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明星

欧阳娟

莫白羽五岁起就立志要当大明星了。在宜城,“大”念作“太”,年迈的父母还记得她奶声奶气嘟着小嘴说:“我的理想是长大后当太明星。”

幼儿园“六一”汇演,她穿着粉色蓬蓬裙,眉心用口红戳着一点痣,举着两束塑料花挤在伴舞的孩子当中东摇一下西摇一下。领舞的另有其人。没关系,她还小,有的是前程,尽管艳红的塑料玫瑰上沾满了灰。

魏国强说:“你打这个电话,领队的叫莫白羽,叫她莫姐就行。”

“靠不靠谱?”沈良说,“你知道我妈生前最好面子的。她老人家最后一桩事,我们做儿女的一定要办得体体面面。”

“靠谱靠谱……”魏国强说,“你放心,跟个太明星样的。”

“我要跟太明星样的做什么?丧乐队,哭得好就行。”

“莫姐带的是宜城最好的丧……哦不!喜乐队……莫姐说,丧事也是喜事。白喜事。”

沈良拨通了那个电话。

“你好,节哀顺变。”电话里传来一个醇厚的女声,“请问您家里老了什么人?”

“是我老娘……”沈良喉头有点发哽。

“你立马找个不要的铁锅,脸盆也行,要搪瓷的。烧几刀钱纸,烧到纸灰满锅为止。用布袋把纸灰装上,做个枕头。”

“我待会儿就烧。”

“马上就烧。纸灰是用来安魂的,趁早烧了让老人家心安。你给我发个地址和位置,我们这就动身过来。”

五岁时,前程似乎辽远得很,蕴含着无数可能。真把日子一天天过下来,落到实处的路反而越走越窄越缩越短。宜城是个县级市,没什么施展表演天赋的空间,莫白羽的理想从成为《小花》中饰演女主的陈冲那样蜚声国际的太明星,逐渐演变成只要能先在宜城崭露头角就行。宜城跟表演有关的工作只有剧团,她就进了剧团。

刚进剧团时,同事们都说以扮相、嗓音、身段而论,她是当得起台柱子的,只是缺少经验。

经验这东西,熬的就是时间。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莫白羽一日日把腰身弯成拱桥,大腿举至耳根,嗓子捏圆搓扁,一点一滴累积经验。理想还在,只是暂且蛰伏了起来。她是要当太明星的,数千个起早贪黑的辛苦依着这点念想沤成美妙的回甘。

终于,上一代的台柱子倒了。不是比喻,是真真实实倒在了戏台上面。莫白羽买了补品去看:“一把年纪了,你老人家何必这样辛苦?往后的重担还是让年轻人去担。”

“老人家”翻着白眼看了看天花板:“是啊,以后就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了。”

“不!”刚进剧团的小姑娘冲进门来,一头扑倒在“老人家”怀里,“我们年轻人没经验,哪里担得起重担?您好好调养身子,我们还指望着您呢!”

“老人家”爱怜地拍了拍小姑娘的肩:“养好了身子我往后也就是跟着打打伴。唱了几十年的正旦,从没多领过半毛钱,我要学着偷偷懒。”

莫白羽不在乎钱,就算半毛钱不给,她也要唱正旦。

正旦的嗓子不能坏,她禁辣忌辛,不食葱姜蒜,跟辣椒更是绝缘。偏生宜城人口重,离了这几样就不会做菜。单位聚餐,莫白羽只能干扒几口白饭。

“装模作样!”有人看不惯。

装模作样又不碍着别人,看不惯也不要紧。

要紧的是,她还闻不得烟味。这就碍着了别人。

剧团里并非个个都靠嗓子吃饭。便是靠嗓子吃饭的,也不是个个严于律己,兴头来了,玩几根烟也是有的。

那年头,单位聚餐还是件令人兴致高昂的事,烟雾缭绕便是常态。莫白羽忍不住劝上一句半句:“少抽点。”

