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会议举行,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全市大气优良天数306天,同比增加19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3.6%,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省委省政府对各市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了成效考核,我市被评为优秀等次,除大连、沈阳两个副省级城市以外,在地级市中排名第一。我市全面完成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合并后的25项整改任务全部按时完成整改,1160个环境信访案件全部按时办结销号。腾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运行,羊耳峪垃圾填埋场实施封场,台安县22个纳污坑塘整治等重点任务全部完成。
在水环境改善方面,坚持治标与治本并举、工程与管理并重,投资7.9亿元实施17项水污染治理工程,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全市河流12个国、省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国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100%,国控断面水质改善幅度继2019年全国第26位之后,再次前移14位,2020年居全国第12位;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我市土壤综合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完成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2.95万亩,全市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完成81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19个建制村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任务,“绿盾”专项行动整改任务提前半年全部完成。
我市生态环境安全总体稳定。全面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签订《沈阳经济区环境应急资源储备信息共享协议》。开展全市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等行动,排查涉废企业175家,安全处置涉疫情医疗废物15.8吨。举办2020年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强化与鞍钢等大型国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合作联动,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今年我市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3月底前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计划及年度项目清单,年底前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开展20吨以上燃煤锅炉和镁砂窑等工业窑炉全面排查,10月底前完成排放不达标锅炉和炉窑的整改;完成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等工作任务。强化移动源环境监管。做到柴油车检测线现场检查全覆盖、柴油货车监督抽测比例不低于50%,强化不达标车辆管理;扩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域,加大禁限行区内高排放机动车的查处力度。同时,推进实施“碧水工程”。尽快实施运粮河、五道河污水应急治理工程,确保河流水质改善并稳定达标。加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和运行监管,确保达标排放。推进五道河、运粮河、南沙河、小柳河等流域内重点生活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在改造完成前,要通过强化运行管理等措施,实现排水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为断面达标提供保障。严厉打击污水超标直排,加强饮用水源风险防范,确保全市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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