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如果说拿在自己手里的话,对于办理退休确实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首先这个个人档案是不允许拿在自己手里的,因为拿到自己手里就会形成死档,也就是所谓无效的档案。为什么呢?因为拿在自己手里将个人档案就会有修改档案的嫌疑,即便自己没有修改个人档案,那么也会存在这样的嫌疑,所以说相关的部门是不会认定你的个人档案的。
那么一般情况下作为灵活就业的个人,因为他没有工作单位了,所以说可能个人档案就从员工的单位给你退出来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够以个人的形式来托管个人档案,一定要将个人档案托管在有托管资质的机构当中去,一般情况下就需要托管在你的这个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因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是完全具备档案托管的权限。
并且在托管的过程中也是完全免费的一个状态,所以说自己是无需支付任何的费用。那么我们通过托管出的个人档案,最终在办理退休的时候,然后可以通过社保局开具的社保调档函,然后进行人才中心进行公对公的调档,那么以纪要的方式来进行调档,这样的话作为社保我们才会有效的认定你的个人档案。
如果自己拿个人档案的话,那么很难被认定,也就是说你个人档案中需要认定一些条件,比方说你的这个初次就业时的初始的出生日期,那么这个就是你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这个是没有办法来认定的,还有就是如果你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话,那么也是很难被认定的,所以说个人档案是不可以拿在自己手里。
如果你现在还没有及时的将自己的个人档案托管出去,那么对于你个人来说就需要。及时的将自己的个人档案托管在有托管资质的机构当中去,这样的话就符合档案的托管条件,那么在将来办理退休的时候,也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和麻烦。所以说,及时的将拿在自己手里的个人档案托管出去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
那么有些地区可能不接收自行携带档案的情形,这种情况下也不必要过度的担心,因为有很多人力资源代理公司是可以来代理托管自己的个人档案的,所以说你可以通过人力资源代理的方式暂时托管个人档案,在托管出去之后,然后再以调档的形式,调档到你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那么这样的话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就会正常的接受你的个人档案了。
只要是把档案托管出去,那么对于自己办理退休就是没有任何的问题。当然你如果今后找到国有企业单位,实际上国有企业就会正式的来拓宽你的个人档案,所以这个时候你就不存在当然托管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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