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亲属直系血亲)(1)

民法和刑法都有“近亲属”的概念,但范围不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近亲属的范围是:“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民法通则》设定近亲属的范围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行政诉讼法》关于“近亲属”的范围与《民法通则》一致。但《民事诉讼法》有将“近亲属”的范围扩大为:“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

这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近亲属”概念的基本设定,其他法律涉及“近亲属”内容和范围的,都以上述设定为基准。

(1)关于直系血亲

所谓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生与被生关系的血缘关系人,上下垂直各代构成直系血亲系统,具体包括: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玄孙子女等。在这个系统中,以你自己为参照,凡是活着人,都是你的直系血亲关系人。如果你最大,上辈没人,下面有几代算几代,都是你的直系血亲关系人;如果你最小,下辈没人,上面有几代算几代,都是你的直系血亲关系人;如果你在中间,上辈下辈有几代算几代,都是你的直系血亲关系人。实际生活中,以百岁为人的极限寿命,以二十年为一代,“四世同堂”家庭常见,“五世同堂”家庭少见,“六世同堂”家庭罕见或没有。以前有“五代以内直系血亲”的规定和说法,“五代”基本上包含了直系血亲的全部人员,但不绝对准确,所以现在直系血亲没有“代”的规定。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为拟制血亲关系人,即是法律认定的血亲关系人。

(2)关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所谓“旁系血亲”,是指有间接血亲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之外、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关系人。根据《婚姻法》的算法,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往上找出同出一源的血亲关系人,再往下算三代。

父亲一脉,父亲与叔、伯、姑同出祖父母,从祖父母(不含祖父母,祖父母为直系血亲)往下算三代,即父亲一代、自己一代、儿子一代,直系血亲以外的,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具体包括:伯、叔、姑、侄子、侄女、亲兄弟姊妹、堂(叔伯)兄弟姊妹、姑表兄弟姊妹、外甥、外甥女。

母亲一脉,母亲与舅、姨同出于外祖父母,从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往下算三代,即外祖父母一代,母亲一代,自己一代,具体包括:外祖父母、舅、姨、舅表兄弟姊妹、姨表兄弟姊妹。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范围,父亲一脉大于母亲一脉。

(3)关于近姻亲

近姻亲在理解上要绕人一些。

配偶的父母和兄弟姊妹以及兄弟姊妹的配偶,属于近姻亲的范围,具体包括岳父岳母、小孩舅小孩舅妈、小孩姨小孩姨夫。

子女配偶的父母,即亲家公亲家母,也属于近姻亲的范围,具体包括女婿的父母、儿媳妇娘家父母。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都算近姻亲,包括伯母、叔母、姑父、嫂子、堂嫂、弟妹、堂弟妹、姐夫、堂姐夫、妹夫、堂妹夫、侄媳妇、侄女婿、外甥媳妇、外甥女婿、舅母、姨夫、表兄弟媳妇、姨兄弟媳妇、表姐夫、表妹夫、姨姐夫、姨妹夫。

古代社会条件下,由于宗法制度强调男尊女卑、嫡尊庶卑、长尊幼卑等,嫡亲与庶亲之间,嫡子与庶子之间,男性血缘与女性血缘之间,大宗与小宗之间,亲子、继子、嗣子、养子等等之间,都有差异,所以,血亲和亲缘关系不是现在法律这种算法。但需要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古典宗法礼俗在农村也还有市场,所以普及法律知识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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