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梅列区安全监管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一家违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部做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河源甲类危险化学品仓储?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河源甲类危险化学品仓储(三明梅列险非专用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

河源甲类危险化学品仓储

1月11日,梅列区安全监管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一家违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部做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月21日,该局执法人员根据市安监局转办举报件,对某实验器材经营部位于东新四路的仓库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仓库存有氨水、硝酸、甲醇、氢氧化钠、乙醇等58种危险化学品瓶装试剂,共计3102瓶。

经查,当事人未经批准利用该仓库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其行为与核准的不带储存经营活动不符,涉嫌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将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转移至专用仓库内,并对其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目前,当事人已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储存在非专用仓库的危险化学品退回了生产厂家。 (三明日报记者 骆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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