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核心价值:
核心价值追求授予并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宪法核心价值
宪法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1、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2、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国家权利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4、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5、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重要作用:保证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有所有者,成为国家的主人。
6、宪法规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基本途径和形式,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惯穿于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
7、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保障: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并规定其担负捍卫国家主权,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颠覆的使命,从而保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得以实现。
8、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3)人身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6)受教育权。 (7)监督权
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人权的实质和目标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2、宪法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
3、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的原则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保护和促进人权。
4、我国政府向世界公布的第一份官方文件:1991年11月1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
5、中国的人权的显著特点:广泛性、公平性和真实性
6、发展权的主体:人民
7、人权的主体: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群体
8、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自由权、政治权利,又包括财产权、继承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9、教育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初步建成了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在内的教育的法律体系
10、现代法治国家的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
11、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立法过程中和体现:立法过程中应当依据宪法,规范立法权和行使,丰富公众参与立法的形式,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
12、尊重和保障人权对行政机关的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证、文明,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13、尊重和保障人权对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的要求:审判机关、检查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检查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14、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贫穷
15、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最显著标志:中国的减贫行动
16、中国的减贫行动的意义:中国的减贫行动有利的促进贫困人口发展权的实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
17、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实现到2020年让农村贫困人口全部摆脱贫困的宏伟目标,中国正在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
公民基本权利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第三课 公民权利
第一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1、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人身自由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4)平等权
(5)宗教信仰自由
(6)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特殊保护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地位: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5、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6、政治自由的内容: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7、公民享有政治自由的意义:
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8、监督权的意义:
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9、网上评议政府的意义:
(1)网上评议政府,有助于政府接受市民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2)有助于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热情,激发公民关心国家大事的主人翁精神。
10、网上评议政府的内容:
(1)工作业绩
(2)工作效率
(3)执行力建设
11、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12、人身自由的含义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3、人身自由的内容: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4、人身自由的地位、作用: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15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16、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17、人格尊严权内容
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18、住宅不受侵犯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19、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1、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内容
(1)财产权
(2)劳动权
(3)物质帮助权
(4)受教育权
(5)文化权利
2、财产权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3、财产权的内容
(1)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
(2)依法对财产有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的权利
4、劳动权的含义
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5、劳动权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6、劳动的作用
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与服务活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7、物质帮助权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8、国家保障公民实现物质帮助权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9、受教育权的含义
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10、教育的作用
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11、公民的文化权利的内容
(1)科学研究的自由
(2)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
(3)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12、文化权利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13、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依法行使权利
人教版八下道德与法治
第三课 公民权利
第二节 依法行使权利
一、行使权利有界限
1、行使权利的界限
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公民行使权利的要求
(1)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
(2)不能滥用权利
(3)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
二、维护权利守程序
3、公民怎样行使权利
(1)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3、遵守正当程序的意义:
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
4、公民权利受到损害维权要求?
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
5、维护权利的方式:
维护权利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6、适用于协商的维权行为:
一些常见的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7、协商的优势:
协商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
8、协商的程序
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通过直接对话,摆事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9、调解的含义
调解人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10、调解方式
我国的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
11、仲裁的适用
公民与其他个人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时,可以申请仲裁。
12、仲裁程序
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并受仲裁裁判约束。
13、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相比,仲裁具有以下优点:
(1)、在仲裁中,当事人有选定仲裁地,仲裁语言以及适用法律的自由。还可以协议设计符合自己特殊需要的仲裁程序。与法院严格的诉讼程序和时间表相比,仲裁程序较为灵活。
(2)、仲裁决不同于法院判决,仲裁决不能上诉,一经作出即为终局,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3)、仲裁案件不公开审理,从而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
(4)《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现有缔约的国家和地区100多个,根据该公约,仲裁裁决可以在这些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14、诉讼种类:
(1)民事诉讼
(2)刑事诉讼
(3)行政诉讼
15、诉讼机关: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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