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定义的三大观点:1. 美学是研究艺术的,就是艺术哲学;,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美学史上的重要观点?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美学史上的重要观点
美学定义的三大观点:
1. 美学是研究艺术的,就是艺术哲学;
2. 美学是研究美的科学;
3. 美学是研究审美的心理科学;
对美的本质的三种看法:
1. 客观论:美是客观绝对的,不以人的意志转移,不论你是否任何,都丝毫不影响它是否是美的。但是客观论不排斥人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2. 主观论:突出神或者人作为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中的显要位置,在西方主观论有重要的地位。
3. 主客观统一论:例子:一手好琴曲,客观来自琴本身,主观来自弹琴的手指。漏洞多,如:手指也是客观条件,很多美无法通过主客观统一包含,如自然风光的美。
一个事物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本身是什么内容,表现了什么,为什么是这样的,有什么意思;另一个是本身的颜色、线条、质地、光线;第一印象往往受到后者的影响更大一些,但是往往是我们更容易主观忽视的。
形象思维:以形象为信息基础(基本单位),经过分解、转化、加工、组合等演化过程,创造的新的形象,它可以成为想象,它就是广义的感性认识。
抽象思维:往往以概念作为基本的思维单位。
审美的形象思维包含无意的成分,主要的却是一种自觉的有意想象。艺术家和鉴赏者总是善于把生活中的无意想象纳入有意想象的轨道,并按照审美的需要加以发展延伸。
想象的两种形式:
联想:具有某种关系的现象之间的联系、转化;
幻想:根据一定的主观理想或者其他意愿进行的现象之间的联系、转化;
偏向:从量和质上看,艺术美都比自然美更高一筹。
艺术的定义三大观点:
1. 模仿论:从艺术作品和现实世界的关系来说明艺术的本质,将艺术解释为对现实世界的模仿和再现;
2. 表现论:艺术作品表现的往往是艺术家心中的思想情感,心中的思想情感用艺术的形式定型下来也就是艺术品;
3. 形式论:艺术活动的根本任务不是模仿或表现,而是形式的创造,艺术作品不是现实或心理的替代物,而是独立于现实或心理之外的、自律的整体。它不模仿任何东西,也不描绘或者陈述什么故事,甚至也不表现什么内在情感。因此艺术作品不是现实事物的复制品,也不是心理学的教科书,它就是它自己,它的价值不取决于任何现实事物,也不取决于人的情感,而仅仅取决于它自己。
艺术品与一般东西的区别理由:
1. 艺术品必须是一种可直接感知的事物;
2. 艺术品必须是一个人为事物或者人工的作品;
3. 艺术品必须是一个美的事物;
艺术具有宗教、道德和认知功能,模糊的作用总结:
1. 艺术作为一种感性生存物,它给我们提供的是一种感知周围世界的方式;
2. 艺术作为一种虚构或者想象的产物,即是人类想象力的充分体现,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拓展想象的空间、提高想象能力的契机;
3. 艺术作为人类生存现实及其经验和情感的自由表现,是以对生活的体验和表现为核心的;
4. 艺术以它特有的方式表达了人类对自由生活的向往。它能够把人从动物般的生活或极端功利主义的生活中吸引出来,从而使人能够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去审视自己的生活或者更全面的考虑自己的生活。艺术唤起人类对自由生活的热爱。
普罗泰戈拉: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着如何存在的尺度,也是非存在者如何非存在的尺度。
苏格拉底:美的本质是美本身,是一种客观的存在;“美”和美的事物不是一回事,美的事物是因为有了“美”才成为美的事物的。
柏拉图:理念是一种永恒的、绝对的存在,它是唯一的;美的理念,是一切美的事物的源泉。柏拉图的美的金字塔结构,由底层向上分别是:1. 形体美的形式;2. 行为、制度、各种伦理道德的美;3. 各种学问、知识的理智的美;4. 融合真、善、美的最高美;
同时柏拉图还认为艺术作品是对模仿的模仿,因为万物是神创造的,人再根据自己的意向模仿制造或者形成它,艺术家在此之上再进行模仿创作。真正的艺术家是神的代言人。
亚里士多德:美是一种适当的比例内在与外在关系的总和,其主要形式是秩序、匀称和确定性。模仿是一种理性的创造,这种创造应该用具体的、感性的艺术形象来传达一种普遍的真理、一种“普遍性”。
康德:
