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湖北省政府网站发布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的意见》,给民族乡村发展加油。
2019年全部出列
《意见》首先介绍了发展目标。
到2019年,民族乡镇所辖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实现脱贫出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到2020年,全省民族乡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且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万元;各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万元;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达到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努力把民族乡村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生态优美、风情浓郁的美丽乡村。
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发展资金不少于50万元《意见》指出,民族乡村所在的市(州)和县(市、区)财政按规定设立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不少于50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支持帮扶民族乡镇、村发展,并根据财政增加情况逐年增加。
对口支援《意见》指出,建立较发达县(市、区)对口支援民族乡镇机制。由全省经济发展综合排名前12位的县(市、区)分别对口援助12个民族乡镇。
参加对口支援的各县(市、区)应按照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地方财政收入的1‰安排援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支持民族乡镇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帮助民族乡镇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民族乡镇要充分利用好“1 1”工程平台和较发达县(市、区)对口支援民族乡镇机制,积极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
各相关市、州、县也要组织开展对民族乡村实施对口支援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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