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被确诊为乳腺癌之后, 常常想到的一个问题就是 "为什么是我? 我过去做错了 什么? 许多人还为自己找到了 "合适" 的理由, 认为患乳腺癌是上天对自己过去所做的某些事的惩罚, 另一些人则考虑假如自己在某些方面做得好一些就可能不得乳腺癌。实际上, 得乳腺癌不是你的过错, 截至目前,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尚不知乳腺癌的确切原因, 一味地自责和抱怨对乳腺癌的治疗与康复无任何益处。

乳腺癌发病的几大诱因(乳腺癌这3种易发因素)(1)

虽然乳腺癌的确切病因还不清楚, 但经过科学家的观察和研究发现, 一些危险因素确能增加发生乳腺癌的机会。所谓危险因素, 即加大患病的风险。不同的癌症有不同的危险因素, 如白种人中阳光过度照射易患皮肤癌, 吸烟易患肺癌等。但是, 有患癌危险因素并不意味一 定患癌, 一些人具有一种甚至多种乳腺癌危险因素, 但却未患乳腺癌; 而大多数乳腺癌患者却无任何危险因素。即使具有乳腺癌危险因素, 也无法证明乳腺癌就是由它引起的。

有不同种类的危险因素, 其中有一些因素是不能改变的, 如年龄和人种。另一些是环境因素, 还有一些是通过自身努力可以改变的因素, 如吸烟、饮酒和饮食习惯等。发生乳腺癌的危险因素也在不断变化。值得关注的是, 近年来我国乳腺癌的发病率也一直呈上升趋势。


无法改变的危险因素

性别

女性是乳腺癌的最主要危险因素, 男性也可患乳腺癌, 但男性乳腺癌的患病比例仅在1% 以下。

年龄

研究显示, 随着年龄的增长, 女性乳腺癌的发病危险也在增加。在我国, 25 岁以下的乳腺癌很少见, 大部分乳腺癌发生在40 岁以后,而且以40~60岁之间最多。

遗传性危险因素

乳腺癌发病的几大诱因(乳腺癌这3种易发因素)(2)

一些遗传基因的突变可以在家族中继承, 有血缘关系的近亲中如果有患乳腺癌的人, 本身发生乳腺癌的机会也增加。这种血缘关系可以是母系, 也可以来自于父系。有一位一级亲属 (母亲、 姊妹或女儿) 患乳腺癌, 其患乳腺癌危险将增加一倍; 两位一级亲属患乳腺癌, 其患乳腺癌危险将增加五倍。虽然准确数字不清, 但有男性乳腺癌家族史的女性本身患乳腺癌的危险也会增加。大约5%~10%的乳腺癌是由两个被称作 BRCA 1 和 BRCA 2 的基因突变引起的。 通常情况下, 这两个基因通过产生能够阻止细胞异常生长的蛋白质来帮助预防乳腺癌发生。 然而, 如果一个人由父母的任何一方遗传下来这种突变的基因, 就使乳腺癌的患病危险增加。 到70 岁时, 携带 BRCA 1 或 BRCA 2 基因的女性将有 60%~87% 的人患乳腺癌。同时, 患卵巢癌的危险也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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