没人少抽半支烟,倒是个个都不再跟她玩笑了。

要当太明星,少了些俗世的玩笑也不要紧,莫白羽不以为意。

跟她相反,刚进剧团的那个小姑娘什么都吃,辣椒炒大蒜、生姜小葱拌豆腐一样样往嘴里塞,间或男人一样玩根小烟。同事们都爱跟她玩。

皮相老了还能用胭脂水粉盖盖,嗓子老了却是什么都盖不住的。

小姑娘也是正正经经学过戏的,不会不懂这个道理,只是年轻管不住嘴。莫白羽一直这么认为。

直到小姑娘越过她,直接被众人推举为接替“老人家”的角色,她才認识到年轻人未必像她以为地那般“年轻”。

“不行。”莫白羽以当初众人否认她的说辞否认小姑娘的越级重用,“她没经验。”

“没经验怕什么?”同事们都说,“多演几场不就有经验了?谁也不是生来就有经验的。”

刚进剧团时,她跟这姑娘一般年纪,他们说她没经验,她就一声不响地攒经验。如今,仍然是他们,仍然用同样理所当然的语气说,没经验不怕什么。真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可他们兴之所至的翻云覆雨里,熬干的是她十余年的青春。

十余年,三四千个日夜,每日每夜的苦摞在一起,失了成为太明星的支撑,山崩海裂般压过来。没了回甘,赤裸裸的苦原来这样苦!苦得让人失了分寸,乱了心神。

“我有经验。”以莫白羽的本性,原本说不出这样的话,可她说了,说得掷地有声、条理分明,“论扮相,我不比她差;论嗓子,我比她还宽。凭什么用她不用我?”

“你么?样样都好,就是个头高了些。”

“我哪里高了?一米六九能算高么?”

“高不高的,要看跟谁搭戏。”

莫白羽举目四望,上十个男人,一米七以上的只有两位,还都是剧务:“不是我高,是他们长得矮。”

上十个男人面面相觑。团长干笑着打圆场:“宜城人么,差不多都是这个身高……”

“宜城男人都长得矮!”莫白羽一句话,得罪了所有宜城的男人。

“那只能怪宜城容不下你,你应该到北方去找男人搭戏。”团长仍然干笑着,却不再试图将她与众人拉在一起,而是猛力一把推开。

她果然缺少经验。

四FDE0C64D-BFCE-4514-AD04-9E526F27D10D

沈良刚把枕头做好,一个人高马大的女人就闪了进来,粉色羽绒服衬着一张白得耀眼的脸,嘴唇涂成艳红色,脸就显得愈加地白。白得有如暗夜里猛然扯起的一道闪电。

委实是暗夜,宜城的初冬,晚上八九点,暗得比午夜还黑。

“不好意思,大晚上的麻烦你们。”

“没关系,老人家大多是这个时候走的。这个钟点,儿孙们都回屋了。”

沈良听得鼻头一酸。

女人俯下身去摸了摸他母亲的脸:“真好看。老人家走得轻快。”

头一回听人夸老了的人好看,沈良有些诧异,原以为外人见着老去了的人多少会有些害怕的,哪怕是丧乐队的领队。

令他更为诧异的是,这女人长得比他以为的丧乐队的领队好看得多。丹凤眼,瓜子脸——白皮的巨大的西瓜子,无论是体型还是气势都比宜城常见的美女大了许多,那好看里因而有了一种大义凛然的意味。

“打盆水来。温水。”

沈良的爱人打了水来。

“娘,”那女人往床前一跪,“女儿给您洗身了。”

沈良只有三兄弟,他母亲膝下无女,这女人是自请为女,代为洗身。

便是有女儿的人家,如今的年轻人也不晓得怎样洗身,还是由她代为尽孝。

男人们退到大厅里等着。约莫两支烟的工夫,沈良爱人拉开房门说:“好了。”

“这么快?”

