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震与他的家人们(王震与他的家人们)(1)

王震在浏阳与青少年时代的朋友共叙友情

 建国后的第一封家信:“不能靠我占便宜,更不能靠我耍威风。”  新中国成立后,在新疆工作的王震便每月把给母亲的生活费寄到三弟王余美处,但几个月后,他就不再给三弟寄钱,而是将钱寄到当地政府代为供给,并交代说:“余钱归公,不给亲属。”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王余美得知大哥成了新中国的“封疆大臣”,十分高兴,他计划修一栋王家大屋,让母亲和亲人们住得舒适一些。他内心盘算着,哥哥是军队著名将领,打了这么多年的仗,现在做了大官,亲人在家乡盖房子,他应该支持。于是,他给大哥王震写了一封信,信中说:“你是老大,不靠你靠谁?再说,我们为了你这个大哥在外干革命,当了几十年的‘匪属’,一家人受了很多的苦呢!父亲、叔父和弟弟余远都相继牺牲了,母亲也挨过敌人的毒打,照常理是应该寄些钱来修屋,一是尽孝,二是抚慰亲人。”  王震接到信后,立即对妻子王季青说:“胡闹!弟弟要盖‘王家大院’哩!一是我没那么多钱,二是哪能那么张狂!他要把我的孝敬之情,变成伤风败俗之情,我要绝情了!”王震很快给弟弟回了封信,这就是建国后王震的第一封家信。信里说:“弟弟:妈妈回家去住,我负责砌两间房子,但不能靠我占便宜,更不能靠我耍威风。我是新疆人民的勤务员,要拿钱回家建‘王家大院’,新疆人民要斗争我。你定要我拿钱,我写信给农会,发动大家斗争你!把分得的田地种好,按照政府的规定缴纳农业税。此复并谅。”  王余美拿着大哥的信,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没想到大哥竟然这样无情,还要发动农民斗争我。一看底下的落款,“王震”二字遒劲有力,比核桃还要大,心里更加冒火。王余美没要到大哥的钱,便砌了几间土木房舍,但在当时农村已算是显眼的了。王震知道后大为光火,从那以后便不再给弟弟寄钱,而是寄给北盛区委,由区委按计划代转给他母亲,并明确交代说:“余钱归公,不给亲属。”后来,王震的部下熊晃少将来到王家听了王余美的叙述后,不由得发出一声感叹:“好厉害的王胡子!”  他以命令的口吻宣布:“以后谁喊‘美先生’,罚谷一斗,由王余美缴纳!”  1963年秋,王震回到湖南,还未到家门口,他就下了车,走到稻田中间,接过一把镰刀,和社员们一起割起庄稼来。他一边割一边与大家闲谈,了解家乡生产情况,也听到了有人对他弟弟王余美的看法。  上岸后,王震没有回家,而是到了北盛区委大院。他要区委书记周名胜立即通知社队干部及社员代表开个会,会议由他自己主持。他开门见山地说:“我今天召集大家开个会,主要是为我家里的问题。”当人们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时,他开口说:“我们马战大队是不是有个‘美先生’?”原来,他是对大家称呼弟弟王余美为“美先生”不满,大家明白了。  有位年纪稍长的人说:“解放以后,我们农民翻了身,互相之间都称先生,不单是对余美兄弟一人。”王震不买这位老人家的情,他说:“在旧社会,我们北盛这地方称两种人为先生。一种是称学校的老师为先生,那是尊称,王余美识不了几个字,算不上先生。另一种是将土豪劣绅称作先生,我们打倒了土豪劣绅,怎么又出了个‘美先生’?这个美先生是不是新的土豪劣绅!这个美先生要不要打倒?”他稍停了一下,然后以命令的口吻宣布:“以后谁喊美先生,罚谷一斗,由王余美缴纳!”  接着,王震又提出第二个问题,那就是王余美养的一群鸭,踩了群众的秧,吃了群众的谷。他说,根据毛泽东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损坏群众的利益要赔偿。有人就说,余美不是解放军,还是莫赔了,以后注意就是了。王震不依,说:“他是我的亲属,我是不是解放军?损害群众利益就一定要赔!我的亲属决不能迁就!请大家提个具体的赔偿办法。”最后,北盛区委书记周名胜在王震的要求下提出了一个方案,把王余美的鸭收归集体放养,给王余美作价付款,适当扣除部分作为赔偿。王震听了,立即表示赞成,并吩咐有关人员,立即把王余美的鸭子捉起来,交给生产队,不准放走一只!”  回到家里,王震和弟弟作了一次长谈,兄弟俩围着一炉炭火,面对面坐在低矮的小木椅上,王震诚恳耐心地给弟弟讲了许多道理,讲党的作风和传统,讲干部和群众的关系,也毫不留情地指出弟弟脑子里残留的旧观念、旧思想,批评他不应仗着哥哥的权势,在家乡搞特殊。