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氏姐妹的爱情故事(才貌出众的薛氏姐妹)(1)

文|鲁班石·图片|网络

《中国古代才子佳人故事》一书中,有一篇讲述了“薛氏姊妹同嫁一夫”的故事。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姑苏的薛姓米商很富有,但他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叫薛兰英,二女儿叫薛蕙英。由于没有儿子,薛商就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了两个女儿身上,从小就为她们请了名师教学,还特意在后宅修建了一栋画楼,供姐妹俩在楼上日夜读书。

姐妹两人果然不负众望,到十几岁时,所作的诗文就远近闻名了。薛氏姐妹慢慢地长大,20岁的姐妹和18岁的姐妹同时怀春,思慕男人。可薛商忙于经营,对两个女儿对婚恋的渴望浑然不觉。

薛氏姐妹的爱情故事(才貌出众的薛氏姐妹)(2)

来姑苏给薛商送米的郑秉德是个少年郎,也是年富力强的年龄。结果,少于见过异性的薛氏两姐妹,主动约少年相会,还同赴了巫山。并且,两姐妹还向有所担心的郑秉德表决心,如果被父亲发现,且不同意她们一起嫁给他为妻子,将以死相报。

不料,三人相好的事情,还真被薛商发现了。两姐妹不但向父亲承认了事实,而且还要求一起嫁给郑秉德,否则这件丑事将会以各种形式败露。无奈之下,毁了自己全部希望的薛商,只得同意两个宝贝女儿一起嫁给了郑秉德为妻。

此事,一时间传得沸沸扬扬,但也是实实在在的亲姐妹同嫁一夫的事实。

读完此篇,令人深思,除了封建社会的女子地位卑贱之外,发生这样的事,还有其他原因吗?而薛氏两姐妹自愿一起嫁给郑秉德为妻,到底是为什么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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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是爱?

通读全篇,除了妹妹对口中对郑秉德而说出来的“可爱!可爱!”之词,以及后来,怕事情败露,愿望一起嫁给郑秉德时,妹妹说到“喜欢”二字外,根本就没有体现出“爱”来。

所以,三个人在一起,并不一定有爱,而是某种需要,让他们在一起而已。

02 是情?

看故事内容,姐妹除了欣喜之情、倾慕之情和思春之情外,几乎没有提及其他的情,即使是情,也是儿女之间的那种私情,并不是爱情,也不是亲情,是那种需要对方的两厢情愿。

没有感情的同嫁,对于两姐妹来说,是一种需求的下嫁。

薛氏姐妹的爱情故事(才貌出众的薛氏姐妹)(4)

03 是其他?

从通篇的描述来看,薛氏姐妹自愿一起嫁给郑秉德,显然是有她们自认为的成份大一些,多一些。青春少男少女,对于异性都有某种意义上的相互吸引力,尤其在那个封建时代,礼仪廉耻,加上严格的家教,他们无处安放躁动的青春,也没有机会接触家人以外的异性,更谈不上思想的交流和其他方面的接触。一旦遇到机会了,火花点燃,相互吸引自然就愿意在一起,受到阻力时,还会奋不顾身。

所以,薛氏姐妹在郑秉德出现时,就会主动示好,还大胆地邀约他到她们的闺房。

看原文这样写道:

姐妹俩初见少年郑秉德:

“薛氏姐妹立在楼头,在柳丝掩映之中久久地望着,望了很长时间,渐渐地羞红上颊,才慢慢离开。”

姐妹二人再看少年郑秉德:

“不久,两姐妹又来了,她们止不住心魄荡漾,这是她久已经盼望的事情。”这盼望的事情是什么?而且是她们一起盼望的。

郑秉德害羞离开后,薛家姐妹却呆在原位,望前瞻郑秉德刚才冲澡的地方,久久不肯离去,一直待到了丫环请她们回房吃晚饭。

吃晚饭时和饭后,她们仍是回味着少年郑秉德游泳和洗澡的各种姿势,两个人坐在一起,脸上是时喜时忧。

少年郑秉德见到了两姐妹后的反应也是很强烈的,原文是郑秉德在夜里做了一个“春梦”。然后,郑秉德就渴望黄昏快一点到来。

第二天黄昏时,郑秉德做过“春梦”的郑秉德胆子大了,故意给两姐妹展示强健的身体。

接下来,姐妹俩不谋而合,约郑秉德当晚上楼,。此后,连续多日,三人聚在一起嬉戏,玩耍,聊天。

写到郑秉德担心三人之事被其父母发现之处时,两姐妹竟然提出一起嫁给他的愿望,并且态度很坚决地说到,如果自己的父亲不同意,她们还会以死相报。

这听起来的确让人不可思议。只是见了一面,就约上楼来;短暂相处十来天,就自愿把自己交给的婚姻大事交托到一个还不太了解的男子;而且,如果家长不同意,还要以死相报。这难道是真感情、真爱情;显然不是,连恋爱都没怎么谈,甚至除了对方的身体之外,其他方面还不太了解,竟然以身相许,将终身托付出他。这难道是不性之冲动吗?

看来,古人对婚恋的需求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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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是利?

如果说,姐妹两人最终能一起嫁给郑秉德是因为利的话,那么的确还真有点“利”的成份。

其一,姐妹俩为了自己私利自愿同嫁郑秉德,因为他们已经在郑秉德身上献上了自己宝贝的贞洁。如果不嫁,事情传了出去,姐妹的名声自然不好,再嫁不一定嫁得好,而且即使嫁了,婆家人也对她们这样女子好不起来。

其二,薛父为了自己的脸面,只能这样嫁女,因为他让家丁暗中查探,家丁对三人之事非常清楚,一旦家丁反水,丑事自然会传出去。出于自己脸面的私心,同意两个女儿的请示,自然最好不过。

另外,薛家与郑家已经是莫逆之交了,结亲后,自然是好上加好。不但对两家都好,对将来的孩子也好。

这么有利可图,谁不愿意呢,谁都会做顺水之情。只不过,两个女儿同嫁一夫,让外人还是有点看笑话。

不过,通篇细读,“爱、情、利”三者加起来,所占的成分远远少于“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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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薛氏亲姐妹二女同嫁一夫,看似是其对性的一种需要,其实是对封建社会男女之情的一种嘲讽。试想,怀春少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除了家中父母兄弟,或者几个男仆之外,她们甚至连此之外的男人都不能见到,萌动的青春期如何度过,如何释放呢?

假若,薛父不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二女身上,不给她们单独修建一栋画楼,让她们独居其中,也不是让她们除了吃饭睡觉之外的事,都用在读书习字上,或者匀一些出来做做女红、户外活动、家务日常事……那么,二姐妹也不至于空虚到听到外面有一点水的响动声,就好奇到放下手中的诗书,跑过去围观。

薛氏二姐妹从小到大饱读诗书,多受礼仪和各种道德教育与束缚,是极懂得廉耻的大家闺秀,可她们竟然能与陌生少年郑秉德三人一起戏耍,后来还要胁父亲同意,一起嫁给郑秉德。看来古人的“三从四德”和礼仪道德,也是经受不住人性之本能的考验的。

自古如此,今又如何呢?欢迎留言评论,发表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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