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郝莹

7月9日,一则男子当街强行拖拽女子上车的视频引起关注,经核实事发广西灵山县,事发后警方介入,双方调解后表示不追究责任。

7月9日晚当事女子在社交平台回应称两人系前男女友关系,分手原因系男方多次施暴,7月2日分手后便被屡次纠缠。双方接受警方调解,该男子已写下保证书。

男子暴力拖拽前女友(拖拽前女友上车)(1)

事发后网友关注该男子所写的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封面新闻记者邀请毫达律师事务所孙顺发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读。

男子当街拖拽前女友,警方调解后写下保证书

7月9日凌晨,一男子当街拖拽女子上车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一白色车辆停在路边,男子下车强行拖拽女子,多次将其头部撞致车门处,试图将女子塞入车内。女子不断挣扎大声呼救引起路人注意,周边多位市民一同制止了该男子行为,随后该男子上车离开。

7月9日晚,当事女子在社交平台回应,称与该男子是前任男女朋友关系,分手原因系男子多次施暴。当事人称事发后警方介入,“结果就是双方到派出所协调了,他也在法律面前写了保证书,并保证不会再来骚扰我。”

据媒体报道,事发广西省钦州市灵山县,灵山县公安事发后接警,两人系前男女朋友关系,双方已调解处理,都表示不追究责任。

男子暴力拖拽前女友(拖拽前女友上车)(2)

律师:保证书没有法律效力

毫达律师事务所孙顺发律师对此事做出解读,他表示,男子当街强行拖拽女子上车,其行为本身危及到女子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视情节严重情况,如果造成被拖拽女子受伤、扰乱社会秩序等其他严重后果,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甚至涉及刑事犯罪,如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绑架罪等。

在本案例中,男子在调解后写下保证书,孙律师认为,保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在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个案调解中,民警会要求书写保证书,以保证不再犯。写保证书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其作用在于对书写人的心里约束或者道德约束,即承认此次错误,保证下不为例,但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执行力。”

保证书约束力有限,属于道德约束,不具备实质惩戒作用。如果男子再次出现伤人行为,仍然要根据具体行为判断其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对此屡犯,累犯,社会危害性大,按照法律规定,会合理的加重处罚,但加重的原因不是由于其之前写过保证书,此时的保证书本身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孙律师说。

同时,二人的前男女友关系并不能影响到对男子行为的判定,行为定性,具有客观性,法律不会基于特定的关系而改变行为的定性,但可能会影响纠纷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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