“可不是?洗得又快又仔细。”

老人身着寿衣头顶寿帽脚蹬寿鞋齐齐整整躺在床上,睡着了一般。黢黑的缎子泛着一点点柔亮的光,老人脸上的皱纹也跟着光亮起来,好似预备舒展出一个隐约的微笑。

“搭好了棚。”两个身着皮夹克的男人撸着袖子走进房间。

女人托起老人的肩。沈良跟着上前帮手。

“有我们呢。”女人说,“沈哥放心,一切都会按规矩弄得好好的。”

听得女人叫“沈哥”,沈良才将“莫姐”叫出口来。初次相见,他实在无法对这样一个女人以“姐”相称。

“那就……有劳莫姐了。”

“应该的。”

沈良退到一边,两个男人搭上手来,三人一起将他母亲抬到楼梯间。

“有电梯。”

“不用电梯。一步步走下去,步步为‘赢。这样老人家才高兴。”

沈良才注意到莫姐穿着极高的高跟鞋。这鞋叫什么来着?对了,是恨天高。他听爱人说过的。

莫姐踩着恨天高“嘀嘀哒哒”下楼去了,怀里靠着他母亲的上半身。

沈良跟在后面有些喘。穿着恨天高、抬着个老人,她竟走得这样快。

灵棚搭在小区一处僻静的场地上,既有转圜的空间,又不至于影响通行。

“这地方好。”

“我们走遍了小区,这地方最合适。”

棚前摆着两张长条桌,当中一张摆着两支毛笔一瓶墨汁,想是用来写挽联的。

灵堂两侧已挂好一幅现成的挽联。

“魂归九天悲夜月,芳流百代忆春风。”

正中一个斗大的“奠”字。

“明早把老人家的遗像带下来,挂这里。”莫姐抬了抬下巴,指向“奠”字上方的位置。

“奠”字下是另一张长条桌。桌子正中摆着几样果品,侧角有个巴掌大的碟子。碟子里清泠泠盛满了油,一根灯芯浸在油里。拖出碟口的一小截灯芯上,燃着黄豆大小的一点火。

忙碌间,沈良扫到那油灯好几眼,才想起这是长明灯。

如今都用白烛,这样烧油的长明灯已极少见了。

老人家一进灵堂,灯就是亮着的,名副其实的“长明”。

长桌前就地摆着几个蒲团,一个居中,另外几个分列两侧,一望而知是供人祭拜与回拜的。

莫姐和两个男人将老人家放好。沈良递上纸灰做的枕头。莫姐接过枕头拍了拍,垫在老人头下。

“今天先不行禮,赶早搬下来是趁着身子软,不伤筋骨,等到明早就不好搬了。”

沈良鼻头又是一酸。

“今晚要辛苦孝子孝孙排班守夜,明早我们先带些花圈、香纸来,省得打头的客人瞧着清冷。”

“莫姐想得太周到了。真的,感谢!太感谢了!”

还未开唱,沈良已确信,这委实是宜城最好的丧……哦不!喜乐队。魏国强推荐的人,果然是没错的。

莫白羽在三里屯下了车。键盘手是当地人。对于宜城来说,北京也算是北方了。剧团同事说她要找北方男人搭戏,她就亲自到北方找了个北方男人搭戏。还是首都的北方男人。她高傲地跨进了酒吧间。

她还是那个她,戏却不再是那种戏。

“又穿这么多?”酒吧经理瞟了她一眼。

莫白羽把外套一脱。

“这还行。”

莫白羽的理想是当太明星,无所谓做的是什么戏。

贝斯手插上电,“叮叮咚咚”有一声没一声地试音。华灯初上,五颜六色的光束一晃一晃打在贝斯上。空气里弥漫着杏仁炒饭的味道,脆香中透着一点苦涩。

莫白羽坐在光束打不到的暗角。酒吧间没什么人,显得有些冷清。一个戴着棒球帽的男人和一个烫着大波浪的女人跟她一样坐在光束打不到的暗角,一东一西,离得极远,不抬头,也不吃东西。

不抬头也不吃东西,坐在酒吧里干吗?

她又坐在酒吧里干吗?

