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违法
满足条件便可
不记分、不罚款!
延长夜间泊位停放时间
增设限时长停车泊位
……
福州交警推出
便民利企10项举措
赶紧来看看!
01 推行“文明出行,教育免罚”
6月20日起,福州交警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上街(高新区)范围内,对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发生以下轻微交通违法实施“文明出行,教育免罚”:
(1)连续3个月在福州市范围内未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有以下4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福州交警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记分、不罚款。
①违反规定停车的;
②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③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外或路口外的;
④轻微跨压机非分界线的。
(2)连续6个月在福州市范围内未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有以下6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福州交警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记分、不罚款。
①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
②轻微跨压同向车道分界线、导流线的;
③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④违反规定掉头的;
⑤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
⑥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温馨提示
①上述措施不适用于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肇祸、交通堵塞等车辆;
②为督促驾驶人主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对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有3起(含)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不享受以上措施;
③外地车辆(非福州籍车辆)无法收到警告教育短信的,可以登陆“福州交警”APP“教育免罚”功能模块查询。
02
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
为缓解老旧小区因停车位配建不足造成的居民停车难题,推出以下举措:
(1)按需增设道路停车泊位。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可通过“福州交警”APP或“福州交警”微发布的“道路停车泊位申请”模块申请在周边道路增设24小时全时段停车泊位,交警部门按“能设即设”的原则审核设置。
(2)延长夜间泊位停放时间。对现有允许停车时间为“22时至次日7时”的夜间停车泊位逐点论证研究,视情将允许停放时间延长为“19时至次日7时30分”,并配套调整标志标线,市民根据标志标线指示有序停放。
(3)允许夜间时段路侧停放。对于在老旧小区周边的背街小巷(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道路)、断头路未设置停车泊位的,夜间19时至次日7时(视情延长至7时30分),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允许小型载客汽车路侧单排“平行式”有序停放,不予处罚。此项措施试运行至9月30日,之后根据试行情况总结提升发布新政策。
03 放宽城区载货汽车限行规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物资运输,助力企业恢复生产和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城市配送需求和城区道路交通实际,放宽载货汽车通行限制:
(1)城区二环路以内所有道路(除7条重点线路外)重中型货车限行时间由全天24小时限行放宽为6时至24时限行。
(2)外地轻型货车三环路以内全天24小时限行放宽为二环路以内每日6时至22时限行,保障外地配送车辆通行需求。
(3)上街大学城和火车站24小时限制重中型货车通行区域和道路统一放宽为6时至24时限行。
具体可登陆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或关注福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查看。
04 全面实行载货汽车网上备案通行
为进一步便利工程建设运输、民生物资运输、应急抢险货车申请限行道路通行,简化申请手续,企业和个人货车通过“福州交警”APP“货车网上告知通行”功能模块自行网上备案告知,系统自动实时安排时间和路线通行,全流程无人工审核,实现“即报即办,一趟不用跑”。10月1日起,不再使用纸质通行证,全面实行电子化通行管理。
05 允许巡游出租车临时停车上下客
允许巡游出租车(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标注为:出租客运)临时停车上下客。在非禁停道路、双向四车道(不含)以下道路,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允许巡游出租车在路侧平行式临时停车上下客,即停即走。
06 设立“僵尸车”举报电话
“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损害城市文明形象。对于长期停放在道路上的,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俗称“僵尸车”的机动车,市民可拨打12123电话进行举报,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置。
07 设立紧急救助电话
在城区道路交通高峰时段,市民紧急就医、应急抢险等紧急情况需交通保障的,可拨打87027111电话进行求助,交警部门将视情指派骑警或远程信号灯控制予以保障。
08 沿街公厕周边增设限时长停车泊位
对城区500个沿街的公共厕所周边道路进行逐一摸排,符合条件的增设限时长10分钟停车泊位,分批次逐步设置到位,方便市民如厕停车。
09 推行电话申领6年免检合格标志
为进一步便利申领6年免检合格标志,群众拨打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即可申领6年免检合格标志。具体流程:拨打12123→核对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核对车牌号码→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核对车辆发动号→核查车辆状态以及交强险信息→核发电子合格标志。群众无需再携带行驶证或者身份证到车管窗口现场办理,无需再领取纸质合格标志。
10 增加6条小型汽车教练车训练路线
为进一步方便广大机动车驾驶学员学习实际道路驾驶技能,从2021年6月1日起,我市将增加6条小型汽车教练车训练路线,允许每日5时至24时进行教练车教学训练。具体6条小型汽车教练车训练路线为:北三环路辅道(福飞路口——洪甘路口)、乌龙江大道(浦上大道口至冠洲村村道口)、虎秀路(白漫溪路口至尧溪路口)、五都大道(旗山森林公园岔路口至五都村村道口)、北环路(闽侯南通)、西环路(闽侯南通)。
以上10项举措
除第1项、10项以外
其他项目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我为群众办实事”!
交警蜀黍推出了这么多便民措施
作为市民
不要以“不记分、不罚款”
心存侥幸
而是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为他人、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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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 赖志昌
编辑 林施烁
审核 申哲
监制 程仁山 范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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