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军机大臣、大学士往往身兼多职,所以在书写公文署名时就比较麻烦。兼职少的还好说,比如说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这一类的,写全了也用不了几个字。可要是像和珅那样身兼数十个要职的宠臣,就不可能全都列出来。
那么,朝廷对此有没有什么具体规定呢?御史翻阅了相关的史料,倒是没有发现类似的记载。不过从一些奏折、奏疏中和笔记中还是能看出一些端倪。
一、如何署名要分场合。大臣私下给皇帝汇报工作,按例要写奏折。奏折的保密性很强,一般是外省大员单独呈给皇帝的,在京大臣都是当面汇报。
从雍正、乾隆二朝的情况来看,奏折署名很简单,比如山东巡抚就写“山东巡抚臣某某谨奏”或“山东巡抚臣某某跪奏”。
当然,“臣”的称呼仅限于汉臣,若是旗人则要称“奴才谨奏”或“奴才跪奏”。
在京大臣给皇帝上的书面报告,大多是奏疏一类的。奏疏与奏折不同,不要求保密性,也可以理解大臣是代表某个部院给皇帝提出的意见。
比如皇帝遇到一些难以决策的事务,按例要发大学士九卿会议,并让诸臣以书面的形式给出自己的意见。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得上疏,奏疏的格式比奏折要严谨得多,大臣在署名的时候,就得列出主要的官衔。
不过需要注意的,奏疏上列出的官衔也非全部。比如某大臣兼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学士、军机大臣、户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经筵日讲官、正红旗都统。
那么在写奏疏的时候,只需写武英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就行,这是因为这三个职务皆为实职,在朝政方面有很大的发言权。至于军机大臣不过是临时性的差事而非官职,故而在任何公文中,都不会书写“军机大臣”的字样。
经筵日讲官级别一般不高,写不写无所谓。至于正红旗都统,虽然级别很高,但朝堂之上向来重文轻武,武职官员少有发言权。
二、以张廷玉、傅恒的奏疏署名具体分析。
在一些重大庆典活动中,比如新皇登基、大婚、万寿节等,或是遇国家重大事务,比如祭祀、献俘、编书等,大臣给皇帝上的奏疏就得按最高规格来写了。
乾隆四年,张廷玉主持编修的《明史》告成,朝廷举行了重大的仪式。张廷玉奏疏中的署名为:“经筵日讲官太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学士议政大臣兼管吏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世袭三等伯”。
而此前张廷玉给乾隆上了一道关于京察的奏疏,署名仅为“保和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可见不同场合之下差距之大。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张廷玉的全衔似乎存在几个问题。
一是经筵日讲官为何会排在首位?前面说了,经筵日讲官属于差事,且一般都是翰林院中的饱学之士级别不会太高,按例不会排在第一位。
这也是有原因的,经筵日讲从宋代开始就有,康熙时期,经筵日讲成为皇帝每日的必修课程,给皇帝讲课的这些官员也就成了皇帝近臣,级别不高但对政务有很大的话语权。
至乾隆时期,经筵日讲走样了,更多的是赐给大臣的一种荣誉。乾隆初年,张廷玉、鄂尔泰等几个大学士皆为经筵日讲官,这也表明乾隆帝将经筵日讲作为一种至高荣誉标配给了几个心腹大臣。
我们可以这么认为,乾隆时期衡量一个大臣是否得宠,就看他是不是兼着经筵日讲的差事,所以大臣将经筵日讲列在首位合情合理。
二是既然有了太保为何还要注明太子太保?太保属于三公,太子太保属于三师。清代生前获赠三公的很少,不超过五个人。
明清两朝公孤、宫保衔的赐予是可以叠加的。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同一类型的宫保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比如大臣第一次获得太子太保衔,第二次又获得太子太傅衔,那么此前的太子太保衔就算是作废了。
同理,大臣第一次获得太保衔,不久又获太傅衔,那么按例太保衔作废。但是公孤衔与三师、三少衔是可以叠加的,张廷玉即属此例。故而在太保之后要注明兼太子太保。
第三是世袭三等伯为何排在最后?清代异姓爵位中,公、侯、伯为超品,不论是品级还是俸禄都要高于正一品的大学士。按说,爵位应该排在官衔之前,如此才能名实相副。
其实也不是这个情况,清代严格实行爵、职分开的制度,爵位是爵位,官职是官职不可混淆。大臣为国效力,其根源在于官职与爵位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有些高级爵位的获得者,并不担任实职,故而他们只拿俸禄而不能参与朝政。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大臣在署名的时候,要将爵位放在最后。
比如乾隆十四年,傅恒在奏疏中也列出了他的官衔全名:“经筵讲官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学士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兼銮仪卫事兼管户部事暂管三库内务府大臣一等忠勇公。”
说到这里大致也就清楚了,如果还有什么问题,诸位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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