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凉山州雷波县公安局、雷波生态环境局、雷波县文广旅游局、雷波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对龙头山大断崖实施封山管控的通告》。

雷波龙头山断崖冬季(雷波龙头山大断崖封山)(1)

关于对龙头山大断崖实施封山管控的通告

雷波县龙头山大断崖属于麻咪泽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是雷波县的重要生态保护区域。近期,由于网络传播迅速,龙头山大断崖自然景观受到了全国各地人士的关注,很多旅游爱好者都自发前来观光,给该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雷波县正在制定相关生态旅游规划,暂不具备接待条件。为进一步加强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确保该区域生物生态安全,避免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对龙头山大断崖实施封山管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山管控区域

四川麻咪泽省级自然保护区境内雷波县阿合哈洛大草原及龙头山大断崖区域

二、封山时间

长期

三、封山管控方式

采取设卡劝返、封堵道路、巡山管控等方式

四、封山管控内容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保护区境内阿合哈洛大草原及龙头山大断崖区域(包括:进入防火通道、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2.因科学研究需要,必须进入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因教学科研目的,需要进入从事非破坏性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保护区管理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批准后方可进入,且须将活动成果的副本提交保护区管理处。

4.对非法进入保护区内核心区、缓冲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或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个人或团体,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阻扰保护区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4-8854897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雷波县公安局

雷波生态环境局雷波县林业和草原局

雷波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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