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中介点评(二手房屋中介的槽点)(1)

深圳网红小小莎“跳单”事件,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关于房产中介,我真的有话想说。

首先说说自己和房屋中介的关系吧,在黄州通过中介买过两套房子,卖过一套房子,前公司是做新房代理的,后来转型做了二手房中介、新房渠道,现在的工作内容也是在房地产这个行业打交道,多多少少,我想我还是有谈这件事的权利的。

因为工作的原因,熟识很多经验丰富的行业大佬,关于这件事情,我还特意地咨询了他们。

二手房中介点评(二手房屋中介的槽点)(2)

他给我是这样回复的:这件事要一分为二地看,如果小小莎是跳过中介直接跟房东签订买卖合同,这种情况就属于跳单;如果小小莎是放弃中介一,和中介二达成买卖协议,这就不是跳单,而是中介一自身的职业技能不足的问题。

他这样给我的解释,整件事情就很明了了。先不说看不见的背后的故事,就拿现在摆在明面的证据,整件事情基本上属于我的同事所说的第二种情况,只能说明链家的经纪人技不如人,吃相难看。

通过制造舆论的方式,想让小小莎“吃亏”,所以小小莎一直处于很被动的状态,被曝光住所,被千夫所指,购房者在这种情况是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因为小小莎手中也没有十足的证据表明,她的个人隐私被曝光,就是链家所为。

就如同链家方,他没有证据直接证明小小莎跳单,只能通过舆论的压力逼迫小小莎低头道歉。

这种情况,只有硬抗,看谁坚持到最后谁就胜利了!法律本着谁举证的规矩行事,在这种针对没有十足证据民事纠纷,也是很难去评判。关于这件事情,已经闹上了法庭,结果,自然会有一个结果。

二手房中介点评(二手房屋中介的槽点)(3)

2021年1月1日发布的“民法典”,已经明确了跳单的责任归属,可无论哪一方赢了这场官司,实际上都是双输的局面。

小小莎作为网红,由于这个时间,她的安全和隐私完全得不到保障,而且工作也处于一个停滞的状态。

链家,作为贝壳旗下数一数二的中介公司品牌,他们的中介费用也是超出行业标准,好像是3个点,成交价好的置业有议价空间,但也低不到哪儿去。

所以这其中会换中介公司成交,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成交额,还有中介费。

别拿什么所谓的契约精神,制造舆论。

第一.这房源并不是链家独家房源

第二.链家没有和小小莎签订或口头约定看房协议,不存在违约,也不存在所谓的契约

第三.哪家中介服务费低,议价能力高,小小莎选择哪家中介公司为她服务,有什么问题?

第四.曝光小小莎住址,诽谤小小莎跟卖家私自签约就是合法的?

第五.链家这么有道理,怎么不打官司非要制造舆论带节奏?!

第六.明明是链家的经纪人能力问题,非要怪罪于小小莎换了服务商,这逻辑很无语!

第七.的确链家做了服务,小小莎也享受了链家提供的服务,但是就应该在链家消费?没有这样的强盗逻辑吧?

第八.谁能说自己从来没有在实体店挑选东西,试用东西,体验营业员的服务,回到家去网上搜京东天猫的?

第九.房屋中介在中国的名声一直不好,只能怪所谓的中介行业联盟定制的所谓“行规”,让普通消费者对于中介这个行业,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尽量敬而远之!

第十.做服务行业的,有谁不辛苦,有谁不是拿着自己的笑脸去贴冷屁股,为什么中介就必须付出多少,回报多少?那别的行业做销售的,是不是都应该转行去卖房子?

别的不多说了,开始我想说的主要话题,关于中介的槽点。

槽点一:房源

二手房中介点评(二手房屋中介的槽点)(4)

我没有研究房屋中介是否属于舶来品,但是我相信在房屋中介还没兴起的时代,房屋交易也一直处于正常的状态,正是因为交易量大,吸引着投机者垄断房源信息,衍生出了房屋中介这个行业,市场规律很正常。

但是现在的一种状况就是,线下除了中介公司,已经没有可以给房东提供房源出租出售信息展示的平台,线上的各种信息平台也被中介公司垄断,当你想通过自己的方式与卖家或者买家联系沟通,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当房东在任何平台上挂出自己的房源信息,你将会在短时间收到各种中介公司的电话,影响了正常生活,迫使你不得不委托中介公司替你服务。

而当一个房源没有签独家协议,这个房源将会拥有几家十几家甚至上百家中介公司交易的权利,也就是说找谁售卖租赁这个房源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有人很好奇,为什么小小莎为什么一开始找的是链家,而不是第二家中介公司,是因为信任链家大品牌吗?

