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彻查“冒名顶替入学案”,不能以纪代罚
针对有报道称发现十几年前山东存在多名通过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手段非法获取高校入学资格的问题,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已成立由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进行彻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维护教育公平正义。(6月20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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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南方都市报》曝光近两年山东省内高校排查出242人涉嫌冒名顶替入学,山东省教育厅的领导也感觉很不好意思了,因此19日发出通报称,接到群众反映,有人通过伪造身份、顶替他人等手段获取高校入学资格,山东省教育厅称,将会同有关部门“零容忍严查处”。
如今有个非常不符合逻辑的现象,也是公权力不能自圆其说甚至自我“揭短”的做法,那就是每次在重大舆情事件发生后,相关机构都会毫不犹豫地来一个“零容忍”。不少网友就问,你们容忍了这么多年,这回怎么突然就“零容忍”了呢?
我昨天也略带“愤青”味道写了一条简评:尸位素餐的一帮人!报名时不需要核对身份?这242人冒名顶替,难道不都是教育系统“内鬼”帮忙的?你们处理了几个?
看样子,单靠山东省教育厅自我修复这个“烂疮”,肯定是没有可能见效。山东省委省政府无疑是不相信教育厅有这样的自我修复能力,因此终于“坐不住”了,决定成立由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彻查此事。
看着这个工作专班的人员组成,感到应该是非常有权威的,但如果过多地考虑“同‘朝’为官”甚至原本就有着复杂的“裙带关系”,恐怕不会主动“真查”。19日晚,西南交通大学发布《关于我校茅以升学院2016级学生陈玉钰推免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通报》称,经查,时任教务处教务科科长尹帮旭私下接受该校教师陈帆请托为其女陈玉钰在缓考和课程替代中违规擅自操作,致使课程成绩计算错误,从而达到其被推免至更好学校的目的。
经学校研究决定,免去尹帮旭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调离管理工作部门,留党察看两年,由管理岗6级降为9级;给予陈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其记过的政纪处分,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
看到这个通报,我是相当的愤怒。发了条“长微博”:
教育系统的总体腐败程度,从这个处理结果就可以窥见一斑,已经没有法制观念了。
通过弄虚作假,伪造成绩,推荐一名不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去中国科技大学读研究生,这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件。根据“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户口档案、考试成绩或者其他影响招收工作的有关资料,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上述材料而予以认可的”,属于情节严重行为,应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可西南交大的处理方式,就是明显的以党纪政纪替代国法。你们这样处理作弊者,目的其实是鼓励作弊。
就山东系列“冒名顶替入学案”,对社会危害程度远高于“西南交大陈玉钰保研事件”。因为这样的“顶替”,就会改变两个人的命运。今天有新闻报道,河南17年前被顶替上大学的王娜娜,经过3年专科学习,顺利从洛阳理工学院毕业。37岁的她仍希望能圆教师梦,但因年龄、学历原因,只好报名西部支教。因被冒名顶替了13年,她向顶替者索赔13元,目前正等待开庭。
看到这个新闻,我是真的想“爆粗口”。被冒名顶替了13年,她向顶替者索赔13元,还需要通过打官司实现,那些不愿意履职,不愿意公正处理该“顶替案”的官员,难道都是死人?按照程序,应该是一部分人坐牢,一部分人被“双开”,顶替者对王娜娜实施巨额赔偿才对。
关注了几天山东省聊城市两个“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也收到网友给我留言,称聊城这样的事情很普遍,每个乡镇办事处政府都有冒名顶替的。我所在的办事处就有三个人用的别人的名字上班。
当看到“近两年山东省内高校排查出242人涉嫌冒名顶替入学”的新闻,我们基本上可以肯定,此地“冒名顶替上大学”现象是十分普遍,比我们想象的要严重得太多。
也正因为这种事情太多,涉及到的官员也就太多,而这些官员很多都有“裙带关系”。因此,当受害人维权时,公权力就会处处阻挠你,刁难你,故意让你证明“你是你,让你望而却步。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此处官场不太讲理,而且很到位地诠释了为什么会“官官相护”?作为受害人,他们亏就亏在生错了地方。
此次由省委省政府组织专班,我对这个工作专班能否坚持以“共产党就最讲认真”的态度去核查系列“冒名顶替入学案”,还是要等检查和处理结果出来后才能下结论:如果没有一批人因为触犯“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走进监狱,如果没有一大批人因为“冒名顶替入学案”被开除公职,那基本上就可以说是“假查”。
如果对相关作弊者仅仅给予党纪政纪处理,以纪代罚,那就不但是糊弄受害人,更是糊弄大众,糊弄人民的智商了。这种并不影响作弊者生活质量的处理方式,正是造成作弊者有恃无恐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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