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统计局东阳调查队就浙江东阳市农村居民财产性增收难点进行了调研并形成报告报告提到,农村房屋存在闲置浪费现象,资产收益难以实现,建议借鉴城市的房屋交易市场,使得农村的房屋拥有平等机会进行市场性交易等,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方式?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方式(如何促进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

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方式

日前,国家统计局东阳调查队就浙江东阳市农村居民财产性增收难点进行了调研并形成报告。报告提到,农村房屋存在闲置浪费现象,资产收益难以实现,建议借鉴城市的房屋交易市场,使得农村的房屋拥有平等机会进行市场性交易等。

具体而言,东阳调查队指出,制约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有五大瓶颈,分别是:

一、可支配收入总量不高,限制财产增值。财产性收入是一种衍生财富,它产生的前提是要有积累,也就是要有财可理,简单的说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直接影响着其财产性收入。

二、集体经济发展滞后,分红收益不高。集体收益分配是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之一。大部分受访户认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较为缓慢,收入来源单一、收入偏低、后劲不足,大多数村依靠集体土地租金作为收入的唯一来源。村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和当前工作要求具有明显差距,成为共同富裕进程中的不利因素之一。

三、投资意识淡薄,理财能力不强。大多数农村居民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投资理财方面的培训教育,甚至部分居民完全不了解理财的概念,这就从主观上限制了农村居民增加财产收入的可能。

四、农村金融资源相对匮乏,制度不健全。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对农村的金融支持仍显不足,农村金融机构主要为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等正规金融机构,这两大机构以存款业务为主,金融产品结构单一,农村居民很难将自己手中的钱通过更多的渠道用于投资,这不利于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值。

五、房屋闲置浪费,资产收益难以实现。农村居民拥有大量的宅基地使用权,然而我国现行的宅基地制度可以概括为:集体所有、农民使用,一户一宅,福利分配,面积法定,免费使用,无偿回收,限制流通,不得抵押,禁止开发。在实践中,想促进宅基地和农民住房实现其财产收益还存在不小的制度障碍。

对策方面,东阳调查队指出,居民收入与财产性收入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逻辑关系。只有农村居民总收入增加,才会有更多的资金积累并转化为财产,获得财产增值收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力,多渠道发展集体经济,要因地制宜,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一、二、三产业合理布局,为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确保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可持续发展。此外,对农民进行针对性的专业培训,融入投资理财的相关知识,引导农村居民树立正确的、健康的投资理财观念,提高其规避投资理财风险的能力。

东阳调查队还建议,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可以从这几方面入手:一是规范和完善邮政储蓄功能,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二是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发挥其支农主力军作用;三是制定合理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直接投资。

最后,报告提出要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益:明确土地所有权。要赋予农村居民对自有房屋完整的所有权,任何人不经农民许可都不得对农民的房屋进行干涉、占有、使用等,保障农民对自己房屋的所有权。建立房屋交易市场。借鉴城市的房屋交易市场,使得农村的房屋拥有平等的机会进行市场性交易。

公开资料显示,国家统计局东阳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直属派出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承担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开展涉及经济民生和社会热点问题的专题调研分析,为省、市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分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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