庭、人际关系、人生格局等现实条件联系起来,就会有错误了。两代人看问题的角度问题,才是“反对或者同意”的根本所在。
如果儿女的婚姻,阻挡不了,就应该学会“疏导”,这样一来,家庭就顺了。
02
第二,把金钱看得太重的父母,把儿女的婚姻当成了赚钱的筹码。
因为彩礼问题,导致儿女的爱情,在关键节点失败的故事,比比皆是。
也有一些年轻人,为了彩礼,背负了债务,持续多年都过着困顿的生活,为了生活费用问题而争执不休。
特别是一些经济条件不错的父母,脑海里一直浮现出“门当户对”四个字。如果自己的女儿遇到了穷小子;儿子遇到了灰姑娘,一准是难受的。
认真计算一下,培养一个女儿,确实要花数十万。要是女儿出国留学,那么费用高达百万,也是有可能的。
但是爱情的价值,不一定能用金钱来衡量。正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明代作家冯梦龙写过一个叫马任的男人,父亲在福建延乎府将乐县做官。从门当户对的角度出发,马任找了对象黄氏。
黄氏的当地的财主的女儿,自然也认定了这门婚事。
事不凑巧,马任的父亲卷入了官场是非,丢了官职,还失去了家庭财产。从而黄家就不认马任这个女婿了。
孤苦无依的马任,去了京城谋生。黄氏背着家人,偷偷帮助马任,让其考上了进士。再往后,两个的人的婚姻,得以顺利进行。
可见,人生沉沉浮浮,财富也会有得有失。那些把钱财当成“衡量标准”的父母,往往会错过社会上的“潜力股”。
要知道,穷小子可以变成土豪,富豪可以变成穷人。只要一个人积极劳动,成家后可以承担养家糊口的责任,就都是可以靠得住的人,何必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呢?
03
第三,离婚之后,还彼此伤害的父母,让儿女在爱情里很为难。
在我住的小区里,有一个叫老林的男人,找了对象小春。
老林准备和小春结婚,但是结婚的过程,非常折腾。小春的父母离婚了,又重新组建了家庭。小春在两个新家庭里,轮番居住,没有少看后爸后妈的脸色。
小春的父亲,索要十万彩礼,母亲需要十五万。结婚仪式,父母的意见不一致,还因此闹起来了。
说直白一点,小春的父母都很自私,也没有办法坐下来谈一谈。
现如今,离婚的夫妻并不少,但是离婚之后,还纠缠、伤害的夫妻,就不多了。
父母的婚姻破裂之后,不把儿女当人看,还借用儿女的婚姻来赚钱或者提升自己的形象,显然是错误的。更错误的是,父母的吵闹,导致儿女惧怕婚姻。
爱情也好,婚姻也罢,好聚好散,才能把感情的伤害降到最低。
不管多大的怨恨,都不要转嫁到儿女身上。这才是对选择。
04
真正靠谱的父母,是儿女婚姻和小家庭的“保护神”。
儿女的婚姻观、价值观、家庭观都是父母言传身教的,传递幸福的信号,比“彼此干涉”更重要。当父母发现两代人之间的矛盾时,应该主动看清自己,也深度了解儿女的爱情。
找到了两代人之间的共同点,又能包容彼此的不同点,事情就好办了。
作家亦舒《小紫荆》里写道:“无论多豪华的婚礼都不代表幸福婚姻,两个人终生相处和睦与否和筵开几席、多少首饰全无关联。”
父母在儿女奔赴幸福的“助手”,而不是“黑手”,千万别站错了位置。
作者:布衣粗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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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配图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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