说实话,还真不是。

现在的看房的方式已经从线下转到了线上平台,而像安居客,58同城等流量大的平台,他们是有类似百度的竞价排名的方式,同样的一套房源,谁有钱谁就可以将这个房源置顶,在各种界面展示这套房源,很多时候你只是看中的是这套房子,而并不是其背后的中介公司。

也就是说,像链家这种钱多规模大的中介公司,他在整个中介行业竞争力也大,别说中介公司百花齐放,实则变相性的抱团垄断,消费者选择性很小的。

就像现在的武汉新房市场,贝壳已经占据了近九成的渠道公司资源,说非贝系的渠道公司在夹缝生存并不夸张。

这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选择房源表面上是你在选择,实际各种信息平台通过各种计算方式,类似于“猜你喜欢”的这种设计,已经替你选好了同一套房源,其背后的销售公司。

也就是这样的原因,很多中介公司都在说自己的成本高,而消费者不理解。大多数的经纪人是0底薪的,人工成本几乎为零,运营成本大部分都在于店面房租,水电等,还有信息平台收取的服务费。

槽点二:人员素质

二手房中介点评(二手房屋中介的槽点)(5)

如果我会读书,谁会去做销售啊?

这是我们常听到的话,也正是这种观念,中介行业给人服务感觉很缺失,正是这样的原因,像链家这种已经发展一定规模的中介公司,开始对房产经纪人的文凭有做要求,对应而来的就是通过提高收入,来吸引更高文化水平的人来加入他们,随之而来的就是成本的上涨,这也就说回了链家的中介费为什么会这么高。

就我个人的观念,文化高跟懂得怎么去做服务,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更多的是在于一个企业文化对员工的熏陶,和专业技能对员工的培养。

没人会觉得,买一套房子,只要把买房者服务舒服了,根本就没人在乎这人是小学毕业还是研究生。

文凭在销售行业,起到的只不过是一种锦上添花的作用。

文化水平的高低,跟一个人是否学识宽广,能说会道不成正比的。

所以与其将招人重点,人工成本投放在用人标准上,还不如侧重公司内部的培训。

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过大不必要的成本开支,最终只会留给消费者买单。

槽点三:个人隐私

二手房中介点评(二手房屋中介的槽点)(6)

之所以房产中介行业,比其他的销售行业,有更大的话语权,换句话说,更容易耍流氓,主要因为,不论是你是买方还是卖方,只要进去了谈价格的阶段,双方个人信息,基本情况,像是居住在什么位地方,在哪里工作等等,房产公司已经全权掌握,这也导致了买卖双方,特别是买方处于非常被动的状态,除非你不买了,要不潜意识的就会提醒自己,和气生财,就别货比三家了。

这一次的小小莎“跳单”事件,不正是这样的原因,上了几次的热搜。小小莎只不过是做了一件正常消费者做的事情,结果其个人隐私全都暴露在了网上,受到了各种骚扰,不仅影响了生活也影响了自己的工作,精神上也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不是所有人都是郭敬明,谁也不想露富,炫富,就算购买价值1600万的房产,即使做个短视频为自己营销,也不想让全世界知晓自己住在哪里,这一次和链家的不成功合作,造成的影响,对于小小莎,对于链家都是负面的。

而小小莎是冤枉的,链家是自找的。

关于消费者半路更换中介公司,在这一行很常见的,也是很头痛却无法解决的事情,只不过这一次的对象是拥有600万抖音粉丝的深圳网红。

闹得满城风雨,不仅是想给小小莎难堪,更多的是一种以儆效尤的示众。

看吧,这就是不依照中介行规消费的后果,你们还敢吗?

那些数落小小莎不是的中介从业者,你们选择性失明的谴责,难道说违心的话真的不脸红吗?