听说周迅成名之前也曾混过酒吧。可周迅二十出头就被陈凯歌发掘了。而她,都快三十岁了还在混酒吧。

三十岁后成名的明星多吗,都有哪几位?莫白羽绞尽脑汁想着。

“开始吧?”键盘手看了看她。

莫白羽胸腰一挑,从暗角里拔出身体,一下蹦到台上捞起话筒,气宇轩昂。

“今夜还吹着风,想起你好温柔,有你的日子分外地轻松……”莫白羽中音醇厚,适合模仿梅艳芳。FDE0C64D-BFCE-4514-AD04-9E526F27D10D

“唱得不错,就是胖了点。”有个客人端着酒杯路过台前,“梅姑那么骨感,你应该先减减肥再来。”

一尺八的腰,哪里能算胖?不过是不曾瘦成红粉骷髅而已。

梅姑饰演的顾曼璐就是红粉骷髅,张爱玲的《半生缘》,她是读过的。

《红楼梦》《乱世佳人》《战争与和平》……古今中外的名著,她是读过一些的。太明星是需要文学素养的。

“胖梅姑,胖梅姑……”酒吧里已经挤满了人,几个染着红头发的女孩一边拍手一边齐声呼叫。

听她们叫了好一会儿,莫白羽才明白过来,这是赞她唱得像。

“能唱《多得他》么?”一个红发女双手拢在嘴上冲着她嚷。

“这位女士要点歌么?”服务生走到那红发女身前问。

红发女悻悻地坐回座位,不曾听见似的。

“我点歌!我点歌……”先前端着酒杯路过的客人折转身来指着服务生问,“她会模仿郭富城么?”

服务生为难地看了莫白羽一眼。

“模仿谁都行。”莫白羽说,“只要爷高兴。”

“学得不像我可不肯。”

“像不像的,还不是爷说了算?”

客人满意地咂了咂嘴:“《唱这歌》,会不会?我最喜欢的音乐就是郭富城的《唱这歌》。”

点首歌一百块,莫白羽能拿六十。

“会。只要爷爱听,我啥都会。“

音乐响起,唱的是粤语。一个女人突然要模仿男人,一个说国语的突然要模仿粤语,哪能说会就会?

可站在这个台上,不能说不会。

刚到北京那阵,莫白羽有过一段说“不会”的时光。那段时光她四处遭受驱逐,花光了所有积蓄,饿得身子发飘。

有次下天桥时,突然起了一阵大风。北京的风跟宜城不同。宜城的风跟宜城的男人一样,小小只,软糯糯的,爆脾气时也是轻声细气。北京的风爆起脾气来,墙一样又陡又硬。她站在天桥上,只见大摆半身裙忽的一下鼓起来,降落伞一样把她往天上挤,让她疑心即将白日飞升。

烧心挠肠地饿,当真飞升了也无甚稀奇。从此她再不敢说“不会”。

不论会不会,先应下来再从长计议。

歌在嘴里唱着,供她从长计议的只有三四句词的时间,再唱下去便要露馅。莫白羽点了一支烟。

“嘿,小样儿!还抽上了……”点歌的男人斜睐她一眼。

她凑过嘴去,往他端着的酒杯里抿了抿:“芝华士十二年。”

“懂行。”男人就着她在杯口留下的唇印深饮一口。

“我想听听哥的声音。”莫白羽将话筒递到男人嘴边。

男人顺从地唱了下去。

他最喜欢的音乐,他自然是会唱的。莫白羽看準了这一点,虽则将一首粤语歌称之为“最喜欢的音乐”令她颇为齿冷。

“好!”酒吧里的客人喝起彩来。男人果然跟郭富城唱得一模一样。

莫白羽把烟叼在嘴里,围着男人一边拍掌一边扭摆。练过二十余年的身段,蹦个迪还不是一碟小菜?

唱的尽了兴,跳的凑了兴,洒吧间举座欢腾,连经理都踮着皮鞋踩起了节拍。宾主尽欢。

这一关,就这么过了。

在北京混了两年,莫白羽学到的经验比在宜城苦熬十年还要多。

天刚见亮,莫白羽就带着五男两女到了灵棚前。男的一律黑色皮夹克,女的一律妆容精致。不像丧乐队,倒像一支摇滚乐队。

几个男人将带来的花圈摆在灵棚两侧,有个女人蹲在灵前烧了几叠纸,场面暖了起来。

“小雅是作词的。”莫白羽指着另一个女人说,“沈哥拣几件老人家生前的事讲给她听,她会写成词拿给我唱。”

沈良有些好笑,一支丧乐队而已,居然有专门的“词人”。

小雅在灵棚前的一张长桌后坐下,从手提包里抽出一叠白纸、一支签字笔,定定地朝着他看。

小时候公社里请的瞎子戏,也是会即兴作词的。方言里夹着一两句土味普通话,连韵脚都是方言与普通话混杂。丧乐队的词人,水平能高到哪儿去?到时候不要跟唱瞎子戏一样的,反倒惹人笑话。

