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玉志
来源:乐亭文化研究会《读乐亭》会刊
题图来自网络,仅为配图
豺狼虎豹都是野兽,深山、老林、荒原是它们最好的栖息地,而家乡是平原,野兽很少。按《乐亭县志》(94版)所载,县境内哺乳类动物只有狐、獾、黄鼠狼等六种,并在狐和獾的名下特意分别注明了“极少见”、“也少见”等字样。而时过十年,到了2005年版《县志》这两种动物却由“少见”变成了无见,彻底地榜上无名了。只剩下诸如黄鼬、野兔、刺猬和蝙蝠等几个“小兄弟”在支撑着门面。
中国人对动物和兽类并不陌生,因为人们从小就和它们通过“十二生肖”绑在一起了。但动物与兽不能划等号,兽与野兽也不是一回事。按专家解释,兽是哺乳动物的通称。一般指四条腿全身长毛的哺乳动物。而野兽就是家畜以外的兽类。它们虽然被扣上了“野”的帽子,但绝非都那么可怕,有些野兽看起来还颇为“善像”,尤其是食草类。
虽然县境内的狐獾都“消失”了。但毕竟在这块土地上曾经拥有过,今后也许还可能出现,所以我们不妨再往前稍稍追溯一下,乐亭境内的野兽还是有得可谈的。
因为造物主从没给乐亭这片土地留下深山老林,所以虎豹熊罴就无从谈起了,但狼豺狐獾在这块濒海大地上也确实曾经风光过,故很值得提上一提。
先说一说近些年才消失的狐狸,曾经是较为多见的野兽。比狗和狼都小,腿短,个儿矮,腰细,但尾巴粗大且长,被称为扫帚尾巴,身长约一米,尾巴几乎与身长同齐,嘴叉子比狗短,脸盘小,以鼠、蛙、蚯蚓等为食,偶尔会袭击家禽,与黄鼠狼一样尾部有臭腺,故被称作“骚狐狸”。其毛光绒厚,是裘皮中的好货,农村人能穿上件狐狸皮大衣一定是有钱的。家乡人曾把狐狸列入“三仙”(狐仙、黄仙、长仙)之一,并在家中设置仙家龛,每逢初一、十五,烧香膜拜,甚为虔诚,大概是受了《聊斋》的影响。旧时家乡多高大的坟丘,狐狸和獾喜欢在上面盗洞作窝。狐更喜欢夜间活动,待到夕阳西下时,就出洞开始觅食。猎人们摸到了其出洞规律,选好时机事先埋伏好,待其出洞东张西望观察动静时,果断出手,开枪将其擒获。
东荒村一位老猎人叫于老×,他晃常儿(有时)在太阳西下时就扛着一根长(火)枪不紧不慢地朝大李家坟(一个高大的土丘)方向走去,往往不过一袋烟功夫,就回来了;与去时相比,老脸上多了一份满意的微笑,身后多了一条毛绒绒的“战利品”。他并非专业猎手,只是冬闲时偶尔来一手。
獾比狐隐蔽性强,见过的不多,是夜行性半冬眠动物。它腿短爪长,嘴尖耳小,身扁圆,善挖洞,多在古坟里盗洞做窝。属杂食,青蛙、地鼠、蚂蚱、蝼蛄、蚯蚓都吃,也祸害庄稼,它会把接近成熟的苞米扳倒后啃着吃,糟蹋得一片狼藉,很是讨厌。但它身肥腿短,不善远行,只在洞附近觅食。与其毗邻而居的狐狸不同,獾总是“墨守成规”,天不黑绝不出洞。所以很少有人看到过它的“尊容”,看瓜铺的人夜间有时会发现它那贼头贼脑的身影。
但是1949年的一场大水也让它的家族陷入了灭顶之灾。倒不是大水灌了它们的窝,而是人们因水灾陷入了荒年,千方百计地想弄几个钱,赖以糊口,结果有人就想到了“挖坟逮獾”,权作“生财之道”,因为獾皮也是裘皮中的上品。可是挖坟掘墓乃民间大忌,当时为啥成了现实呢?一是古老的坟,几近无主;二是正处于刚刚解放的时期,又在荒年之中,很多政策不明确,没人过问。所以多人乘机结伙,顺利地干起来了。