你们就没有经历过“找关系”走“内部价”去购买低于正常售价的事情吗?

只因为你们是房产中介,只因为你们掌握了买卖双方的个人信息,就可以为所欲为?

槽点四:费用

二手房中介点评(二手房屋中介的槽点)(7)

1.售价

由于出租出卖方与房屋中介方是单线联系,而且对于其价格基本上是根据市场行情、个人意识去制定,所以说这其中并没有所谓的市场监管,以至于会出现中介机构抱团哄抬某一区的房价,或者是中介与卖方联合哄抬某一区的房价,虽然这种事情相关政府机构早已出台各种政策抵制,有所成效可还是很难控制,就一句话,这价格是市场行情。

联合哄抬价格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就是抬高售价。

这里面的问题就是,卖方由于急于出手房屋或者并不了解当时的市场行情,开了一个比市场价底跟多的价格便可出售,很多中介为了不压低这一片区域的平均售价,会与房东沟通或者私自抬高销售价格销售,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同一套房子,在不同的中介挂出的售价也会不一样,所以当房屋作为一件商品展出,消费者必然要货比三家,而不是在一家中介不停的还价。

当然还有那种吃差价的问题,私自将销售价格提高出售,销售给遇到急于购房又不了解行情或者不懂门道的客户,不仅赚取中介服务费用,还会额外赚取销售差价,这种做法是更加的不厚道,甚至是恶心的。

当现在的房屋中介趋于正规化,吃差价的问题已经越来越少,毕竟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意识,维权意识也在上升,随之而来的中介方付出的成本也将会更好。

好的口碑,才能走得更远。

2.中介服务费

这个费用也就是单纯的房产经纪人为买卖双方提供联系维护房源等一系列的服务,直到签订买卖合同,才会收取的费用。这个费用每个中介公司的价格都不一样,基本上都是按照成交金额的几个点收取,整个行业的大概的标准是2个点,像链家这种公司会开出3个点,有些小公司1个点也会去做,因为这个费用是明面上的,可以私自谈的,也就衍生出了一口价的打包费。

这也就是说为什么小小莎买的房子,成交价高,在链家的中介服务费要十几万,反而换了一个中介,中介服务费只要九万块钱,还将房屋的成交价少了52万。

3.过户费

我这里说的过户费是指包含房屋过户产生的税费评估费工本费等相关费用。

很多中介都会按照成交金额打包来收取相对应的费用,明面上是免费替买方服务,实际上他们根本不让买方参与其中,看似明码标价,实则油水很足。因为购买方是根本不了解里面的门道的,以至于买方会成为冤大头。

我的黄州的两套房子就是这样,那个中介说的很好,按国家标准收取各项过户产生的费用,实际上过户的税费是按照评估的价格收取,但中介方为了赚取差价,会让合作的评估公司将房屋的评估价值低于成交价甚至是市场价,这就会导致买方不仅付出了中介费,还在过户费额外的付出。

结果由于我收到的发票数目与我支付的数目根本无法吻合,差了有好几万,去找他们理论碰了闭门羹,还威胁我知道我的住所,要我好之为之。

结果过了半年,我把他们告上了法庭,结果走了简单程序让他们退还了大部分的差额。

主要是主持这个案子法官是站在他们那边的,劝我得饶人处且饶人,他们就是赚这种灰色收入的,如果不是中介方没有经验,合同写的有漏洞,这个案子他们不会接,更不会开庭。

我当时,真的,只有妥协了,就连诉讼费,也是法官让我这边出了,虽然不多,好像是25元还是50元,但实则有点恶心,毕竟作为公平机构,对于中介的这种做法,打心里是默许的。

明面上我赢了这个官司,实则不是我输了,而是这个社会输了。

4.贷款服务费

这个费用就类似于在4S店贷款买车产生的金融服务费,我不知道别的城市是怎么一个收取标准,黄州在贝壳没进来之前,对这项费用的收取没有一个标准,贝壳进来后就会在居间合同上表明,费用不少,三十多万的房子,三千元的服务费。

按理说这种服务的成本,除开人工费用,基本上就是工本费了,因为每个中介都有合作的银行,银行也因为业绩关系基本上不会和中介公司不合作,而这其中的所谓核验贷款资质等一些工作,都属于银行的工作范围,中介方也只需要提供沟通罢了,再就是通讯纸张的费用。

别说什么和银行关系维护的费用,这其中的支出公司很少会有款项拨出来的,基本上属于信贷专员的工作范畴,除非大型的节假日或者银行领导的会见,日常的关系维护费用,公司是不会买单的。

槽点五:房产中介

二手房中介点评(二手房屋中介的槽点)(8)

前面也提到了,关于房产中介的诞生,源于市场的发展,这是时代的产物,但我们真的需要房产中介吗?