“算了吧。”沈良说,“我看别家唱的都是现成的歌,我们也照别家一样就是。”

“那不行。”莫白羽说,“我的乐队都是自己作词的。再没有比一生的经历值得唱的事。”

小雅露出催促的神情,一动不动地盯着他。

沈良不得不清了清喉咙,竭力搜寻着词句。

“我爷死得早,我娘独个儿把我们三兄弟拉扯大……”

母亲的一生,却从父亲讲起。

为什么要从父亲讲起呢?等话出了口,沈良才意识到,若非先讲父亲,母亲的经历便无从说起。

总是这样,提起母亲的遭遇,人们往往先要交待一下父亲的境况。谈起父亲时,却极少有人先讲母亲。母亲,需要嵌入父亲的背景,所有的悲喜才能成立。

父亲是母亲的支柱,似乎谁都懂得这个道理。沈良从小到大不知听过多少回了,可是在他心里,这道理又似乎从未存在,直到无意间讲述起来,他才再次记起。

他的母亲早早失去了支柱,尽管多年后那个几乎不曾起过作用的支柱仍然以背景的身份充当着她人生境遇的起因。

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寡妇拉扯着三个野小子,确是应该写一写。哪怕写得跟瞎子戏一样蹩脚,也没什么可笑的。

沈良正色讲了起来:“那时候家里穷,买不起肉,我娘就去摸田螺,好歹让我们有口荤菜吃……”

不说起来还忘了,难怪他那么爱吃田螺。这儿时仅有的肉食,在他舌根上留下的是山珍海味的记忆。

“年纪小,没什么挣钱的办法,我们几兄弟就去捉蛇卖。蛇比鱼值钱。越毒的蛇越值钱,我们就去捉毒蛇。我娘知道了,就追着我们打,边打边哭边骂……”

母亲哭骂的脸浮现出来。那张脸还那样年轻,不见一丝皱纹,头发全是黑的。沈良哽咽起来。FDE0C64D-BFCE-4514-AD04-9E526F27D10D

小雅微微歪着头,下笔如飞。

男人们摆好了各色演出道具,都坐到花圈下抽烟去了。莫姐和另一个女人举着手机拍照,想来她们也跟微商一样,接了单就要晒朋友圈的。小区里的人还没起床,四下静悄悄的,只听见笔尖划过白纸的“沙沙”声。沈良恍惚如置身考场。这作词的女人,是他同桌的女学生。

想到考场,奋笔疾书的小雅就好比在给他母亲打分。

可不就是么?像他母亲这样的普通人,无人著书立传,无人口口相传,一生的荣辱,不就是在这最后的聚会中说唱一遍么?再怎么争强好胜,再怎么心有不甘,都只能如此而已。有个专门作词的已是万幸,更多人连专属的唱词都没有,只能把唱烂了大街的通俗歌曲硬生生往自己的人生上套。拼搏一世,最后得了个大街上抄来的分数。

沈良突然有些感激魏国强,感激他推荐了这么一支拥有“专业”词人的丧……哦不,喜乐队。感激有人为他母亲的人生打个专属的分数。感激这起初听着可笑最后却让他失声痛哭的讲述,给了他一个重新认识母亲的机会。

莫姐说得没错,再没有比一生的经历值得唱的事。

她的一生又经历了什么?

什么样的经历,能让一个丧乐队的领队获得这样的见识?

钻出酒吧间时,莫白羽的短信都要把手机挤炸了。

全是黎朗的未接来电提醒。

莫白羽一边帮北京男人抬着电子琴,一边点开电话拨了回去。这男人总是执著地要用自己的电子琴。乐队走到哪里,琴就搬到哪里。

“死哪儿去了?打了一晚上电话。”

莫白羽加大抬琴的力度,减轻说话的声气:“这不在演出吗?地下酒吧,没信号。”

“扯鬼呢?我一打你电话就没信号。”

右手抬着琴左手举着电话,力气在左轻右重间冲突流窜,牵引得声音时大时小:“这不……北京的租金……贵吗?好多酒吧……都开在地下室。”

“欺负我不是北京人?不晓得酒吧开在哪里?”

