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她梦想自己就是穷山沟里的凤凰几经折腾,她终于定居城里,彻底甩掉农村姑娘身上的“土气”多年以后,回望故乡,却发现那里的美丽和爱情都早已不属于自己她明白从很多年前,她想逃离故乡的那一刻,灵魂就脱离这片纯情的热土,飘忽着、飘忽着……漫漫浮生,会有多少疼痛染指我们原本澈如琉璃的生命然后年华一路跌跌撞撞,失散了温暖,于是我们只好停留在原地,手足无措,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青涩时光什么意思?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青涩时光什么意思(青涩年华)

青涩时光什么意思

曾经,她梦想自己就是穷山沟里的凤凰。几经折腾,她终于定居城里,彻底甩掉农村姑娘身上的“土气”。多年以后,回望故乡,却发现那里的美丽和爱情都早已不属于自己。她明白从很多年前,她想逃离故乡的那一刻,灵魂就脱离这片纯情的热土,飘忽着、飘忽着……。漫漫浮生,会有多少疼痛染指我们原本澈如琉璃的生命。然后年华一路跌跌撞撞,失散了温暖,于是我们只好停留在原地,手足无措。

(一)

三间土房,在一棵老态龙钟却枝繁叶茂的老核桃树笼罩下,潮湿而黯然失色。两扇厚重的木门前是一摊乱蓬蓬的黄豆杆,门后墙脚靠着拉犁、镢头、耙子、铁锨等杂七杂八的家用农具。当屋被没来得及剥叶子的玉米穗子占得满满当当。余婕和爸爸刚从地里拉回最后一架子车连叶带苞的玉米杆,“哐啷——”架子车前辕杆高高翘起,随之“哗啦——”一声,玉米杆就成堆的排在院子里。余婕蹲下来“噌噌——”地迅速掰掉二三十个玉米棒子,呼啦一下,把一捆玉米杆拢向身后,就势坐在上面,两腿叉开蹬直,看起来很舒服的样子。于是,余婕不紧不慢地掰着玉米穗,碰到溜杆杆扯掉叶子便“嗞溜,嗞溜——”地咀嚼、吮吸起来,等到妈妈在屋里喊:“婕儿,吃饭喽”,她才起身往屋里走,从灶旁的大水瓮里舀出一瓢水倒在洋瓷盆里洗手。一般没什么特殊情况,家里天天都是一成不变的“早上米汤,晌午面”,菜全是自家地里产的,有什么吃什么,响应国家的好政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镇子上一、四、七逢集,大人赶集回来能在自行车前挂几个油饼子馍就相当奢侈了。小时候,余婕每次在妈妈赶集去之后,都会在村口的大核桃树下和蚂蚁玩耍,眼巴巴地等着妈妈带回来一两根油条或是油饼。这样清苦的日子总算快到头了。城里的军锋叔每次回家探亲都有司机开着小车拉满满一后备箱农村孩子没见过,没吃过的东西。一次军锋叔给了余婕一包方便面,余婕觉得那东西吃起来脆哩嘎嘣,香气四溢,比之前妈妈做的任何食物都美味,她把方便面里的调料也倒在手心里用舌头舔的干干净净。她幻想着城里的高楼里“没有面目可憎的天牛、嗡嗡飞着到处乱撞的死棒牛子、爱钻被窝的老鼠……”,她天生害怕讨厌多足的昆虫,尽管它们有的并不伤害人。总之,城里严严实实的楼房里很温暖、很安全。她想象着自己穿上红色小皮鞋在城里的柏油路上使劲地踩,蹬蹬地跑,也没有尘土弄脏鞋子。很小的时候,她坐在地里的沟畔上,她坐在蚊虫飞绕的院子里,她睡在硬梆梆的土炕上,就对城里充满了渴望。尽管她在村里人眼里是一个勤快、乖巧的姑娘,可她根本上就厌恶这无休无止循环往复的农活,但是,为了填饱肚子她不得不跟着爸妈一起一年到头起早贪黑的在地里侍弄庄稼。出身农户,注定与地结缘。可喜的是,今天拉完了最后一块地里的玉米,明天就要去省城读书。她不知道读书之后的出路在哪里,只切实地知道去城里读书,就可以不用呆在农村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乏味生活。她在逃避,这片生她养她的热土,那么眷恋着她,然而她却无情地抛弃了它。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也是万物飘零的开始。

