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3日讯(记者 万凌云) 9月3日,记者从扬中金州水务有限公司获悉:按照扬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供水价格的通知》要求,扬中市供水价格实施调整。
调整后的供水价格按2022年9月1日起的用水量执行。具体操作办法:9月1日起的第一次抄表水量仍执行现行价格,第二次抄表水量执行调整后的价格。执行范围为全市城乡各类用水户和转供水企业。
具体调整如下:
1、调整基本水价。基本水价分别上调0.16元/m³,同时将水利工程水费0.04元/m³并入基本水价。
2、调整污水处理费。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一按1.38元/m³的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统一按1.70元/m³的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
3、统一水资源费。城乡各类用水统一按0.20元/m³标准缴纳水资源费。
4、调整转供水结算价格。对各镇(街、区)转供水企业实行转供水结算价格。扬中金州水务有限公司与各镇(街、区)转供水企业的转供水结算价格为1.32元/m³(不包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费)。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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