电子琴抬高了,往皮卡车厢上推:“真在地下室。”

“我不管你真在地下室还是假在地下室,下个月回不回吧?再不回,咱们就离婚。”

恨天高扭了一下,莫白羽险些摔倒在地。

“我来我来。”贝斯手搁好了贝斯,抢过来接住电子琴。

“听见没有?再不回来就离婚!”

莫白羽脱下恨天高拎在手里,赤着脚柔声宽慰:“别说气话了。我知道你一个人带着孩子不容易……”

“你还知道我不容易?知道我不容易为什么生生死死不肯回家?有你这么自私的吗?”

自私?莫白羽有些迷糊。当初不是商量好了一个外出闯荡一个在家留守么?怎么突然变成了自私?

“下个月不回来,就永远不用回来了。”

北京的初秋,后半夜有些冷,莫白羽踩在水泥地上的脚心不禁颤了颤。

“黎朗。”她压低了嗓门,像蔡琴唱着《被遗忘的时光》那样,“刚恋爱那会儿,你可是赌咒发誓婚后全力支持我发展事业的。”

莫白羽没说:不是你赌咒发誓全力支持我的事业,我能看上你么?

“事业?你那能叫事业么?一天天地深更半夜不知在哪儿鬼混,能叫事业么?”

好一个鬼混!莫白羽险些冷笑起来。刚进剧团那会儿,多得是有钱有势的公子哥儿围着她转。选了黎朗,是因为她说起想当“太明星”的理想时,他眼里闪过了惊喜的光。

如今,他把她的理想称之为鬼混。

昔日光彩的欣喜去了哪里?

“莫白羽,你摸着良心问问自己,婚后这些年,你亏欠了我多少?”

她亏欠了他吗?表面上看起来,确乎是亏欠了的。可一段婚姻关系怎能只看表面?背地里,谁不知道她是下嫁?以她下嫁的亏损弥补她婚后的亏欠,整好货款两讫。

她不欠他的。虽然他将她的事业称为鬼混,她还是没把这话说出口来。

她不说,他也应该明白的。若非如此,她的婚姻里有他什么事儿?

黎朗明白吗?原本是明白的。在剧团时,他是明白的;刚来北京时,他也是明白的;来了北京五六年,他就不明白了。

或许也不仅是因为来了北京五六年吧,还因为,她已然三十三四岁了。

再年轻十年,就算来了北京五六年,他也仍然会明白,他和她之间的差距,是要用某些东西加以弥补的。

他不愿意再弥补了。他认为三十三四岁的她和他,已然全无差距。

“听你的,离就离吧。”

黎朗显然没料到她会这样回话:“想好了?别后悔!”

“想好了。不后悔。”

到最后,她还是不曾开宗明义:只有支持她在通往“太明星”的路上奋勇直追,他们的婚姻才是两不相欠的。

“我就知道,你早就有了别人。”

“我莫白羽指天发誓,从没做过对不起你的事。”

她果然没做过对不起他的事吗?他为她戒了十多年的烟,她一到北京就学会了抽烟;他陪她吃了上十年不搁葱姜蒜的菜,她演出一结束就跟着乐队一起去撸串;他为她挡了七八年的酒,她为了讨好客人主动喝酒……这些事上,她是对不起他的。

对不起他。对不起自己。

可自己的路是自己选的呀,那就无所谓对不起自己了,只剩对不起他而已。

她对不起的,是那个许诺过要陪她追梦到底的他。他不曾陪她追梦到底,她也就没什么对不起他的了。他们仍是货款两讫。

千挑万选左思右想得来的婚姻,站在青春的尽头时,只落了个货款两讫。莫白羽大手一挥:“上我那儿喝酒去,不醉不归。”

醉了也未归,乐队一干单身男女在北京某个阁楼中饮酒至天明。晨曦打在光秃禿的楼顶上,四面零星地搭建着许多如此这般的阁楼。每个阁楼中都租住着如此这般进京寻梦的男女。秋阳照着,分外和暖。入冬后就冷了,冷得钻心蚀骨。入夏后又热了,热得如同蒸笼。FDE0C64D-BFCE-4514-AD04-9E526F27D10D

小雅的唱词意外地写得还不错。

“你在哪里学的?”