鉴赏判断是主体的主观判断,是不可知的。鉴赏判断的四个因素:
1. 无利害关系(美的鉴赏判断是自由无私的,善的事物必然与人的利害关系、实际欲望有关,而审美的愉快是无利害的,合乎本身的就是美,美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达到目的的手段);
通过审美将人的理性和感性连接起来,人才摆脱了目的论的束缚,人的全面本质才最终显现。
2. 审美的普遍性(美是无概念而又作为一个普遍愉快的对象被表现出来的)
3. 无目的的合目的性(重点。美是由于那纯粹的形式与我们的理解和我们的心境状态达到了一种和谐统一,这就是形式性的主观合目的性)
4. 必然性(人的情感各不相同,但是无利害关系的鉴赏判断却是必然相通的,当你觉得美的时候有权让别人也应该做出相同判断)
崇高(一种人的感性把握不住外在客体产生的恐怖性):
1. 数的崇高(面对一个大的、无限的对象或是现象时,我们的想象力、我们的感性竟然是有限的,它们感到无能为力,这个时候,只能求助于更高级的、超感性的理性,于是我们的理性就感觉到了“崇高”)
2. 力的崇高(力的崇高是与人的欲望能力有关的,往往表现为一种威力、一种恐惧感,还有一个条件是,面对这种威力或者恐惧,人自身是安全的,这时候就有一种力的崇高)
自然美:自然美反应的是人和自然的关系,具体怎么定义自然美,尚无定论。
自然美的特征:
1. 自然美的寓意和象征;
2. 自然美的易变性;
3. 自然美的多样性;
4. 自然美侧重于形式美;
社会美:社会美是指社会事务、社会现象和社会生活中的美,源于人类社会实践。社会美侧重内容美,丰富性强,表现在生产劳动、阶级斗争、社会生活等方面。
社会美的表现形式:
1. 人体美;
2. 心灵美;
社会美的特征:
1. 社会美以善为前提和基础,有显著的社会功利性;
2. 社会美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确定性;
3. 社会美神偷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受到社会阶级关系、伦理道德的制约;
艺术美:艺术美是观念形态的美,是现实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客观性:艺术美的原型是源于客观存在的自然对象和社会生活;主观性:蕴含在艺术作品中的艺术美,已经不是原始自然形态的自然美和社会美,而是经过艺术家加工改造、融入艺术家理想观念的形态之美。
艺术美的特征:
1. 艺术美是美的典型形态;
2. 艺术美超越时空;
3. 艺术美是主客观统一;
4. 艺术美比生活原型更富有超越性;
审美心理活动:
1. 审美理想:指人们在一定的社会观、社会理想、伦理观念的影响和启迪下,对审美对象的审美价值属性无限接近至善至美的最高境界的向往和追求。它是审美中最具有理性的部分。
2. 审美趣味:也叫审美判断力,指人们在长期社会实践和审美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一种以个人主观好恶的形式去评判审美对象的能力,它在审美知觉或者审美体验过程中,通过对具体的审美对象直接评价的形式呈现出来。它具有强烈的主观倾向和感情色彩。
3. 审美感受:指人面对具有审美价值的对象,在感觉、体味、理解、判断等心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喜怒哀乐等情感体验和心理感受状态。
艺术的本质:
1. 社会本质:艺术是对社会生活的艺术反映;是自由的精神生产;
2. 认识本质:以特有的方式把握世界;
3. 审美本质:艺术的审美本质是艺术的自身内部的本质规定性,是艺术最重要的本质,是艺术之所以为艺术的内核。艺术与美,艺术创造美;艺术与情感,艺术的情感特征是最重要的特征。
艺术的划分:
存在方式划分:时间艺术(文学)、空间艺术(绘画、雕塑)、时空艺术(舞蹈、戏剧);
感知方式划分:视觉艺术、听觉艺术等;
创造方式划分:造型艺术、表演艺术、语言艺术、综合艺术;
黑格尔的划分:象征型艺术(物多神少)、古典型艺术(物神平衡)、浪漫型艺术(神多物少);以情感成分或者精神成分与物质成分的多少来划分的。
后现代的五个方面:
1. 无深度的平面感:不存在“背后决定它之所以成为这种现象的东西”;
2. 无历史的现在感:表现形式有戏说和怀旧;
3. 后现代崇高:1. 后现代都市;2. 人体本身; 3. 电子产品;(人们创造了崇高之物,又在崇高中迷失,是一种精神分裂)
4. 非确定空间:使人在置身其中的时候无法对自己进行定位;
5. 距离的消失:各个意识观念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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