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数据、人脸识别等新技术发展,移动互联网应用场景中对使用者个人信息的读取与收集更加广泛,而一些不法分子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不当收集、非法买卖等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给公民个人隐私权利、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8月2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要求加大个人信息司法保护力度,并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再添法律保障。8月23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宣判,就是检察机关聚焦群众关切,惩治违法犯罪,保护公共利益,司法为民的积极探索。
明是“颜值检测”,实为“黑客窃图”
95后李某某是上海某网络科技公司员工,2020年6月至9月,他制作一款具有非法窃取安装者相册照片的手机“黑客软件”,发布在某网络平台售卖,并伪装成“颜值检测”软件发布于另一论坛提供免费下载。该软件在使用者安装后,未经用户授权会窃取安装者相册照片,自动上传存储至李某某搭建的服务器后台。经查,该软件共窃取照片1751张,其中部分照片含有人脸信息、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100余条公民个人信息。
此外,李某某还从网上购买了含有QQ注册信息、京东用户信息、借贷信息、车主信息的“XX库资料”并转存到网盘,这些信息资料的电子文档容量超过30GB。为了炫耀自己有能力拿到别人的信息,他将这些信息资料免费QQ群中。经鉴定,该资料包含公民个人信息1.5亿余条,经去除无效数据并合并去重后共计8100万余条。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月23日,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庭审,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检方对李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指控和量刑建议,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法庭也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请求,责令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永久下架并删除“颜值检测”软件及相关代码,删除网盘上存储的照片、永久删除存储的相关公民个人信息并注销侵权所用QQ号。
检察官发现,涉案的810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中,包括诸多自拍照片。自拍照中的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中社交属性最强、最易采集的个人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犯罪分子利用人脸信息、身份证照片等制作成动态视频,破解人脸识别验证程序,结合窃取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极易引发侵害隐私权、名誉权的违法行为,甚至引发盗窃、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行为。
30万人在线观摩庭审,惩治犯罪兼顾公益保护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主要呈现犯罪主体高学历、低龄化,犯罪手段专业化、职业化,犯罪目的多样化、产业化等特点。对此,奉贤检察院积极落实刑事诉讼审判主导责任,充分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职能作用,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捕后跟踪和诉前引导,着力解决此类案件中信息种类、数量认定难、信息真实性核查难、合法经营问题判断难等难题,为案件顺利起诉和判决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公益的多重效果,奉贤检察院在办案时注重强化一体联动协作。对内畅通线索审查移送机制,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线索的,及时移送给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分析研判,并协同加强调查取证,助力公益受损认定,适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外加强沟通协作,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对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等问题达成共识,同时借助公安、工信等部门的专业技术力量为案件办理提供技术支持,形成打击合力。
此外,奉贤检察院重视延伸办案职能,积极做好法治宣传。如,通过“公诉现场”网络直播李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庭审实况,共计30万网友在线观看。同时,开展“听庭评议”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并进行案件评议,提升案件办理社会影响力。并及时梳理总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办案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强化释法说理,提升公众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下一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健全个人信息司法保护机制,进一步强化个人信息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个人信息保护社会治理。
作者:单颖文
编辑: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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