“学院。”小雅温婉一笑,“我是学院毕业的。”

“学院毕业的,怎么……”

“沈叔莫小瞧了我们。”小雅又是一笑,“宜城平均一天要走一百多人,但凡走了人,大多都是先找我们。我们一共有五个乐队,一天到晚忙不停的。忙不赢的,莫姐再介绍给别人。”

沈良约莫算了算,一个乐队七八千,再加上完事后每人一个红包。看她笑中深意,所谓的“莫姐再介绍给别人”当中定有抽成。这么算下来,确是比一般工作收入高些。

“只是大材小用了。”沈良仍是有些惋惜。

“莫姐说,再没有比妥妥帖帖送人走完最后一程更有意义的事。”

这话说得也是。

莫白羽拿着唱词看了看,指着两处用词让小雅修改,趁空转头问沈良:“你家在殡仪馆那边有熟人么?”

“没有。”沈良摇了摇头。

“这大冷的天,没熟人的话,不知要排多久的队,从清早排到下午也说不定。”

“莫姐有熟人?”

“我们做这行的,跟他们打交道的时候多,不免混熟了。沈哥信得过的话,我来帮你联系。”

“那就有劳莫姐了。”

莫白羽掏出手机,三两句话就敲定了时间。

“灰盒选了没?”

还没进殡仪馆,骨灰盒自然没选。

莫白羽点开相册,翻出几张骨灰盒的照片:“你看看。”

“这个……这个不错,这个也行……”

“就这个吧,龙袍样的。”

老一辈的人多少有些帝王崇拜,听得“龙袍样的”四个字,沈良仿佛看到了母亲暖洋洋的笑脸。

“就它了。”

“就它。”

两人眼对眼笑了起来。

“还有纸花、灵屋子,这几天用的香纸爆竹都订了么?”

“没订,正准备托人去买。”

“托人干吗?我这儿现成有各家的电话。打了电话去,眨眼就送过来了。我跟各家常有生意往来,拿的是团购价。你们单门独户去买,不知要挨多少宰。就说那灵屋子,几张彩纸加人工,不过百来块钱的事,开口就是一两万。做白喜事,你能跟他还价不成,还不是说多少是多少?我帮你拿,只要八百。沈哥是聪明人,我也不瞒你,就这个价,我能净得两百,他也有挣。”

“那就都在你这儿拿了,你优惠给我。”

“给你的都算最低价,除了灵屋子抽两百,我其他的都不挣钱。”

“那就多谢莫姐了。”

两人又是一笑。轻轻快快就把生意谈成了。

难怪小雅宁可跟着莫姐干,原来他们的收入,远远不止乐队那点钱。

七十岁过后,父母就越来越爱打电话了。一时没接到,莫白羽也不急着回,左右隔天又要打,也没啥要紧事。忙起来,五六天回一次也是有的。那段时间忙得格外狠些,或是混得格外惨些,她有些记不清了,总之是没时间或是没心情,一连隔了十多天才给父母打回电话去。

母亲在电话里泣不成声:“你跑哪儿去了?你爸摔断了腿。”

老人家最怕摔跤。年轻人摔一跤,不多久就复原了,断了腿也不过是百来天的事。老人家一断腿,往往是一辈子的事。

莫白羽赶回宜城时,她父亲已经瘫痪了。

“这可怎么办呀?我也七十多了。”她母亲急得团团转,“我这腿脚也不行了,这些年下楼都跟踩着棉花一样。”

“别担心。”莫白羽说,“我不走了。”

“真不走了?”

“真不走了。”

她母亲才止了哭声。

莫白羽没什么积蓄,宜城也没什么可供卖唱的地方。她暂且先在一家超市做收银,得了空就帮着母亲一起照顾父亲。

有天晚上正在给父亲洗脚,她母亲又哭起来说:“都怪我宠坏了你。要不是从小宠坏了,你也不会异想天开要当什么太明星。”

宠坏了?莫白羽记得打从四五岁起她就开始学民族舞,别人家的孩子还在睡呢,她就爬起来练基本功。每天早起练一小时,算是吃得下苦了,怎么能算宠坏了呢?

