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去学校,见一个小小孩坐在自行车后座上,问他的妈妈:“为什么一出太阳就是晴天啊?”,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明明有太阳为什么要下雨?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明明有太阳为什么要下雨(为什么一出太阳就是晴天)

明明有太阳为什么要下雨

今天早上去学校,见一个小小孩坐在自行车后座上,问他的妈妈:“为什么一出太阳就是晴天啊?”

问得真好。可惜急匆匆擦肩而过,没能听到这位妈妈是怎样回答的。一直在想象中。

这世界上共有三种问题。一种是我们能回答的问题,比如为什么要下雨,你为什么发脾气等。第二种是我们暂时还不能回答但在理论上有可能回答的问题,比如哥德巴赫猜想或者人死后去了哪里,回答这种问题,要通过进一步实践探索或者借助逻辑推理。第三种是逻辑上根本不可能回答的问题,比如这个小孩的问题。

为什么这个小孩的问题我们根本不可能回答?要说明这个事,就牵扯到语言学的基本问题,即概念的形成的实质。

概念,也叫定义,是表达特定指称对象的特定语言形式。将特定指称对象和特定语言形式对应明确这个过程,就是概念的明确过程,或者叫下定义。我们知道,一切表述都是某些概念的组合。比如,“我要去学校。”这一句实际上是由四个概念组合成的,即“我”“要”“去”“学校”。只有对这四个概念都明白,我们才可以明确这一句话总体上表达的意思。实际上,一切语言都以概念为基础;进一步也可以说,一切思维活动都以概念为基础。

概念形成有三个因素,即其指称实质、表述形式、对应关系。比如“鸟”这个概念,它的指称实质就是那种长翅膀在空中飞来飞去的生命体,它的表述形式就是语音形式、文字书写形式、或者如手语等其他特定表达方式。可以想象,世界无限大,可能作为指称实质的认识对象有无限多,而人类的表述形式是有限的,两者不可能在数量上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必然是一个特定表述形式对应一个指称实质,而这个指称实质可以随着人的认识的逐步深入而相应分解为更多的下层认识对象——这也正是人类思维发展的过程。但在某一特定概念形成时,它的指称实质和表述实质必须是明确对应的。这种对应关系当然要通过人这个认识主体来进行。这种对应关系最初建立有一个很重要的性质就是人择性,或者叫随意性。比如对“鸟”这个指称实质,中国人的语音形式和英国人的语音形式不同,中国人的书写形式和英国人的书写形式不同,为什么中国人用这种语音形式这种书写形式而不是那种?因为最初的祖先的随意选择。有一个祖先,他根据自己的感知,选择这样一个特定形式来表达“鸟”这个对象的某种特点。这个对应关系是他自主建立的,是随意的,而不是受到某种必然性的驱使并指向固定结果的——虽然必然要受对象物和形式的影响。但个人的概念不能通用于群体。假设有一百个祖先生活在一起,对于“鸟”这个指称实质出现了一百个不同的表述形式。在群体交流中,这些多种多样的表述形式逐步统一,一百个“鸟”的发音和书写,九十九种因为不被集体采用而消亡,留下来的一种,成为群体共用的,这就形成了群体意义上的概念的对应关系。很显然,这时概念的对应关系,由于群体交流和代际传授,不再具有人择性或者随意性,而具有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性质,就是约定俗成性或者叫固定性。

这种群体意义上的概念及其体系,就构成了一般所谓的知识。

从上述叙述可以看出,概念就是人类认识对象的映像。如果把人类认识对象看做一个人,概念就是这个人的照片。有了概念这个东西,我们在说到这个人的时候就不必把他拉过来,而只需要出示他的照片就行了。这显然方便了很多。也可以说,概念是人类对认识世界这个原件的copy。

事情还有麻烦的另一面,就是原件虽然唯一,但拷贝件不见得唯一——事实上,往往有好几个。比如前面说的中国人和英国人给“鸟”这个原件进行拷贝,这就有了两个拷贝件,而且两个拷贝件样子还不一致。这种不一致是容易理解的。二维到二维的拷贝其结果形象是一致的,比如复印一张图片;三维到二维的拷贝,就有无数种可能,比如给同一个人照相,正面侧面,可能有无数种不同形象。作为人类认识对象的指称实质,最起码高于三维,而作为概念的表述形式,也许是三维的手语——语音是否也算三维就不知道了,也许是二维的书写,也许有些形式比一维还低呢;所以同一个指称实质,有几种不同表述形式是很正常的。不同的表述形式,在不同条件下分别使用。比如和英国人说话,就用“bird”,和中国人说话,就用“鸟”。

有一个人大惑不解地问:“为什么bird是鸟?”

怎么回答?

很简单。没有为什么。“为什么”是对事物间逻辑联系的探索,而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了,在这个问题里,“bird”和“鸟”两个概念之间根本不存在因果联系或者其他可以运用逻辑推理出来的关系,这里只是同一个指称实质对应着两个不同表述形式而已。

现在回到开始。那个小小孩的问题该怎样回答?你当然已经知道了。你会说:很简单啊!“出太阳”就是“晴天”,这是人们对同一个指称实质的两种不同表述形式。

不知道那个妈妈到底是不是这样说的。

可是问题还没有完。在“bird”和“鸟”之间,不存在可供探索的新知识,只需要知道两者是同指的,这种知道可以让我们在不同表述体系间得以沟通,这就够了。但在另一种情形下,所谓同一个指称实质的不同表述形式,却真有让我们探究的空间。究其实,是所谓同一个指称实质,并非完全同一,而分别指向这个实体的不同方面。还拿照相比喻。同样一个人,这个认识者崇拜他的精神,另一个认识者唾弃他的面貌,两个认识者给他拍出的照片必然不同。这两张照片虽然指向同一个人,可是在表述实质上却不能说完全一致;这时候对比两种不同的表述,是会给我们带来新的认识的。

更甚者,有时候,同样的表述对象,同样的表述形式,其表述实质也有差异。

概括举例如下。

1.龙和dragon。这是形式不一,对象大概一致,但实质有别。

2.唐代时,日本人说“中国人”和1900年日本人说“中国人”;美国人用汉语说“中国货”和我们的民族产业家说“中国货”。这是形式一致,对象一致,而实质有别。

就到这里吧。一个小孩的问题,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没想到也会这么麻烦。世界真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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