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了解无偿献血吗?
——无偿献血宣教核心知识
1、无偿献血是唯一安全的血液来源,献血救人功德无量。
至今却没有研制出一种能完全代替人体血液功能的人造血液,供给临床医疗、急救和战备使用。无偿献血是保障血液安全的最根本措施,血液这种被人们称为“生命之河”的宝贵物质,目前还只能从健康适龄的人体中获取。无偿献血最大好处就是可以救助病人,也是无偿献血者仁心义举的表现。
2、18周岁至55岁的健康公民均可参与无偿献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第二条明确18周岁至55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岁。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严禁血站违反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血。
3、无偿献血被拒绝并不等于身体不健康。
通常被拒绝献血的原因主要有:
(1)患病状态或者身体不适,疾病痊愈后或过一点时间后可以献血。
(2)转氨酶高于正常值,经过休息或停止服药,有些人的转氨酶水平能恢复正常。
(3)其他输血传染病的检查:为保证受血者的身体健康,血站执行的血液检查标准比医院疾病诊断标准严格。血站的检验结果不作为疾病诊断的依据。
如献血体检不合格,不必过于担心,可以抽空去医院进行详细的检查,解除心中疑虑。
4.无偿献血者一次献血200ml或400ml,不影响健康。
科学献血,无损健康。在正常情况下,健康成年人一次献血200-400毫升,不超过正常人体血液总量的十分之一,不会对身体造成实质性的损害。献血后反而会刺激人体造血功能更加旺盛,加速血细胞的生成,促进血液的新陈代谢,以适应机体的需要。献血后,骨髓的新陈代谢加快,血管周围的液体会代偿进入血管内,只要1-2小时便可补上失去的血容量;血浆蛋白大约在1-2天内即可补足;红细胞和血红蛋白在7~10天即可恢复到献血前水平。
绝大部分献血者献血后没有任何献血不良反应,少数献血者可出现头晕等不适感觉,属于一过性的血管迷走神经性反应,多见于初次献血者,心情紧张、群体效应是常见的诱因。这种不适经过适当处理和短暂休息后均可缓解。
5、两次献血(全血)间隔时间要超过六个月,献单采血小板的时间间隔要短很多。
(1)献全血,两次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
(2)献单采血小板,两次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
(3)先献单采血小板、后献全血:间隔不少于4周。
(4)先献全血、后献单采血小板:间隔不少于3个月。
6.无偿献血不会传染上艾滋病。
《献血法》严格规定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后才能上岗,采血时使用的采血针头和血袋都是经过严格灭菌的一次性用品,按照国家要求用后即销毁,不可重复使用。所以绝对不会因为献血传染艾滋病等血源性传染病。
7、献血前后都要注意养成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
献血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保持健康的日常生活,不宜做长时间的剧烈运动;不要空腹献血,不要饮酒,宜清淡饮食。
献血后压迫针眼处10分钟左右或用弹力绷带压迫20分钟左右,防止皮下出血;针眼处保持干燥、清洁,4小时内不沾水,避免感染;献血手臂24小时内不提重物;1~2天内不做剧烈运动;献血后并不需特别进补,多饮水,保证正常饮食即可。
8、虽然献血是无偿的,但临床用血要收取一定费用。
《献血法》确定了在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并明文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病人临床用血交纳的费用,是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而不是血液本身的价钱,因为血液本身是无价的。医疗机构对公民医疗用血,按血站供应价和临床用血服务费两部分收取。而对于无偿献血者,各地有相应的免交成本费用的优待政策。
9、一人献血,全家享有减免用血费用的权利。
山东省用血返还规定:献血量累计在1000毫升以下的,终身享受报销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享受报销5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献血量累计达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无偿献血者受益人享受累计报销与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本人与受益人用血报销标准互不影响;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需临床用血时,可向就诊医疗机构、用血地或献血地血站(包括采血点、采血车)提出报销申请。
10.无偿献血者可获政府表彰。
无偿献血能获得的相关表彰可分为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等奖项,其中,无偿献血奉献奖分为金、银、铜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
11、无偿献血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
《献血法》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无偿献血工作需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协调下,加强无偿献血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所以,无偿献血工作单靠卫生健康部门一家是不能完成的,它要靠政府的支持、各部门的配合、全社会的参与。
(山东省血液中心:王凤田 陈剑锋 陈富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