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东莞是属于什么地区(山东东莞与广东东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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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东莞是属于什么地区(山东东莞与广东东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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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郡

山东省古地名,位于今临沂市沂水、莒县北部一带。《汉书·地理志》载,琅邪郡有东莞县。东汉末至建安初年,设东莞郡,历经魏晋,高齐时期撤并。曾治今沂水县城子岭,东汉移治今沂水城,南北朝南齐间徙治于今莒县东莞镇。

南北朝时期,中国长期处于分裂状态近二百年。双方主要以淮河为界,淮河以北属北朝(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和北周),淮河以南属南朝(宋、齐、梁、陈朝)。

因大量中原汉人南迁,南朝设立很多侨郡县。当时南朝东莞郡有三:晋陵侨置有南东莞,徐州侨置北东莞,安宜县侨置东莞郡。梁初,南东莞因“土断”而取消,北东莞降魏(天监十年),仅剩安宜县有东莞莒县。

地名由来

《汉书·地理志》琅邪郡有东莞县,三国·魏·孟康注:“故郓邑,今郓亭是也。”郓邑,是春秋时期莒、鲁两国长期争夺的地方,或属莒国,或属鲁国,因鲁国有两个郓邑,莒、鲁所夺之郓邑位于鲁国东部,故俗称东郓,《春秋·文十二年》:“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郓。”西晋杜预注:“郓,莒、鲁所争者。城阳姑幕县南有员亭,员即郓也。”(《春秋左传》,清代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西晋京相璠亦云:“琅邪姑幕县南四十里员亭,故鲁郓邑,世变其字。”(《水经注·沂水》篇引)。

春秋时期的“东郓”到了西汉时期改为“东莞”,这个更名与“郓”、“莞”两字的古音相近有关。据《诗·小雅·斯干》:“下莞上簟,乃安斯寝。”东汉郑玄注:“莞,音官,又音完。”(见《诗·小雅·斯干》郑注,清代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民国熊会贞在《水经注疏·沂水》篇中云:“《读书杂志·淮南内篇》十五详言运、员二字通,运、郓音同,郓、员亦可通用。”(民国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6月版。)因“莞”字与“郓”、“员”古音相近,所以汉代“东莞 ”县名是由春秋“东郓”音转而得名。

春秋时的“东郓”到了西汉时改为“东莞”,同时还应与莞草有关。莞草即蒲草。上文所引“下莞上簟,乃安斯寝。”郑玄注:“莞,小蒲之席也。”《斯干》这首诗记述了古代国君筑成宫室后,与群臣坐在莞席和簟席上共同设宴庆祝的场面。两周时期,室内生活用品中,没有椅、凳,人们坐的和躺的都是铺在地上的席子,莞席便是其中一种。另据《礼记·丧大记》,莞席还用于古代贵族的丧礼和祭礼。西汉时期,著名辞赋家王褒《僮约》有“种莞织席”的句子。可见,莞草或莞席作为古代贵族的生活日用品,普通百姓把它作为养家糊口的生活来源,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周礼·职方氏》:“正东曰青州……其浸沂、沭,其利蒲、鱼。”意思是说,正东地区是青州……那里有沂河和沭河可供灌溉田地,那里的物产主要是蒲和鱼。现代学者研究认为,《周礼》成书于战国时期,《职方氏》的这段文字说明,西周至战国时期,莒、沂两地盛产蒲草。《职方氏》将蒲草和鱼相提并论,谓“其利蒲、鱼”,说明这种草在古代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生活日用品。

古代用植物名作地名的现象屡见不鲜。春秋莒国曾用“蒲”字作地名,《左传·襄公二十三年》:“先遇莒子于蒲侯氏。”杜预注:“蒲侯氏,近莒之邑。”春秋卫国也有“蒲邑”(详见《春秋·成九年》)。莒国的“莒”字,也是植物名,《说文》:“齐谓芋为莒。”清代段玉裁注:“所谓别国方言也,借为国名。”

总之,“东莞”地名源于春秋“东郓”,是由于古音相近,转借而得名,又因古代莒、沂两地盛产莞草和莞席,当地以此为生活主要来源,故取县名为“东莞”。广东和山东都有“东莞”:来自古东莞郡的山东东莞为什么名气很小

东郓

《春秋》有二郓,一在今山东省郓城县,即春秋鲁昭公所居之郓,因位于鲁国西部,故又有西郓之称;一为莒、鲁所争之郓,在春秋莒、鲁交界处,因位于鲁国东部,故俗称东郓。本文所述即此东郓。

莒鲁争郓

《春秋》,鲁文公十二年(前615),“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郓。”西晋杜预注:“郓,莒、鲁所争者。城阳姑幕县南有员亭,员即郓也。以其远逼外国,故帅师城之。”(清代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春秋左传》。)今人杨伯峻注:“此时属鲁,故季孙帅师城之。必帅师者,备莒以兵来争也。”(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出版。)《公羊传》又写作“运”。

