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新丰派出所民警联与区平安办相关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救助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野鸡,送其重归自然。

小区里发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野鸡飞入小区)(1)

小区里发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野鸡飞入小区)(2)

野鸡,是动物学上雉鸡类动物的俗称(通名),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雉,也称“雉鸡”、“山鸡”、“野鸡”。因雄雉颈部有较宽的白色羽毛环绕,故学名“环颈雉”。1月17日,在新丰街办老街社区机筑处小区执行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公安临潼分局新丰派出所民警和区平安办的包抓干部,接群众反应称,刚刚在辖区内发现一只野鸡。

获悉这一情况后,为防止小区居民捕抓或伤害它,于是民警和包抓干部立即在小区内进行寻找。十余分钟后,大家在小区内的某处角落成功找到了这只野鸡并迅速将其带到附近的渭河河滩进行了放生,送其重归自然。

编辑:李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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