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王志明 通讯员 陈一榕 郑乐琦 )近期,南山法院受理了一宗特殊的家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婚内共同育有一个14岁的孩子,后协议离婚,约定孩子抚养权归爸爸,但孩子却一直和妈妈一起生活、学习,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子女变更抚养权怎么面对?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子女变更抚养权怎么面对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王志明 通讯员 陈一榕 郑乐琦 )近期,南山法院受理了一宗特殊的家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婚内共同育有一个14岁的孩子,后协议离婚,约定孩子抚养权归爸爸,但孩子却一直和妈妈一起生活、学习。
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待孩子初中毕业后,可自由选择跟随妈妈或爸爸生活。孩子爸爸为增进与孩子的情感交流,希望孩子能够选择与自己生活,于是在没有征得孩子同意,也没有和孩子妈妈商量的情况下,强行将孩子带回深圳。孩子妈妈担忧孩子的学习情况,和孩子爸爸沟通无果后,无奈向南山法院提起诉讼。
南山法院在充分了解事情经过后认为,本案涉及到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权益是否能得到充分保护的问题。考虑到孩子已进入青春期,为尽量避免父母双方矛盾被激化,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南山法院委托家事调解员询问当事人意愿,家事调解员积极联系,试图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在充分尊重孩子意愿的前提下,让孩子的生活在最短时间内回归常态,尽量降低对孩子学业的影响。
可惜的是,孩子爸爸态度坚决,拒绝调解,坚持要孩子跟自己一起生活。见此情形,孩子妈妈只能坚持起诉。2020年8月17日,本案开庭。开庭前,在法官的主持下,南山法院再次组织调解工作。
法官了解到,原来孩子爸爸(被告)除了想要增加与孩子的情感联结外,此次他去孩子妈妈(原告)的城市,获知前妻现在的生意做得很不错,心里愤愤不平,认为前妻离婚前隐瞒财产,并表示如果前妻想要获得抚养权,就必须给其一定的补偿。
而孩子妈妈的解释是:离婚前夫妻双方共同背负的债务,前夫一分都没有承担,现在其不仅忽视孩子想要跟随她生活、继续留在原学校学习的意愿,还以孩子的抚养权为由要钱,令其十分愤怒。
随后,心理咨询师介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绪疏导。经法官、心理咨询师、家事调解员与当事人律师多方合力,本着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平解决问题、让孩子的学习及生活快速回到正轨的原则,多次协调后提出两套方案供两位当事人选择。
在孩子明确表示暂时不愿改变学习环境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选择尊重孩子的意愿,就其中一种方案达成一致。历时一天,调解终于成功,双方当事人表示:非常感谢南山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对孩子的保护和公平公正解决问题的态度,让他们解开心结,让孩子的意愿得到了尊重,权益受到了保护,能在短时间内迅速调整心态重新投入到学习中去。
当孩子一天天长大,尤其是8岁以后,他们慢慢有了自己的主见,父母要学会尊重孩子。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过于坚持自己个人的想法或做法,而没有考虑到孩子的想法及其身心发展特点,即便是出于爱,也可能会给孩子带来烦恼,甚至是伤害。特别是在父母离婚时和离婚后,如何消化夫妻双方的情感纠葛,如何恰当地安排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直接影响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权益保护。
离婚对于夫妻来说,是一段爱情的结束,是一纸契约的终结。而对孩子来说,却意味着家庭的分裂,意味着必须二选一的分离。因此,呵护孩子的身心健康显得尤为重要,南山法院衷心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爱的环境中长大,成长为有利于社会、国家的栋梁之才。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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