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敢言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9月11日表示,涉反修例事件已审结的2000件案件中有8成人入罪。

邓炳强称,本港现时进入“由治及兴”的阶段,社会整体平静了,但本港仍受到地缘政治因素影响,仍然留意到有外部势力抱著零和思想,继续透过霸权遏制国家发展,尤其利用很多软对抗方式,包括以人权报告抹黑香港及国家,分化港人,令港人对中央不信任,形容利用香港牵制国家的危机永远存在,不能掉以轻心,要居安思危。

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如果罪行严重仍要纪录)(1)

他被问到,反修例事件中被判囚,涉及非法集结及暴动等罪行人士,如果服刑期内行为良好,可否取消案底。邓炳强说,如果罪行性质严重,仍要有相关纪录,以维持社会整体运作。

毫无疑问,香港是一个法治之区,犯事者、特别是使用暴力者,理当得到应有惩罚。他们的过错经严谨的法庭审讯、定罪还押、等候判刑,若以法论案,不论站于任何政治立场的人士,都应该尊重法院判决。重罪临重判,年轻难逃责

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如果罪行严重仍要纪录)(2)

2019年和暴乱中,纵有存心滋事者,但不少年轻人参与其中,押上自身前途,走上街头诉诸暴力手段。上诉庭改判加刑的少年法庭案例,警示少年犯“犯法要负责 受刑勿侥幸”,年轻更不是获轻罚或免罚的“万能Key”。正如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在改判纵火案15岁男童入劳教中心时所说,法庭过分轻判表面上似乎对被告人有利,“但其实对他(被告)并无任何好处。”

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如果罪行严重仍要纪录)(3)

香港的刑事检控程序是先逮捕,继而是提出控告或发出传票。较严重的罪行(如盗窃),会先逮捕,再提出控告。不太严重的罪行,则会先逮捕,再发出传票。经逮捕后,无论是提出控告,还是发出传票,其刑事检控的结果都是一样。被判有罪的人,不论是主动认罪或经审讯后被定罪,亦不论法庭判刑的轻重,都会留有刑事纪录(即案底)。按照惯例,刑事纪录是终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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