喜庆的气氛在余婕所在这所学校的每个角落游走,父亲提着一个很大的编织袋,里面装满余婕的衣服和一些日常用品,坐公交车时没有地方放,一路上父亲就抱着编织袋从左胳膊换到右胳膊,过段时间又从右胳膊换到左胳膊上。余婕总觉得父亲很健壮、能吃苦耐劳。就理所当然地跟在父亲身后。父亲和余婕办完新生入校手续,找到宿舍楼,再找3楼23号,推门进去,白生生的墙,摆放整齐的三个架子床,还有墙上装有6个衣柜。她对这样的环境真的非常满意,亮堂堂的房间洒满了阳光,温暖着余婕的心。放好东西他们就去楼下领被褥,领被褥的窗口只有一个,很多人在排队,父亲排了很长时间,终于走到窗口前,用床单包着的那么大一包被褥,猛的从里面捅出,掷到父亲肩上,他身体不由的向后闪了一下,即刻又站直使劲扛了起来。就那么一瞬,余婕感觉到父亲老了,而父亲走过来时,还用眼瞄了一下她,冲她一笑。仅仅只有三个楼层,当走到宿舍门口时,父亲的额头上已渗出细细密密的汗珠,明显地喘着气。她有种想流泪的感觉,流逝的岁月让父亲残存的美好中透着沧桑。

送走父亲,她坐在一个无人注意的大柳树下,目光直呆呆地盯向前方,苍白而空洞,茫然的深遂,像是目空一切的彻悟,又像是穿过亘古的时空,寻觅自己未来的执著。她和这儿的一切都格格不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漠视红尘凡事俗人。

吃过午饭,回到宿舍铺好新领的被褥.,静静地躺下,明朗的月光在冷星的监视下,小心地发出缥缈的光来。经过窗玻璃的过滤,纯白得不剩一点点杂质,洒在余婕的床上、脸上、身上。伴随着开门声,走进来四个人,三个女同学,一个男同学,一个身材高挑,留剪发头,皮肤白皙,细眼小嘴清纯可爱的女生向余婕打招呼:“你好,同学。”余婕头一次碰到别人用普通话和自己沟通,脸霎时就通红通红的,勉强用普通话回道:“你好。”同学再问,你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她就时而普通话,时而洛南土话的应着,那女孩就咯咯的笑了,陪同的其它人也偷偷的笑了。余婕羞得借口说要上厕所,跑到了外面。在学校的广场里恰巧碰到高中同学姜艳和叶紫,她们和余婕是同一个宿舍,刚逛街回来。余婕就像见到亲人一样,激动地拉着她们的手,说起刚才宿舍的那个情景,姜艳安慰道:“啥都有一个适应过程,慢慢来,咱姐妹先试着用普通话聊天。”我们一致赞同,不过互相听着对方的醋溜普通话,都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夜深时返回宿舍。

去教室上课,去食堂吃饭,去街道转悠,她们三个人都形影不离。更多的时间是余婕一个在阅览室打发时间。 余婕多愁善感得让人无法理解,为了一些司空见惯的事或根本不屑一顾的事,心中暗潮汹涌。有时是愤怒,有时是嫉妒,有时复杂得像香烟成份一样难以分析……,她无言的学校生活,表面上死水般沉寂。汹涌的是内部,时不时愤世嫉俗的思想跳出脑海。精神如一只在大风浪中渡的小船,一会儿高地抛至浪尘,一会儿低的没入水底,整个人几乎被击打得支离破碎,伤痕累累。快支撑不住了,她明白,只要自己一倒下去,就会立刻丧生,用尽全力,双手贴近桅杆,血迹斑斑,啊!她的头开始发晕,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疼。心跳加快、呼吸紧张,惧怕活着的痛苦,留恋生着的爱情。矛盾!矛盾是如此的不可开化与尖锐,它不像狂人日记中那疯狂的形象和现实的清醒可以统一起来。真的,快撑不住了,快发疯了,明白地犯着一个错误。“嫉妒”如一条毒蛇缓和地爬入体内,嫉妒使她中、高考落榜,美好的前程毁得不堪目睹。只有书才可以压住邪恶思想的滋长、蔓廷,沉迷于小说虚幻的情境中,暂时忘却自身的烦恼。一本本书使日子过得充实而愉快,脑子全是书里主人公的情愁爱恨,悲欢离合。孤单却不寂寞的日子让余婕找到了人生的意义与希望。心中的冰开始消融,蛰伏在心中已久的理想渐露头脚——文学梦。日记中出现充满锐气、力量的文字:汽车在山路上荡气回肠地奔驰了好几个轮回,仍绕不出商州的大山,魏峨的大山挡住了人的视线,看不到阳光,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安详的等待中,有双焦躁不安的目光,穿出车窗,刺向蓝天白云。山,还是山,她极想逃逸出这个让人窒息的环境。

