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商论坛网友“一块五的我”

本人2018年在三桥峰泰二手车市场里的西安东融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引导下购买一辆二手小轿车,该家公司是一家金融分期公司,该金融公司收取所为车辆“首付款”共计:23930元。购车协议定价为68000元。随后办理手续时,先前交付的23930元被以各种手续费为由扣除,并让本人签订同意。随后给本人申请下来温州银行的汽车贷款,当时声称贷款70000元,车价只有68000元,此时本人还不知道自己开始交付的23930元首付款被该公司变相扣完。因为当时着急也没有自己看贷款合同显示的贷款数额。还该公司还说压了3000元押金,还完第一个月月供后问他们要押金条,等还完所有36期月供后凭借押金条退这三千元,但最后因为还完第一个月比较忙就忘记让他们邮寄给我押金条,本人就以每月2655.99元的分期还快开始了36个月的还款。(此时一直以为贷款金额为70000元。还到17个月的时候,注册了该温州银行的手机银行,查看了我的贷款金额为两笔,一笔:20340元;另一笔:65800元,均为36期车贷,合计86140元(为贷款本金)。那当时购车协议为68000元,给我贷了86140元,多贷的将近两万多的钱完全是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等于多贷了18140元,这多贷出来的钱本人并没有见到,至今不知到钱到了谁的账上,然后所有的利息以及本金都还是我在还,该公司还以变相方式扣掉了我所谓首付30%的款项23930元。而且购车发票显示车价为60000元,一购车协议不符,该公司还涉嫌偷税漏税。本人觉得该公司欺诈消费者,违反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一辆价格68000元的车,经过各种手段出售给本人,最后本人合计买完整个车还完款需要花费23930元 (36期x2655.99) 3000(押金)=122545.64元。望能给我讨回一个公道,追回我被欺诈的财物。(附带二手车购车协议,二手车购车发票,贷款合同)

刚买的分期二手车不想要了(在西安买二手车快两年才发现被分期套路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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