其方法很原始,不外铁锹、尖镐、鱼网、棍棒等一些简单工具。一锹一锹地挖,一镐一镐地刨。待接近目标或发现动静时就用鱼网把洞口网起来,防止从洞里往外窜,万一窜出来立刻就棍棒相加,直至“杖刑”而死。本来,初衷是挖獾,但挖到底也许会挖出狐狸来,甚至是豺。
说到豺,村里人平时不怎么谈论,也没人说见过。但就在本年挖獾时,挖出了一个似狐非狐的动物。它腰细,腿明显比狐长,身体显得有些瘦高,耳朵也比狐狸的大,嘴叉子像狗又像狼,尾巴比狐狸小得多,细得多,整个像个“二狗子”。当时有些人认为是狐,有人说是“狗串子”(狗狐杂交的崽子),只有一个在东北待过的人说是豺,因为他见过。
除此以外,家乡最活跃的哺乳兽类就数黄鼠狼和野兔了。野兔应属有害动物。虽然不伤人但它祸害庄稼,但在春天播下的种子发芽后它会啃吃,麦子成熟之际也不放过。它们还会在大片麦田的某个地方作窝,农民收麦子时,偶尔会抓到小兔崽子。不过在农田里栖息的是少数,它们大部分生活在沿海荒草甸和沙坨灌木丛里。兔子的个头与家猫相当,最明显的特征是三瓣子嘴、长耳朵、短尾巴。农谚说“兔子的尾巴长不了”就因此流传。后腿长前腿短,跑得快,耐力差。它的天敌是老鹰和狐狸。村里养鹰人很少,一位绰号叫“×大圪垯”的农民很喜欢养鹰,但每次去海里(草甸子)放鹰,收获总是廖廖无几,从没见过其“满载而归”的时候。
乡亲们一向对黄鼠狼(黄鼬)特别讨厌,因为它偷鸡。其实偷鸡只是其不光彩的一面,偶尔为之;它还有另一面,对人类大有好处:据统计每只黄鼠狼一年能捕杀老鼠三四百只,每只老鼠每年会吃掉约一公斤粮食,如此算来每只黄鼠狼每年可从老鼠口里夺回三四百公斤粮食,所以黄鼠狼并不太坏。其实,乡亲们对黄鼠狼的感情是复杂的,既讨厌又畏惧。只因它是“三仙”之一,人们会问,神圣的“老仙家”怎么会干偷鸡摸狗的事呢?对这个问题,虔诚的信徒们也会自我解嘲: 为仙者乃是历经千年修炼成精的道行深者,偷鸡摸狗者则属逆道而行的凡辈。所以他们对“黄仙”,香照样烧,头照样磕。
另外,有人问“打不住黄鼬惹一地骚”有这种事吗?肯定有,我还亲身经历过:一个冬日的白天,见一只黄鼬从猫洞眼儿钻进了盛杂物的空屋,我立即启动了“关门打狗”的程序。手持一个短木棍在杂乱的物品中乱敲乱捅,结果是黄鼠狼的踪影没见到,一股难闻的臭气倒迎面袭来了,那个味道难以形容,比臭鸡蛋还要臭。我只好结束战斗,关门而出。至于那个放“臭弹”的家伙何时溜走的,就不得而知了。它屁股处和狐狸一样有臭腺,一遇危机就会释放,藉以保护自己。黄鼠狼是群居,群内都很守纪律,迁居(黄鼠狼搬家)时会排成一路纵队,一个接一个,很有意思,但觅食则单独行动。
家乡的田地里还有一种小动物(兽)叫“瞎混春”,东北人叫“地排子”,学名叫鼹鼠。春耕前,田地里会冒出一个个脸盆大小的土堆,就是它们的杰作。它比老鼠大,灰色毛很细,外形丑,腰粗无脖子,腿很短但脚丫子发达,像个铲子,善于挖洞。眼睛很小,几乎看不见,故得名“瞎混春”,但嗅觉灵敏。夜行性,以蚯蚓、蛴螬(地蚕)、两栖类小动物等为食,也吃农作物和草的根。入冬后开始冬眠。
农田里还有另一种小家伙叫田鼠,俗称“地老鼠”,和宅中耗子差不多。腰比耗子粗,尾比耗子短。它们虽属一类但分属两个科。耗子喜欢民宅,田鼠则喜欢辽阔的旷野。它们在地下筑的洞很“阔气”:“楼上楼下”、厕所、储藏室、走廊、一应俱全。它们不冬眠,入冬前要拼命寻觅过冬的口粮(谷类、豆类),叼回仓库里储存。旧时有人在入冬之际拿着工具到野地里专挖田鼠窝,与鼠夺粮,每个洞大约能收获一公斤左右。
