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规定,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同时,晚婚晚育奖励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规定被删除。
天呢,这次真的不是开玩笑!大龄单身男女们、还享受二人世界的小两口们!2016年1月1日起,晚婚假、晚育延长的产假就取消了!!你爸妈原来享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你们都赶不上了……
自10月底全面二孩的消息放出,短短两个月,新政就审议了,简直神速。
那些调侃说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才实施的人,一定没想到,9天后,二胎马上就要生起来了!晚婚晚育假顺便也没了!没了…了……
单身狗感受到来自这个世界深深的恶意……
一图读懂,你失去了多少假期……
计生法草案规定,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规定享受奖励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根据现有《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
记者采访了某国企人力资源部,对方说,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晚婚假。
记者所在单位多名正在筹备结婚的同事表示,为了多出来的20天,干脆12月31日前把证领了。
下面的表格告诉你我们将失去多少假期……↓↓
草案通过前晚婚晚育享受到的假期福利。注:西藏自治区信息缺失。
“ 所以,大龄未婚青年们
在12月31号前赶紧领证请婚假吧
不然到明年
就只有3天了
……
独生子女父母曾享哪些福利?
根据之前的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享受不少优惠。
首先是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然后可以凭证每月领到一定数额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家庭享受的具体福利,由各省市自治区自主制定。
以广东佛山南海区为例,如果按照女性最佳生育年龄为27岁,55岁退休,中国人平均寿命女性为77岁,从办理独生子女证后开始计算,每个月可以领取1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退休后每个月可以享受150元补贴。总计:独生子女证 = 奖励42960元
在北京,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月10元。另外,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前的医药费,可以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报销。
此外,经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三年奖励费为代价增加三个月产假。
独生子女母亲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另外,在农村养老保险和安排宅基地等问题上,独生子女父母应给予优先照顾。
在河南,入托、入学、就医、招生、招工、征兵、农村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及其父母。此外,独生子女父母在农村调整责任田时,每人可以获得双份,涉及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也能多分一份,等等。
当然,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80、90、00后,国策下的独生子女一代,你们有什么想说的?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综合:中国网 新华网 人民网 凤凰网 南方都市报)
本期编辑:李兆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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