命运怎就这样冷酷无情,把她囚在山里已近20年了,仍然不能割断那条祖宗传承下来的脐带,是怕她会一去不回,负了养育她的青山绿水,还是怕稚嫩的翅膀无法飞行的太远,因承受不了气流的冲击而折断。上天的旨意,谁也搞不明白。这个名叫余婕的女孩子在父亲的护送下来到了商州唯一的一所大学,商洛师范专科学院。

看着别人开怀大笑,总也弄不明白快乐的含义,总是问自己,我的快乐在哪里?的确,来校近半年了,还从未看到过余婕灿烂的笑脸。她1.65的个头,瘦长的身材,瘦长的脸,细长的头发,白皙的皮肤,诱人的牙齿,只是眼睛因近视而略显突出,让她的美丽大打折扣。如果能嫣然一笑,定有惊鸿一瞥之效,可惜难博此人一笑,整天眉头紧皱,看书时,喜怒无常,对于她那种脑中一闲就烦的人。书无疑是一剂良药,情操被高尚陶冶。

有个剧本的主题曲《那片海》至今还能轻吟出来。“告诉我这个夜会不会有我,是不是除了我,你心里还有别人,是不是她比我温柔,比我更能让你轻轻松松回答,告诉我这个夜会不会梦我,是不是梦里的我不再让你难眠,是不是她比我坚强,能让你幸福,我要你明明白白的回答,曾经的海枯石烂一转眼就上天,何必再想,何必再说,那一个冬天,你看那花儿都谢了,你看那海儿都哭了,你知道我会永远等你,给我回答,让我们忘了那片海,让我们来生再世重来。让我们一生一世,生生世世永不分开。”

此时,秋天那金黄的树叶已不再成为耀眼的风景,那血红的枫叶已不再是季节中的美化色,黄色的树叶落了一地,上面沾满了灰,且枯了,让人联想到老人的容颜,顿时产生了恐惧感——对死亡的畏惧,还有那红枫叶,像岁月老人伤心时流出的血。一切一切凄凉被子风儿传达着。余婕伫立在阳台上,眼中没有万物的蓬勃,鸟儿的鸣啼,孩子们的欢呼。熙熙攘攘的人流,个个都为了生计而忙碌,竟把微笑遗忘,把问候省略。什么时候,人的生活空间小到了个人,城里有的是标准的普通话,从不多说一句话来浪费自己和别人的时间。城里有的是高楼大厦,灯红酒绿,热闹喧嚣。可城里没有拉家长的农村土话,没有人见人,亲死人的热情劲,没有冬暖夏凉的自然屋,农村人想说就说,想笑就笑,无拘无束,纯粹的天性表露,无一点虚假与造作,看惯了大山里清泉中浴出长着白皙脸庞的漂亮姑娘,看不惯浓抹艳妆的城里小姐。失去后才知道珍惜,熟悉的风景留不住人。深秋的寒意袭得人无法在旷野呆得太久,从萧瑟的天地中回到了“张爱玲”制造的冷酷世界里。《琉璃瓦》《殷宝滟送花楼会》《霸王别姬》,在痛过之后,寻找冶疗的良药。张爱玲给人以冷艳凄美的感觉。她的文章叫人产生振动,抖落了全部的灰尘。这种感觉恰是余婕所需的慰藉,整日里对着这个上海女才子的作品进行隆重的礼拜。

