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错了,然后扇了你一巴掌,你最先的反应是什么?肯定扇回去对吧!她已经伤害到你了,你还击回去属于正当防卫吧!
所以,这个判定是谁也都会不服啊!别人动手打了我,我不能还手,还手就是互殴,自己也有错。
难不成,我把脸在凑过去,告诉她,你刚刚打的不解气,在来一下,解解气,都是我的不对,我不该对你有意见。
现在这个社会就是打不能还手骂不能不能还口,不然就是你的不对,你应该忍着,然后报警,找警察处理。
高铁上这名女子,因为熊孩子,一直在踢她的凳子,然后女子就说了一下,熊家长就觉得女子一个大人,干嘛要跟小孩子计较。
熊孩子,说不听,熊家长助纣为虐支持熊孩子的做法让女子很生气,就发生了口角,熊家长先骂的人,也是熊家长先动的手。
仗着自己人多势众,欺负女子人少,最后还是在一个东北大哥的帮助下,平息了这场吵闹。
后面双方都报了警,警方刚开始的意思是私聊,女子坚持维护自己的利益,宁愿自损800,也要伤敌1000,坚决不和解。
你先骂人,而后又打人,结果还先报警,被传唤的居然还是被打人者。
警方判定为互殴,熊孩子家被罚500,女子被罚200。
虽然是各自有罚,但这无疑又给女子脸上扇了一巴掌。
女子之前被传唤的时候,手机被没收,但是她要了支笔,在等待的7个小时里,没有手机,没有任何外界信息的时候。
她更坚定自己的想法,在传票后面写下了满一篇,自己的想法,坚决不会和解,哪怕被拘留,也不会和解,也要追求法制的公正。
可是这个判定的结果,再次把事件推上了热搜。
好像这类案件一直都是用这种判定方式,只你还手了,就是互殴。
被羞辱的人只能忍受羞辱,如果你忍受不了,还手回去了,他们就不管事情是非对错,全按互殴的框架来定。
这个判定我们感受不到法制的公正体现在哪里。
一旦定为了互殴,就没有对与是,只剩下了,错与非。
两个都罚,两个都有错,只不过有一个人错的多了一点。
反正只要不死,挨打了,你就认命吧!
你要是还手了,你也违法了,也认命吧!一起罚。
所以现在的这个法治社会,导致了很多人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维持好的社会风气,应该是情法同理,遏制恶人先动手,不是我们被打了还不能还手,要根据事情起因,对方明显是被害一方,应该给予最大的宽容。
不然像高铁这个女孩的判定,我们作为公民,实在看出这个司法正义到底保护的是谁。
有另外一个新闻车厢有人持刀行凶,受害人已经没有生命特征。
还手,被定为互殴,不还手,可能就是死亡。
所以这个判定真的……
支持女子复议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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