同样的问题,我也问过某中介公司某区域大区总,他跟我说了三个问题:

1.发生了很多买家为了省下中介费,和业主私自交易,由于没有调查房屋产权的问题,房子钱款两空,如果有中介做过房调,那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

2.如果没有中介,当房屋买卖,究竟是谁敢先过户谁敢先付钱?

3.没有中介公司,银行是不会为买房贷款的。

这种回答我是不接受也不赞同的,有点自圆其说。

第一个问题,买家为了省中介费,私自和卖家交易的前提下,这个房源也是通过中介公司介绍而知道房源信息的,难道中介公司在发布房源之前,就没做过房调吗?

虽然跳过了中介公司与卖家达成交易,中介一方看似无责,但是发布有产权问题的房源,作为商品提供方不应该负责吗?

再说回买卖双方通过中介公司达成交易,签署的合同也是买卖双方的购买合同,中介一方并没有承担任何的责任风险协议,因为中介方只是一个提供房源的居间方,后果都是由买卖双方承担,即使闹上了法庭,也将是买卖双方的官司,作为中介方只是一个证明这笔交易的证人方而已,因为中介服务在买卖双方签订购买合同那一刻起,服务就结束了。

合理合法合规,但很流氓!

第二个问题,谁先过户谁先付款,完全是处于买卖双方相互信任的前提之下,当你手握着对方的个人信息资料,签订的买卖合同,加上过户前和对方的沟通交流的基础,现在又可以通过手机转账,在行政大厅那么多人的环境之下进行正常的交易,基本上不会出现问题,也不会有不信任对方,因为信任并不是有中介的介入才会信任。像是一线超一线的城市,房产交易对应的资金很庞大,也就衍生出了资金管理机构替买卖双方监管交易金额,类似于淘宝交易背后的支付宝,这种机构的出现,更大程度上化解了交易风险。

而且房屋过户真的很简单,非常简单,学习成本很低,基本上不需要中介的帮助就能搞定。

第三个问题,银行基于中介方开展二手房交易贷款,并不是因为银行依赖于中介机构背书,而是就目前来说只有中介机构,没有选择。如果当房产交易回归到原始的状态,买卖双方直接沟通、交易,不允许房屋中介机构的出现,到时候就会衍生出新的行业,像是贷款验资的机构等等,将要做的工作更单纯,也更简单。

结尾

房产中介,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我们不能去否认、否定它的出现和存在。

就像郭敬明在节目上说的:你可以永远不喜欢你不喜欢的东西,但请允许它存在,你可以继续讨厌自己讨厌的东西,但请允许别人对他的喜欢,是不是我们能够允许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类型。

这就是房产中介存在的意义。

要做的只有将这个行业,越做越专业、越做越规范,只有将口碑做起来了,服务做规范了,自然而然在这个社会上的微词就会少很多。

在说会深圳网红小小莎“跳单”事件,就像我前文提到过的,这件事的爆光出来的,不光是简单一个买方和中介方的一个服务不成功,导致的后续问题,而是一个客户个人隐私无法保护的问题。

这正是因为买方是一位公众人物,各种方式各种机构、自媒体、舆论让这件事情变成了一个社会焦点,不论谁对是错,小小莎至少在某部群体中成为了众矢之的,这种隐私的曝光,是违法的,也是很恐怖的。

二手房中介点评(二手房屋中介的槽点)(9)

对于客户隐私方面,真的希望所谓的房地产中介协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中介方对客户隐私的泄露,应该是0容忍,狠处罚的方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而不是保障自身的权益,去做所谓封杀客户的行为。

这种,只需只许周公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行为,只会将房屋中介这个行业,在众人的印象中,越变越坏,越来越让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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