在余婕的心里有一份爱情绵长沉重,她心中的白马王子邵青,是和自己同一村上,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的恋人。余婕不相信,遥远的空间,会让邵青把自己遗忘得干干净净,毕竟彼此真爱过,没有邵青的来信,没有邵青的电话。难道时空真的可以淡漠感情,闭上眼不再留恋,他却一遍又一遍地出现在想她的夜梦中。分手,让余婕明白“你可以错过一个美丽的黄昏,却不要错过一个你爱的人”。邵青,难道是因为余婕不堪承受爱的没有自我的“爱”的痛苦,轻易提出分手而远离她,悲恸欲绝的分手后就不再要余婕了。

转眼一年过去了,第一个暑假回家,余婕看到院落里多了三间砖瓦房,两旁装有玻璃窗户,屋里水泥地,白灰墙,中间是锅灶,两旁一间盘有土炕,一边支有木板床,房屋顶上还棚着木板。对于这样的家,比起灰土土的老屋,着实让余婕欢喜,新房干净、结实、安全。村子里最好的房屋不过如此,稍微有钱的人家就是再加个院墙和楼门,彰显一下自家的殷实、富有。

余婕想趁假期去城里打工,爸妈总觉得熬过这两三年女儿就是吃皇粮的人了,何苦遭那罪,去饭店里给人端茶递水,多丢人的活。邵青在西安的一所大学上学,放假了余婕听说他去一工地上干活,多少能赚些钱,一个农民家庭供一个大学生着实不容易。余婕就在家干干家务,东跑跑西转转。村子顶头有一大坝,里面饲养着鱼,听说还有鳖呢?那红鲤鱼时不时在水面上跳跃翻腾。绕过大坝,一条淙淙的细流闪烁着,那水比城里的矿泉水还清甜,源于山脉的这条小溪一年四季夏不干涸冬不结冰。许是看惯了绿树成荫,庄稼成片,瓜果飘香的家乡,她并不觉着美。她喜欢城里修剪整齐的绿化带,喜欢水龙头里流出的水,喜欢城里不黑的夜。

开学了,姜艳到职业介绍所报名找了份私人家教的工作,每天下午6:00到8:00给一个小男孩补课,月工资200元。这份工作除了改善姜艳的吃穿外,很大程度上让她有一种成就感,终于可以不纯粹依赖家人了,也是一种个人价值的体现。叶紫性格开朗,长相甜美,身段婀娜,聪明伶俐,她去一个大酒店当门迎小姐,本就天姿国色,再加上浓抹艳妆,那就美的一塌糊涂。叶紫接触的全是上流社会人士,常常会拿小费,所以她衣着不但潮流,还讲究品牌。从她身上已找不到学生的清纯和稚嫩。余婕总羡慕她俩的生活,而自己除了会读书考试外,其它的事好似都干不了,一学期就拿唯一一次的一等奖学金。

余婕漫步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默默无语,神情专注,沉浸在个人世界中,忽然一片树叶打在她头上,像是受到灭顶之灾一样。她条件反射的尖叫一声,当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时,莫明的对死亡产生了恐惧,如果真的有个致命的东西使自己年纪轻轻就香魂消散,太可怕了。转念一想,自己活得又不是很好,死亡正好是一种解脱,死,是没必要像我那样畏惧它的,它是我们的一位朋友,此外,没有任何人会时候未到便死掉,你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时间并不是你的,其情形也跟你出生到这个世界前的时间并不是你的一样。是与你没有任何关系的,你应该跟一个酒足饭饱的客人那样,告别主人去休息了……。因此,就跟你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一样,你应该毫无恐惧地告别这个世界,就跟曾经从生到死了,到时候交到别人手里,心里豁然开朗,坦然接受在大自然掌控下的一切现实吧!于是,她又心平气和、顺其自然地继续走自己的路,偶尔低下头,看一眼手中《复活》封面上水灵灵的卡秋莎和深沉忧郁的聂留朵夫,一种神秘的感觉吸引着余婕走出张爱玲的“洋场小说”,走进列夫·托尔斯泰的长篇巨著。书中主人公卡秋莎原是个象水晶一般纯洁的姑娘,她天真活泼、聪明伶俐,对生活充满美好的憧憬,她对聂赫留朵夫最初的感情是一种少女朦胧的初恋,但这种感情不久就被贵族少年糟蹋了,她怀孕后被驱逐出贵族之家,历尽人间沧桑,沿着社会的阶梯不断往下滚,最后滚入火坑,过了七年非人的生活,但苦难还没到头,她又被诬告谋财害命,进了监狱,押上审判台。

