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专项打击非法营运(我就站在你面前)(1)

妹妹打车不,上车就走……

帅哥打车不,还差一个……

……

这样的吆喝

相信不少小伙伴都听到过

但是大家要注意了

这种私自拉客的车辆

大部分驾驶人并未取得营运资格

且法律意识淡薄

乘坐这样的“黑车”十分没有保障

近日蜀黍在查缉过程中

就遇到一位当着蜀黍的面

还敢非法搭载乘客的驾驶人!

交通执法专项打击非法营运(我就站在你面前)(2)

3月10日,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四大队民警正在辖区紫云收费站开展日常查缉行动。15时30分许,杨某驾驶贵A05***号小型轿车驶向紫云收费站,在行驶至距收费站大约50米左右的位置时,他按响喇叭,打开双闪,放慢了车速。此时一个拖着行李的男子向杨某车辆走去,在杨某停车时快速上了车。

交通执法专项打击非法营运(我就站在你面前)(3)

等等!

按响喇叭,打开双闪

拖着行李箱的男子快速上车

这一系列操作

蜀黍觉得很不对劲

于是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

民警询问驾驶人杨某得知,杨某并没有取得营运资格证,但杨某坚称,自己只是帮朋友送人,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非法营运。于是民警对乘客逐一询问,乘客向民警坦白了实情,驾驶人这才承认自己非法营运的事实。

交通执法专项打击非法营运(我就站在你面前)(4)

当着交警的面非法营运

胆子这么大的吗?

面对蜀黍询问杨某却说

人是提前联系的

没想到会被查

自己也知道这是违法行为

但为了谋生也是没办法

民警对杨某进行批评教育,赚钱有多种方法,但不能违法。杨某也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不会再犯了。因该车涉嫌非法营运,民警将案件移交运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经运管部门调查核实,杨某确实存在非法营运行为,运管部门依法对杨某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

交通执法专项打击非法营运(我就站在你面前)(5)

交通执法专项打击非法营运(我就站在你面前)(6)

法律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执法专项打击非法营运(我就站在你面前)(7)

非法营运

顾名思义,就是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

而实施了营运行为

这类车辆被称为“黑车”

它们的存在

不仅侵害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扰乱客运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也让乘客的安全受到威胁

“黑车”存在什么危害?

1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非法营运车辆驾驶员均未参加正规的安全培训,安全意识淡薄;漠视交通法规,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乘客人身及财产安全。

2 扰乱运输市场秩序

非法营运现象扰乱了客运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对合法经营者造成极大的冲击,给行业埋下极不稳定因素。

3 乘客权益无法保障

非法营运车辆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在行驶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有时候大家急着出门

出行途中很可能在不经意间

就搭乘了“黑车”

那如何识破“黑车”的障眼法呢?

蜀黍这就告诉大家

如何辨别“黑车”?

1 查看车身

从事农村客运及村村通客运的车辆车身颜色是统一的,并有“XX村村通客运”字样,车身还有企业名称,监督电话。如果没有这些标志,说明这辆车可能是“黑车”,千万不要搭乘。

2 查看车牌照

车辆上路必须有交警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牌照。车牌模糊不清或者制式不同,甚至没有牌照的车极可能是“黑车”。

3 查看线路标志牌

合法运营的车辆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线路标志牌。如是自制的线路牌,必定是“黑车”。

4 查看司机态度

“黑车”不按时发车和运行,可能低价、超载并四处揽客。上车前后态度变化大,遇交警、运管设岗检查故意躲避。

贵州交警提示

非法营运车辆

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

干扰和破坏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乘客的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作为驾驶人

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不要为了多赚钱

将自己和他的人置身危险之中

作为乘客

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自觉抵制非法运营车辆

切勿贪图一时之便

踏上未知的危险之旅

审核/刘垒 编辑/周承雯

来源/安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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