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在中国保监会目前的统计口径中,分红寿险、分红养老险、分红两全险及其他有分红功能的险种都被列入分红险范围。


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

(1)死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死亡人数比预定死亡人数少时所产生的盈余;

(2)利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高于预计的投资收益时所产生的盈余;

(3)费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营运管理费用低于预计的营运管理费用时所产生的盈余。

由于保险公司在厘定费率时要考虑三个因素:预定死亡率、预定投资回报率和预定营运管理费用,而费率一经厘定,不能随意改动。但寿险保单的保障期限往往长达几十年,在这样漫长的时间内,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同预期的情况有所差别。一旦实际情况好于预期情况,就会出现以上差益,保险公司将这部分差益产生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客户,这就是红利的来源。

这种将利差、费差、死差这“三差”参与红利分配的方法,为美式分红方法;而保额分红则属于“英式分红”,是以保额为基础进行分红,将当期红利增加到保单的现有保额之上。此种分红方式更能突出保险产品特有的投资与保障的特性,使投保人在保障期内无需核保、申请增加保额便可满足其不断增长的保障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因通货膨胀可能导致的保障贬值。

中国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每年至少应将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

红利分配有两种方式:现金红利和增额红利。现金红利是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目前国内大多保险公司采取这种方式。增额红利是指整个保险期限内每年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分配红利。

在现金红利的分配方式下,红利可以采取多种领取方式:现金、累积生息、抵交保费和购买缴清增额保险。

功能:

1、分红险具备较高的保险保障,它与投连、万能等其他新型产品相比,分红险的保障性是在产品设计时就确定的,而不是由客户灵活组合的,比较适合目前国内的消费者需求。保障性体现在两个方面:死亡或重大疾病风险保障和长期生活收入规划保障(如退休收入保障)其次,分红保险具有其安全性。投保人在购买分红险后,即获得了一份固定有保底的保单收益。

2、分红险还具有较为稳定的收益性,可以帮助投保人实现保值增值,有效抵御通货膨胀对家庭资产的不利影响。红利,也就是投资收益部分,与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挂钩:保险公司盈利高,投保人收益随之水涨船高,上不封顶;保险公司盈利低,投保人收益也低,承担的唯一风险是可能没有红利分配。

在所有保险产品中,具备抗通胀能力的险种主要是万能险和分红险。但在多次加息后,万能险在目前市场生息环境下结算利率有下行压力,与银行定期存款的利率差距将越来越大。分红险的长期性使之成为“保险家族”中抗通胀的主角。在加息通道下,分红险的优势表现得更为明显。分红险的主要投资渠道为国债、协议定期存款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债券等。利率升高首先会提高协议定期存款的收益率。对固息债券而言,加息会使已持有的债券交易价格下降,同时到期收益率会相应增加。对浮息债券来讲,由于票面利率会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加息不仅会增加新增债券投资的收益率,也会增加原有浮息债券投资的收益率。

分红保险产品兼具投资和保障两类功能,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保障需求和经济状况进行选择。注重保障而又资金有限的消费者,可以考虑购买定期寿险、意外险或重疾险等不具保费返还和分红功能的人身保险产品,以便用较少的保费获得更高的保障。购买分红保险时,消费者还要根据自身收支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选择缴费方式(趸缴、期缴)。特别是期缴方式的保单跨度较长,有的可达几十年,如果中途退保,可能带来一定的损失。

增额分红险(细读分红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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