他还与弟弟一起回忆了家里过去的苦难历史,要弟弟不要忘了本,不要怕苦怕劳动。王余美被哥哥的话深深地打动,他流了泪,也懂得了哥哥的良苦用心。  “群众饿肚子,你却多吃多占,这与土豪劣绅地主恶霸有什么两样?”  1961年冬,王震利用到南方出差的机会回到浏阳。在家乡,王震听到一些关于自己堂弟王生仁多吃多占的话,非常生气。因为1961年正是国家经济十分艰难、全国人民过苦日子的时候,连中央领导都省吃俭用,一个小小的生产队长竟敢这样不能吃苦、以权谋私呢?他立刻传话将王生仁叫来,当面训斥他:“群众饿肚子,你却多吃多占,这与土豪劣绅地主恶霸有什么两样?我现在就撤掉你队长的职!”  实际上,王生仁能写会算,又能劳动,在农村里算得上是一个能文能武的人才。当时他担任马战大队江背生产队的队长,工作干得非常出色,群众也很拥护他。也不知他在工作中得罪了哪一位,在背后说他的坏话,正好被王震听到了。王生仁觉得十分委屈,但面对这位既是部长又是中央委员的堂兄,他百嘴莫辩,不敢声张。他想,自己辛辛苦苦为生产队办事,却落得这样一个下场,决心从此再不当生产队长了。  正巧,当时中共湘潭地委书记胡耀邦在浏阳县搞选举干部试点,他也是中央委员。结果,群众还是选举了王生仁当队长。王生仁当即声明:“我被中央委员撤了职,选我,我也不当。”胡耀邦听后笑着说:“那不要紧,我这个中央委员给你复职就是嘛!”  两年后,家乡决定将原来的两个生产队合二为一,共同开发杨梅岭,并要群众选举新队长。社员们再一次选举了王生仁。王生仁见群众又要他当队长,就想乘机溜走,被身后的社员拦住。正巧回乡的王震打趣他道:“你这个鬼崽子,在群众中威信还蛮高嘛,硬是打不倒啊。”王生仁似乎对王震上次撤他的职还有气,赌气说:“你这个中央委员撤了我的职,我还当个什么鸟队长!”王震听了也不生气,笑着说:“中央委员也要走群众路线,谁当队长,还是群众说了算!”  会后,王震向堂弟王生仁下了指示:“队长上任,今晚不得睡觉,把大家讨论的规划写出来,明天一早交我检查。”第二天一早,王生仁按时交了规划,王震十分仔细地进行了审查,并对育秧、养猪、植桑养蚕等计划作了修改。  回北京后,王震仍不忘家乡的事,他给王生仁写信交代道:“你到君山农场换的两头牛,要补君山农场300元钱,不要搞‘四不清’。”这些话在王震的家信中时常出现,他要求亲属甚严,不搞特殊化,不谋私利,由此可见一斑。  “我王震也爱我的浏阳,但家乡主义是千万不能搞的”  王震热爱家乡,关心家乡,为家乡的建设,他可以倾情、倾囊,但若要他动用人民交给他的权力,来为自己的乡亲谋上一丁点非分的利益,那是比登天还难。  王震的二妹子有一儿两女,他们专程到北京找大舅,想请这位在中央当大干部的舅舅帮忙给他们在北京安排个工作。王震这次倒是安排了,但不在北京,而是千里之外的新疆。他说:“你们要工作可以,不过得到新疆。我相信你们能为开发、建设新疆出力。左宗棠曾吟作‘湖湘子弟满天山’的诗句,你们去了,在建设和保卫新疆的行列里,又会增加几个湖南人。”  当时新疆建设兵团大发展,那里正需要人,姐弟三人便在天山脚下安了家。但没过几年,他们嫌新疆离家远,不愿意呆了,要求舅舅给他们调动工作。王震坚决不答应,他说:“离家远?那是因为你们根本就没把新疆当成自己的家!新疆很好,没你们说得那么骇人听闻,我是新疆通,我还不知道?将来我去‘阴曹地府’时,我还会要求把我的骨灰撒在天山上呢。再说,你们进疆时,已经讲好了将来不许反悔的。”姐弟三人无奈,只好还是回到新疆。  王震弟弟王余美的女儿王辉吸取了教训,她不直接找伯伯,而是找王震的部下帮忙,很快,王辉的户口就迁到了北京。可没想到,王震最终还是知道了,他大怒:“立即把王辉给我‘遣送’回原籍!”最后王辉回到了浏阳,为建设杨梅岭贡献力量。  是不是王震对自己亲人的困难漠不关心呢?事实上,他很关心,只是他不愿意利用自己的职权来为自己的亲人谋取利益,不愿意搞特殊化。1989年夏,王井的两个女儿王艳和王娟同时考上了自费的大学和中专,读书费用告急,王震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汇来1000元现金。他在信中说,这1000元是资助两个侄孙女上学的,不用还。他还说很抱歉,由于自己经济状况并不十分好,只能资助1000元,请王井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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