《春秋》,鲁成公九年(前582),“冬,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莒溃,楚人入郓。”此时郓已属莒国。楚人入郓,只是掠夺财物,并未据有。

《春秋》,鲁襄公十二年(前561),“莒人伐我鄙东,围台。季孙宿帅师救台,遂入郓。”此时仍为莒国所有,鲁国军队攻入,并未据有。

《春秋》,鲁昭公元年(前541),“三月,取郓。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莒展舆出奔吴。叔弓帅师疆郓田。”自此以后,郓为鲁国长期占据,莒国无力收还。所谓“莒、鲁争郓,为日久矣。”(《左传·昭元年》)反映了春秋时期莒、鲁长期发生摩擦的史实。 "

地理位置

关于东郓的具体位置,文献记载多有不同。

《汉书·地理志》有琅邪郡东莞县,班固自注:“沭水南至下邳入泗。”三国·魏·孟康注:“故郓邑,今郓亭是也。”班固的自注说明西汉东莞县境内有沭河之源;孟康的注释是说:西汉东莞县与春秋之郓邑、三国时期的郓亭三者为一址。东莞县在三国时期仍然存在,孟康注说明西汉东莞县城故址到三国时期已为郓亭,东莞县已迁址别处。

成书于东汉末、三国初的《水经·沭水》篇记载:“沭水出琅邪东莞县西北山,东南过其县东。又东南过莒县东。”这段文字记载了沭河发源于东莞县境,而且东莞县城位于沭河西岸。既然春秋东郓和西汉东莞县为一址,只要找出其中一个地名的位置,另一个地名的位置自然也就确定了。

西汉时期的县治(或侯国)比较稠密,根据《汉书·地理志》班固自注,东郓或西汉东莞县故址应该尽量在沭河的源头处寻找,这是判断春秋东郓、西汉东莞县的位置的最主要的而且不能违背的原则。

西晋时期的杜预和京相璠对郓邑的位置有着非常近似的说法,杜预以为“城阳姑幕县南有员亭,员即郓也”(《春秋·文十二年·注》)京相璠亦云:“琅邪姑幕县南四十里员亭,故鲁郓邑。”(《水经注·沂水》篇引文。)姑幕县故址位于今安丘市石埠子村,按杜预和京相璠的说法,东郓当在今莒北东莞镇一带,然而,今莒北东莞镇境属潍河流域,有潍水之源而无沭水之源。因此,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沂水》篇否定京相璠的说法,并明确指出东郓即“今(团)城北郓亭是也。”

亭是秦汉至南北朝时期的一级行政机构。《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从杜预、京相璠和郦道元的说法来看,西晋时期的员亭在今莒北东莞一带,而北魏时期的郓亭则位于“团城”北,今沂水县境。

由于沧桑巨变,唐代以后,古遗址逐渐模糊不清,文献记载也显得含糊。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第十一:“沂水县,本汉东莞县,即春秋莒、鲁所争之郓也。城阳姑幕县南有员亭,即郓也。”则又将春秋郓邑、汉代东莞县城、唐代沂水县治(即今沂水县城)混为一址,且又引杜预之说,看似多方引证,实则前后矛盾。宋代乐史《太平寰宇记》仍沿李吉甫之说,并无新意。明清时期的地方志也多沿此说。但是,建国后文物普查证明:今沂水县城既无春秋遗存,也无汉代文物,考古界将沂水县城确定为隋唐文化遗址,这就排除了今沂水县治为春秋东郓、汉代东莞县城的说法。

今沂水县北约45里处的徐家荣仁村有春秋古城遗址,此遗址位于沭河上游,距沭河之源(今沂山)不远,与《汉书·地理志》“沭水南至下邳入泗”,《水经·沭水》篇记载:“沭水出琅邪东莞县西北山,东南过其县东”,《水经注·沂水》篇“今(团)城北郓亭是也”的记载相符,新编《沂水县志》、《临沂地区志》以为即春秋东郓遗址、西汉东莞县故址

东莞县

西汉时期,设东莞县,属徐州刺史部琅邪郡。(《汉书·地理志》)东汉属徐州刺史部琅邪国。(《后汉书·郡国志》)

又据清代吴增仅《三国郡县表附考证》:东汉建安初,魏武分琅邪、齐郡置东莞郡,东莞县属徐州东莞郡。三国魏沿之。(中华书局出版《二十五史补编》第三册)

晋代,东莞县仍属徐州东莞郡,刘宋时期亦沿之;元魏属南青州东莞郡;高齐文宣帝废东莞郡,东莞县属南青州东安郡;宇文周属莒州东安郡;隋代属高密郡。(《重修莒志》卷四)

唐代初期,东莞县属密州。(见《重修莒志》卷五十一“金石”所载唐永徽元年省堂寺碑文。)

唐代前期,东莞县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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