“也不怪我。”她母亲又说,“要怪就怪我年轻时身体不好,三十多岁才生了你。生得晚,难免看得重些。你说想学跳舞就学跳舞,你说想当太明星就当太明星。凡事顺着你来,这才把你害成这样。”

害?莫白羽从不认为自己受过什么害。怎么平白无故说起这个话来?

“要不是痴心妄想当什么太明星,你也不会落到这个地步。”

莫白羽总算听明白了,关键不是母亲害没害过她,关键是她落到了这个地步。

什么地步?四十出头,夫离子散,身无长物,万事从头再来的地步。虽则她从不以为自己已然落入了某个地步。

所谓的“宠坏了”,关键也不在“宠”没“宠”过,关键在她已然“坏了”,虽则她也从不以为自己已然坏了。

五岁时,是她拍着手鼓励她向着太明星的理想前进;如今,依然是她,又说她的理想是痴心妄想。真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母亲竟跟她剧团的同事一样,三两句话就要翻转她的人生。

可她已经是那个想当太明星的她了呀!半辈子都过完了,她不可能忽然变成另一个人。

她的人生,绝不容人翻转,哪怕是至亲至爱的母亲。

即便是错,她也要在这错里做出对来。不,不会错的,她怎么会错呢?当太明星是多有脸面的理想呀,怎会有错?

可她也晓得,她再也当不成太明星了。只是这个当不成太明星的她,仍然是那个想当太明星的她。她在她的骨血里面,不是一个决定就能抽干的。

“别担心。”她挺直了腰板,摆出太明星的姿态,“日子很快就会好起来,你和爸爸等着享福吧。”

吊唁的客人来了,莫白羽把外套一脱,露出掐腰无袖的连衣裙。连衣裙上缀满水滴形亮片,光灿灿的,是粉红色。

“嘭”的一声架子鼓响起,紧随其后的是唢呐。

电子琴也加入了进来。莫白羽面向五点钟方向,旋身向后一转,取丁字步站定,手臂轻抬,将话筒缓缓举至唇边。

前奏一步步逼近,伴奏的都是身着黑色皮夹克的男人。

莫白羽双目微闭,沉浸在呜呜咽咽又慷慨激昂的音乐声里,稳如泰山。

猛然間,她胸腰一挑,长臂一挥,气流冲出唇齿,松涛般自话筒穿过音箱,声震屋宇。

“哎呦喂!”有个客人吓了一跳,“嗓门这么大?”

莫白羽把话筒一抛,小雅俯身一扑捞在手里。

不用话筒,她照样压得住伴奏。

“嗓子真好,又大又亮。”

“是啊,天生的好嗓门,真是老天爷赏饭吃。”

“哪里请来的乐队?唱得跟别家不一样。”

莫白羽煞白的大瓜子脸上泛起两朵潮红的光晕。初冬寒冷的清晨,她额角上沁出细汗。漆黑的眼珠与清透的眼白灵活翻转,一忽儿横扫众生,一忽儿脉脉含情。艳红的嘴唇里,唱词抛高压低,苍鹰般雄健,耳语样呢喃。

激昂处,令人热血翻涌;呢喃时,又让人泣不成声。

“快来看哪!”小区里有个孩子叫了起来,“小广场上有人在开演唱会啦!”

一扇扇窗户拉了开来。

“那边,那边……”窗户后伸出一只只指指点点的手。

哭丧的亲友强忍悲声,对着拉开的窗户连连拱手:“打扰了,打扰了……”

“唱得好!”窗后传来一位年轻男子的喝彩声。

“唱得好,唱得好……”灵棚前围满了晨练的人。

“这乐队,是专业的吧?”前来吊唁的客人里有个文化部门的领导,“听唱腔,颇有汉风……”

莫白羽边舞边唱。她身高体长,又穿着恨天高,举手投足大开大合,如同沙场点兵。

魏国强说得没错,莫白羽果然跟太明星样的。沈良甚是满意。

莫羽的故事(莫白羽五岁起就立志要当大明星了)(1)

来自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