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严婉莹

父母的感情走向了终点,但由此引起的家庭纠纷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裹挟其中的孩子小成,面临着无人抚养的境遇。

5月16日,湖北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在该院能动履职与真情办案下,小成重新跟随母亲生活,多方对小成的帮扶教育正在展开。

2011年3月,在襄阳生活的阿强与阿娟步入婚姻的殿堂,不久之后,孩子小成出生了。7年之后,阿强与阿娟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小成的抚养权归属男方阿强,但在离婚后5年内,小成跟随母亲阿娟生活,阿强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离婚后,阿强与阿娟依然矛盾不断,双方时常会发生冲突。2019年4月20日,阿娟将小成遗弃在其就读的学校,并电话通知小成的姑姑阿霞将孩子接走。

一年后,阿霞无力继续抚养小成,加之小成被父母遗弃后性格变得暴躁易怒,多次与同学发生冲突。为了侄子更好地成长,阿霞开始为小成的抚养问题四处奔走,这一情况引起了检察机关的关注。

“当时,我们想了很多办法,去找孩子父母,但对方一直都回避。像这种情况,还可以由法院方面撤销阿强、阿娟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承办检察官苏婵婵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这样一来,可以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但小成因亲情缺失引发的心理问题却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对此,襄城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以及司法社工召开听证会,共同探讨在嫌疑人无法到案的情况下以遗弃罪立案侦查的可行性。

四岁男童被离婚父母遗弃(11岁男孩遭离婚父母遗弃)(1)

公开听证

会上,听证人员一致认为,从保护未成年人小成利益出发,有必要对阿强、阿娟二人以遗弃罪进行立案,方便采取强制措施倒逼阿强、阿娟在到案后履行监护人职责与义务。

2020年9月,在襄城区检察院法律监督下,公安机关对阿强、阿娟以遗弃罪立案调查。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襄城区检察院主动开展补充侦查,完善了二人有能力抚养小成但拒不抚养的证据,并确认了阿娟遗弃小成的行为对小成的在校学习、日常生活与心理状态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我实在是受不了他的骚扰与纠缠,才将儿子留在学校。”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到案后的阿娟泣不成声,将自己的遭遇说了出来。

原来,在离婚后2年里,阿强以各种手段对阿娟及其家人进行骚扰。为此,阿娟多次搬家,阿强却将定位器放在小成的衣服中,追踪母子二人的行踪,无法忍受的阿娟迫于无奈,将小成遗弃。

在了解这一情况后,襄城区检察院立即介入,一方面确认了小成有与母亲共同生活的意愿,另一方面调查确认阿强有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不适合担任抚养人……

四岁男童被离婚父母遗弃(11岁男孩遭离婚父母遗弃)(2)

全力调解

据此,襄城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支持阿娟变更监护权的诉讼。今年4月,在法院调解下,小成的父母达成了一致,小成的监护权变更给了妈妈,爸爸每月给固定的抚养费。

而在阿娟涉嫌遗弃一案中,阿娟承认了自身的遗弃行为,并表示愿意认罪认罚。为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襄城区检察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对其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在办案过程中,苏婵婵了解到阿娟打算在儿子就读的校园附近租房照顾其生活。但由于其收入较低,房租支出给母子二人的生活带来较大压力。

襄城区检察院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争取支持,启动对小成的司法救助,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此外,为保障阿娟母子今后免受骚扰,检察机关专门协调辖区公安部门,为二人提供一键报警服务。

“目前,孩子已经跟随母亲一起租房生活,并回到学校安心上学。司法救助金正在审批中,一旦获批,我们将第一时间送到当事人手中。”苏婵婵介绍,在襄城区检察院的多方协调下,当地多部门已经就临时救助金发放、申请公租房、监护人就业、未成年人教育以及心理疏导等方面形成合力,对小成开展全方位的帮扶教育,解决后顾之忧。(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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