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烤肉和烧烤类还是很普遍的,烧熟后的食物切割后需要蘸酱吃。酱的调味作用被高度重视,孔子说:“不得其酱不食”。这里的酱与汉朝出现的酱油是不一样的东西。“酱,谓醯、醢也”,其中的“醯”指的是醋,“醢”指的是肉酱。“醢”的做法是,首先将各种肉料加工处理后改成丁末状,拌上上等的米饭、曲和盐,然后用优质的酒腌渍,并装入坛子中密封三个月左右,充分发酵后,肉酱就做好了。
另外,古代有种酷刑,叫醢刑,就是把人杀死后并剁成肉酱,光听说就不寒而栗。再说“羹”。与“八珍”齐名的而还有“三羹”,指的是“太羹”、“和羹”和“铏羹”。“太羹”指的是原汁原味的肉质,不添加佐料;“和羹”指的是加上各种调味料、比较浓稠的汤汁;“铏羹”就是蔬菜和肉质搅和在一起的汤。“羹”这种食物在餐桌上地位重要,无论烧烤还是白饭,都是佐餐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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