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获悉,为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出行,进一步加强市区出租汽车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对重点疑似人员行程轨迹实施及时、有效追溯,自2月19日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邢台市区出租汽车启用实名登记乘车。
据了解,邢台市区正在运营的出租汽车均配备出租汽车乘客实名登记系统二维码。市民乘坐出租汽车时必须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体温检测,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实名登记,要如实填写姓名、电话号码、上下车地点等信息。未携带手机或使用手机不便的,由出租汽车驾驶员协助登记。
出租汽车驾驶员具体负责乘客实名制信息的登记,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项。疫情防控期间对未按要求落实出租汽车乘客信息登记的出租汽车企业、出租汽车经营者、出租汽车驾驶员,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实名登记有关信息使用专用服务器保存,仅为疫情防控追溯使用,严防信息外泄和非疫情防控使用。
广大市民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积极配合出租汽车司机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凡不按要求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的乘客,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燕都融媒体记者 张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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