尽管历尽苦难,饱尝辛酸,卡秋莎并没有丧失可贵的人性,她始终是那样善良,那样厚道,即使在地狱一般的牢房里,她还是时时关心别人,帮助难友,她看到孩子的目光、自己也不能坦然的进餐,聂赫留朵夫残酷地毁灭了她的一生,她恨聂赫留朵夫,但一旦发现后者确有悔改之意,她还是从心里饶恕了他,并为聂赫留朵夫日后的生活着想,拒绝了他的求婚,这是多么崇高的精神境界。余婕长久地追寻卡秋莎的美。

余婕在发生微妙、可喜的变化,肯跟同学出外旅行,去“二龙山水库”或“情人岛”,感受大自然的雄浑之美。晚上,兴犹未尽的她随同学去舞场狂欢。看着别人在舞池里翩翩起舞,陶醉其中不能自拔。煞是羡慕,不由轻启步伐扭动腰肢,可动作是那么造作生疏。美妙的音乐旋律,心里涌动激情却无法发泄,乱踏一体,看着光怪陆离中鬼魅般的搭肩、提臀、扭腰……,一个个在寻找渲泻感情的喷射口,自己本不属于这里,疾步面出,奔向皓翰的夜中。 正如刀朗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比往年时候来得更晚一些,余婕织了条围巾寄给邵青,而邵青拒绝了她。她轻轻抚着自己受伤的心,写道:

即使你永远地把我抛在冷酷的命运北极,我不怕,我可以用我的初恋,那曾经热烈的山盟海誓来取暖。

即使你永远把我推入,世态炎凉的冷淡,我不怕,我可以用你吻过的余温,那灿烂沉默的青春来取暖。

余婕自我安慰着,不笑不怒,不言不语,像是要哭,却没有眼泪,爱太真,伤太深。痛得失去了感觉。梦见自己可以不必呼吸,穿过蓝蓝的冰冷的海洋,寻邵青。想转醒却无力,心痛无比清晰。若爱过必留痕迹,别问我为何舍不得你,只要你回答为何那么绝情,让我无法再靠近你。我哭喊着,我痛苦,我受伤,我被自己撕碎,我狂乱。但不管我如何狂乱,唯一爱你的感情永不变。

太浓太真的爱是一个错,2002年的钟声即将敲响,是不是还要带着这个离经叛道纠缠不清的故事走进新的一年。泪水扑簌簌地落下。“往事如风如雨如雾,现在什么都不存在了,何必再去捕风捉影,人还得活下去。不得不卸下历史枷锁,快步前进。我是在逃避,像一个疯子清醒时分忙掩盖疯言疯举的那份羞愧与心痛。不愿承认铁铮铮的事实,我不是真的勇士,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血淋淋的现实”,余婕心里想。一惯养尊处优的她,心里太过于脆弱。慢慢地详和地进入了梦乡——“邵青,余婕在心里不停地呼喊。她明白他的心,他们的爱,是唯一的,永恒不变的,疯狂的,天造地设的。”

此刻枕边的收音机里传来这样的歌声:在每夜的梦中,我看到了你,我感觉到了你,那是我如何知道你心依旧的原因。穿越横跨在你我之间遥远的距离,你来向我展示你依旧未变的心,无论远近,无论你在何方,我相信你的心不会改变,如果再次打开我的心房,你会见到你在那里,我心永恒不移,我们一瞬间的爱情与触摸,那种感觉将延续一生,直到我们合二为一。我爱你,在那重要时刻,我紧握住了爱,一生我们也不会放开彼此,我们的爱永远不会消失,只要你在,我将晚所畏惧,我知我心永恒,我们相爱至地老天荒。你安全地住在我心里,我心永恒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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