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海英画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某餐饮店因“反向抹零”收款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148.41元。
据新华社报道,消费者刘某在该餐饮店就餐消费189.5元,支付记录却显示被扣取190元。该餐饮店负责人声称收银系统默认“四舍五入”,拒绝退还“反向抹零”的5毛钱。接消费者刘某反映后,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所反映情况属实。该餐饮店使用的收银系统采用“四舍五入”收款方式,即少于0.5元(不含)直接扣除零头,多于0.5元(含)将向上取整。
“抹零”大多出现在现金支付的时候。许多商家在收款时直接抹掉零头,不仅是为了避免收零钱、找零钱的“麻烦”,更是一种吸引消费者的经营手段。当然,也有一些商家会用糖果或其他小商品代替找零。这种变相的“反向抹零”虽然频频被消费者诟病,而且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但为了“彼此方便”,人们大多也会采取默许和宽容的态度。
然而在移动支付已经成为主要支付方式的当下,如果说一些商家主动“抹零”是为了提高顾客的消费体验、吸引更多回头客,那么强制“反向抹零”显然失去了“合理性”,变成了赤裸裸地“薅”消费者的“羊毛”。
其实,无论哪种支付方式,商家都无权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次商家“多收5毛钱,被罚4千多”无疑是一堂普法课,给商家敲响了警钟——“反向抹零”虽然金额不大,但的的确确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商家应当从此案例中汲取教训,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切莫为了“图省事”“贪小便宜”去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之事。
来源: 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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