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枫桥经验(学习枫桥经验)(1)

以枫桥经验(学习枫桥经验)(2)

这座古城

七万多人口

工业企业九千多家

连续13年未发生重特大案事件!

近三年零命案零刑事案件!

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96.7%!

这座小镇

获全国综治工作最高荣誉“长安杯”!

如何破解“有权管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了”难题?

怎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怎样达到“老百姓办事最多跑1次”?

他们依靠的就是“枫桥经验”!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

以枫桥经验(学习枫桥经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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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

上世纪60年代,浙江省绍兴市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1963年10月底,毛泽东同志在杭州听取公安部有关负责同志汇报时说:“这叫做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指示有关部门要好好总结。同年11月22日,毛泽东同志在公安部递呈的书面发言稿上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同日,毛泽东同志在与有关负责同志口头谈话时指出,“枫桥经验”回答了两个问题:一是群众为什么懂得要这样做;二是证明依靠群众办事是个好办法。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之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群众工作做好了,还可以减少反革命案件,减少刑事案件。

以枫桥经验(学习枫桥经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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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

2003年11月,时任省委书记的同志在浙江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政治意识,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013年,中共中央、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指出,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浙江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以枫桥经验(学习枫桥经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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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为了群众、相信群众、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

“枫桥经验”之一: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枫桥在各居委会、村,甚至在一些重点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近年,共成功调处民间纠纷10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7.2%,其中80%的纠纷在村一级就得到了解决。

“枫桥经验”之二:

帮扶刑满释放人员

枫桥在健全普法工作网络的基础上,每年投入20多万元用于法制宣传教育,并对曾经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员,坚持“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帮一时帮一世”的原则,200多名刑满释放人员中,绝大部分人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改好率达99.15%,有的人成了致富能手,有的人还入了党,当上了村干部。

“枫桥经验”之三: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

随着经济发展,枫桥镇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推出新的管理模式,统一为外来员工解决住房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每年还评比“十佳外来优秀青年”,授予中高级人才以“荣誉镇民”称号。

以枫桥经验(学习枫桥经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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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

1月22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以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契机,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会议提出,55年来“枫桥经验”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使其功能效果不断拓展,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会议要求,政法机关要对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总结、提炼,推动其由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向促进城镇、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延伸。

会议提出,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坚持以善治为目标,推动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三是坚持以预防为基点,构建社会矛盾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四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新防线。

为此,会议强调,要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要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

会议同时强调,要总结推广“网上枫桥经验”,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面能量在网上聚合,努力使社会治理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单纯部门监管向社会协同转变。

以枫桥经验(学习枫桥经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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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周 望(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

新时代新内涵,“枫桥经验”为何能历久弥新?

“枫桥经验”历久弥新,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其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契合,与现代治理理念相契合。

其一,“枫桥经验”契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意味着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而这正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和价值追求。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而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问题,正是“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以人民为中心要求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而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正是“枫桥经验”的实质和主线;以人民为中心要求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正是“枫桥经验”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二,“枫桥经验”契合现代治理理念。统治偏重于单一权威自上而下的强制、命令、服从,而治理则强调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和管理,强调政府与社会的互动。“枫桥经验”蕴含着丰富的现代治理因素,其核心内涵之一就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即强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参与及共治。只有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才能真正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新时代新要求,“枫桥经验”如何适应新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也意味着全国政法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基层群众对于民主法治建设、公正可预期的良法善治、参与社会事务的呼声越来越强烈。2018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枫桥经验”要由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向促进城镇、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延伸。这给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

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坚持以善治为目标,推动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三是坚持以预防为基点,构建社会矛盾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四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新防线。

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因此,要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要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

如今,互联网已经融入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因此,要总结推广“网上枫桥经验”,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面能量在网上聚合,努力使社会治理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单纯部门监管向社会协同转变,既要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深化智能化建设,让百姓在指尖办成事办好事,又要把“鼠标”与“脚板”结合起来,把“面对面”与“键对键”结合起来。

“枫桥经验”是在中国自己的土壤里生长出来的、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基层治理经验。相信只要紧扣新时代新使命,适应新矛盾新要求,与时俱进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一定能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枫桥经验(学习枫桥经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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