刺猬也算野兽,比老鼠大,除了肚子以外,周身长满尖刺,遇危险时立刻蜷成一个圆球,以刺御敌。它嘴尖耳小,尾巴更小,腿也短,背部总是呈弧形,似乎从来就伸不开腰,属杂食动物,但敢与蛇较量。可挖地穴居,也可选择在陈年柴垛里作窝。解放前一个春耕时节,村里两个孩子在场园里过家家——“烧火做饭”,引发了火灾,烧遍了那个小庄所有户外的柴禾垛,在一个财主家的陈年麦秸垛下,发现了烧死了的刺猬。它白天很少出洞,多在傍晚以后活动。
至于蝙蝠,家乡人叫作“瞎蝙蝠”,因为它的眼睛特别小。尖尖的嘴巴,唧唧的叫声,都很像耗子(老鼠)。这东西历来不怎么受待见。三国时曹植说牠“形殊性诡,每变常式。行不有足,飞不假翼……不容毛群,斥逐羽类。”这就是说它不被走兽接纳,也受到飞禽的斥逐。但不知从何时起,它却慢慢地翻身了。从不受待见变成了民俗中“福”的象征。日常,凡出现“五福临门”的地方,往往会有蝙福的形象陪伴。大概就是因为“福”与“蝠”谐音吧!加上它确有构成兽的基本要件(四条腿、长毛、胎生)所以最终还是被兽群接纳了。但它的前腿发展成了膜型翅翼(翼手),是唯一能自由振翅飞翔的兽类。所以蝙蝠是兽的特异成员,这也应了那句话“会飞的不一定是鸟”。蝙蝠有多种,家乡的蝙蝠吃昆虫,晚上活动,靠回声定位,白天倒挂在隐蔽处休息,冬眠时也是这个姿式。
最后提一提狼,狼有很多种,黑狼、白狼、赤狼、郊狼……我有幸与前清遗老共处过,据他们介绍,家乡的狼被叫作草狼(灰狼),其样子和个头儿都与狗很相像,比起狗来它的嘴巴子和腿都要长一些、尾巴从来不翘、总是耷拉着,耳朵支楞着,眼睛发贼(凶)光。活动在大沙坨的灌木丛或沿海草甸子间,以野兔青蛙等为食,偶尔会偷袭猪圈,平时很少见。老人们说的活灵活现,就是没人说亲自与狼遭遇过。
一个问题:田鼠、鼹鼠都属野兽,老鼠算不算?两本《乐亭县志》前一本根本没提它,后一本只提了一个字——鼠。按说兽的三要素它都具备,理应该归入兽类,但是否归入野兽之列,人们却认识不一。 可能因为它与人“朝夕共处”,显得不那么“野”,野兽岂能不野?可是,显然它又进不了兽的另一个分支——家畜的名单,因为人们非常讨厌它,甚至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还被列入了“四害”之一,极欲除之而后快。所以,老鼠虽然为兽,确是异类,既入不了野兽的群,也进不了家畜(兽)的门,似乎被边缘化了。
对于兽类应该如何对待,总的讲要平和相处,平衡对待。国内有了大熊猫增强了国人的爱国精神;云南大象北迁,糟蹋了当地的庄稼,农民们却能容忍,国家还给赔偿。这都体现和增强了国人的文明和文化素养。但是如果一只豹子闯入社区吃家畜还伤人,那就必须采取强力办法对待之,包括开(麻醉)枪制伏。这就谓之平衡。
随着环境的改善,一些地方消失了多年的动物又回来了。家乡乐亭的环境也越来越好,植被越来越密,人们爱护动物的意识也在逐步地提高,家乡的动物将来肯定也会时来运转的。
(作者苏玉志,姜各庄镇沙崖人,蚌埠坦克学院原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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