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州市南沙区粤港澳标准化与质量发展促进会归口,相关企业、协会、技术研究机构等单位起草的《无人船水域测绘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当前,河道治理和相关工作日渐紧迫,水域测绘在其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助于促进河道治理、水库清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也有利于河道生态的持续稳定发展。基于此,利用新型智能化技术对于水域测绘工作十分重要。无人测量船系统的应用可以有效提升数据的可靠程度,提高水域测绘工作的效率与质量,为整体项目的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为水上最典型的无人智能平台系统,近年来,无人船备受重视,我国的无人船研发也迈入了新阶段,其应用渐成趋势。在水域测绘工作中,与传统水域测绘方法相比,无人船具有机动、灵活、安全性高的特点,可在环境复杂、工况恶劣的水域作业。
本标准综合国内相关水域测绘实践经验并结合其他规范标准,研究各种水域的测绘技术规范,为水域测绘作业提供通用技术支持,完善国内该领域的标准体系。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参考GB 12327 海道测量规范;GB/T 12898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8314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24356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 50026-2020 工程测量标准;CH/T 1004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2009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JTS 131-2012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等规程内容编制。
本文件规定了无人船水域测绘的基本要求、控制测量、水域测绘和质量检查验收。本文件适用于无人船水域测绘作业及管理。
基本要求:
1.测绘成果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涉密成果的管理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2.平面控制测量坐标系统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高程测量基准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当采用相对独立的平台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时,应与国家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建立联系。
3.深度基准在沿岸海域采用理论最低潮位面,在内陆水域采用设计水位。深度基准与国家高程基准之间通过与验潮站的水准联测建立联系。水域测绘的日期应采用公元纪年,时间应采用北京时间。
技术设计:
1.技术设计应考虑以下内容:a)根据测区已知点情况、范围、测图比例尺及精度要求,选择合适的控制测量方法;b)根据任务需要,结合现场踏勘情况,选择合适的测深方法、测深仪器和测量船只;c)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确定水位站(验潮站)位置及水位改正方案;d)根据测区特点和水深测量方法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2.水域测绘专业技术设计书的内容可按照CH/T 1004中有关规定执行。
测线布设方法如下:
a)测区主纵线确定。根据踏勘采集到的水域范围线,以及收集到已有的影像、DEM等资料确定水流走向、河道走向、挖槽轴线等作为测区主纵线,若这些方向难以确定,也可选测区较长边作为测区主纵线;
b)主测线布设。单波束测深主测线宜垂直于主纵线方向进行布设,测深线间距可按水域测量成果的用途、比例尺大小、DEM精度要求等设置其间距大小;
c)如果测区范围较大,可进行多作业组测量,不同作业组邻接处应布设一条重合测深线,参照JTS 131-2012中8.2.6的要求;
d)检查线布设。检查线布设宜垂直于主测线,布设条数视实际工程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检查线布设间距不大于250m;
e)测线布设完成后,作业组宜开展无人船航行初测,检验测线布设是否合理。
水深测量数据处理:
水深测量数据处理主要是进行无人船声速改正、吃水改正及水位改正,具体如下:
a)自带声速修正的无人船设备进行自动改正。
b)无自带声速修正的无人船设备,采用声速剖面仪进行声速测量:测定声速剖面时,声速剖面采样的分层间距应小于1 m,通常情况下每天测定一次,遇水温变化较大时,应增加声速剖面测量次数;声速剖面测量站位应选在测区合适位置,并记录施测的时间和位置。
c)吃水改正:船体自身重量会使船体有一定的排水性,排水深度即为吃水深度,记录吃水深度,有利于提高真实水深的精度。实际水深(m)=测量水深(m) 吃水深度(m)。
d)水位改正:单波束测深水位观测按GB 12327中的要求执行。单波束测深在网络实时动态(RTK)测量信号良好时,可主要采用实时动态测量无验潮模式,水位观测可作为检核验证。
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数据质量和文档资料质量:a)数据质量主要包括外业观测数据的质量和最后DEM成果质量。涉及数据的数学基础是否正确、测量设备是否在有效期内、仪器标称精度是否满足工程项目要求、测线间距和测点间距是否满足相应规范要求、数据成果精度是否满足技术设计要求;
b)文档资料质量主要包括电子数据文档和纸质文档,主要检查其归档、文件命名、数据格式的正确与否;技术文档编写是否全面、规范;项目成果资料是否齐全;成果图件资料是否绘制合理规范等。
验收方法:
测绘成果质量通过二级检查一级验收方式进行控制,测绘成果应依次通过测绘单位作业部门的过程检查、测绘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最终检查和项目管理单位组织的验收或具有相关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的质量验收,其要求如下:
a)测绘单位作业部门应对测绘流程进行全面检查,各项数据和文档资料进行百分百的校核,作业部门负责人应对全部作业成果负责,并对作业质量作出结论;
b)测绘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对作业部门数据验收检查,对原始数据和提交数据严格把关,部分重点项目可进行野外数据精度随机抽查;
c)验收一般采用抽样检查,验收部门除对所提供的数据进行详查之外,数据量较大时可对样本数据进行抽验;
d)各级检查验收工作应独立、按照顺序进行,不应省略、代替或颠倒顺序。
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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