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
将有一大批全国性、地方性新规
开始实施
快一起来看看吧
全国性新规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7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该法实现了不同公职人员处分标准的统一,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新出台的政务处分法明确对有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不同处分。对情节轻微的可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再严重的依次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乃至开除等处理种类。
口罩正式实施新标准
2019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呼吸防护标准GB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2020年7月1日实施,将对KN95型口罩在呼吸阻力、气密性、实用性能、清洗和消毒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更能反映口罩实际使用过程中的性能。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在此之前,呼吸防护标准使用的是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KN100口罩为其规定的高防护等级,相比于KN95与KN90防护效率更高。
首个关于直播带货的规范正式施行
6月24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这是国内出台的第一个关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专门规范。《规范》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对于商家,《规范》明确规定,主播向商家、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等提供的营销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对于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规范》规定,社交平台类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规范内部交易秩序,禁止主播诱导用户绕过合法交易程序在社交群组进行线下交易。
“国六”正式落地
2020年5月14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四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公告指出,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全国铁路实施三季度列车运行图
7月1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开始实施三季度列车运行图,多条新线开通运营,路网结构进一步完善。包括:合杭高铁合肥至湖州段开通、南通至上海铁路开通、喀左至赤峰高铁开通、安顺至六盘水高铁开通、格库铁路青海段开通等。
同时,在实施三季度新图基础上,7月1日至8月31日,铁路部门将开启为期62天的暑期运输,根据客流变化,实施“一日一图”,更好地满足暑期学生流、探亲流、旅游流等出行需求,预备每日增开直通临时旅客列车48列、图定旅客列车延长运行区段3列。
买新车可选装原厂ETC
2020年2月11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调整《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的通知,其中一项提到:自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产品准入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 ETC 车载装置 ,供用户自主选装。
森林分类经营管理
新修订的《森林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森林法》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商品林则由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以此来保护好各类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
此外,新《森林法》调整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范围,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再办理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的采伐,按照《公路法》《防洪法》《城市绿化条例》等规定进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正式施行。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我国社区矫正领域首部专门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预备役部队纳入军队领导指挥体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调整预备役部队领导体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自2020年7月1日零时起,预备役部队全面纳入军队领导指挥体系,由现行军地双重领导调整为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
多地限制甚至禁止国三柴油货车通行
浙江东阳:7月1日起,国三货车全部禁行;
广东东莞:7月1日起,全市限行国三柴油车;
广东佛山:实施国三车限制通行,违者罚款200元记3分。
此外,多地国三淘汰补贴将下调,如7月1日后,深圳的国三柴油车不能再申请淘汰补贴;山东青岛国三柴油车淘汰最高可以拿到5万元的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浙江省丽水市和河南省洛阳市分阶段对国三车进行淘汰补贴。
多地开始实施《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随着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多地出台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新规,其中大部分将在7月1日起实施。如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客都应该佩戴头盔,未经登记的电动两轮车禁止上路,拼装、改装或加装电动车的行为会被处以罚款。此外,浙江省、陕西省、江西省、湖北孝感、湖北黄冈、湖南郴州等地同样将在7月1日起实施此类规定,虽细则有所不同,但大都强调佩戴头盔、挂牌上路、治理违法改装等内容。
来源:新华网、工人日报、江南都市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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