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在我国民法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为什么说重要?因为,邻里关系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方的最基本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大了说,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从小了说,事关基层百姓的安宁祸福,很多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发生在这里。

绝大部分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聪明善良的老百姓都能自行的化解和处理,但总有那么一些人、一些事无法自行化解,有的时候演变成恶性刑事案件,不可不察,这是我们这些法律人需要用心加以研究的。那么,王律师就从法律角度谈一谈邻里关系的法律属性。从我国法律体系上看,以前,我国民事立法并不发达,大规模民事立法是近20年的事,第一部民事法律规范,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事,也就是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2017年生效的《民法总则》2021年正式生效的《民法典》,还有各种单行的民事法律规范、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等,构成了我国民事法律、法规体系中相邻关系的处理规范,基本是一脉相承的,只是繁简不同而已。

但这些规范都是的处理物权和物的利用关系而做出规定的,那就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有法律规定的从规定,没有规定的依习惯。这些都是从物的角度上,规范邻里关系的规定,不能不说有些缺乏人性化的考量。虽然有了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但王律师觉得,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是法律,规定是规定,现实是现实,现实中总有那么一些人面对事实和法律他们不去遵守,而是对抗和怠慢他。所以,王律师觉得,法律有的时候是给守法的人看的,对于不自觉遵法、守法的人总是没辙,特别是那个叫正义的家伙还经常迟到,这也是邻里之间发生矛盾和纠纷不能及时化解的根源。可是,但凡事物不可走向极端,如果一个人的不守法状态走向了极端,又不能得到正确的引导,矯治和纠正他,事态的结果可能会向着不好的方向发展。常言说,狗急了跳墙,兔子急了也咬人、也会登鹰。

邻里关系民法典怎么规定(邻里关系的法律属性)(1)

那么一旦到了这种情况,王律师以为,就必须想办法排除,也必须排除,就必须有国家强力机关的干预。必要的时候,不惜使用迟到的正义。但最归根结底的,还是需要人民群众自己懂得好自为之,自己能够化解矛盾和纷争,小利不可图,不以蝇头小利坏掉良心,常言说,使奸必有害,不是害人即是害己。最后,王律师送给大家一副古人的对联,叫做: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世间人法无定法,然后之非法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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