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小小的光盘
可以做什么?
看视频?听音乐?传资料?
答案是:都可以。
但是
这和检察院有…什么关系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同录规定》),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适用于所有认罪认罚案件。
2022年3月1日起,检察机关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对听取意见、签署具结书等活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按照“一案一光盘”的原则将同步录音录像数据刻录成光盘。
那么
你可能想知道
光盘里面都录制了什么内容?
同步录音录像一般应当包含如下内容
1.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对听取意见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
2.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法律规定,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的情况;
3.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的情况;
4.告知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处理意见,提出的量刑建议、程序适用建议并进行说明的情况;
5.检察官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的情况;
6.根据需要,开示证据的情况;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具结书及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见证的情况;
8.其他需要录制的情况。
同步录音录像结束后
录制人员应当及时制作同步录音录像文件,交由案件承办人员办案使用,案件办结后由案件承办人员随案归档。
▲网络图片
同步录音录像文件的命名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内案件对应。各级人民检察院将逐步建立同步录音录像文件管理系统,统一存储和保管同步录音录像文件。同步录音录像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
《同录规定》正式实施后
中山市检察机关于3月1日上午在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室,首次就认罪认罚案件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 远程提讯室
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办案检察官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结及签署后反悔等情形的法律后果,结合案件事实证据、量刑法定情节及认罪态度,对指控罪名、量刑建议及程序适用进行释法说理,并听取律师意见。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检察辅助人员正在制作同步录音录像文件
截至3月30日,全市检察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共计747 人,全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实现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签署具结活动同步录音录像100%全覆盖。
「正义不仅要实现
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一张小小的光盘
既是对检察办案人员规范执法的监督
也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它记录司法过程
让每一个认罪认罚案件
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来源:中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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