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对水产制品的监督抽检信息,其中1批次不合格,涉及有机污染物污染问题。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青岛市城阳区顺意发干海产品店销售的标称为青岛佳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鳕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青岛百川汇海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
食品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单位||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任务来源 |
备注 |
1 |
鳕鱼片 |
受托方:青岛佳晨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方:青岛百川汇海食品有限公司 |
受托方: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西城汇社区北 委托方:青岛市即墨通济新区芙蓉大道16号 |
城阳区顺意发干海产品店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批发市场崇阳路东物流港外46号 |
5千克/箱 |
/ |
2020/09/16 |
N-二甲基亚硝胺||18.9||μg/kg||≤4.0 |
水产制品 |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
总局/国抽 |
异议不认可 |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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