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了一篇文章余秀华评贾浅浅:不要拿别人亵渎我,我说:请都不要亵渎诗歌 结果余秀华跑到这篇文章下面留言:“你更没有资格亵渎我,恬不知耻”。对于这条评论,我没有作任何回复。

余秀华愤怒(余秀华骂我没资格亵渎她)(1)

余秀华

倒是有些朋友,在留言区为我说话,结果也引来了余秀华的一通骂,见谁骂谁。余秀华说我没有资格亵渎她,其实,我压根就没有亵渎她的心思。如果不是因为她怼了一句贾浅浅,我还真的没有写她的意思。

当有人将她和贾浅浅类比的时候,余秀华说“不要拿别人亵渎我”。显然,余秀华特别喜欢用“亵渎”二字。这个词,出自汉朝班固《白虎通·社稷》:“敬之,示不亵渎也”。也就是“亵渎”,就是“不敬”的意思。

余秀华愤怒(余秀华骂我没资格亵渎她)(2)

贾浅浅

现在,“亵渎”二字用的地方比较特殊,一般是指对更高的人或事物的不敬,比如亵渎神灵。所以,余秀华用上这两个字,在她看来,她比贾浅浅要高出不少。如果说她余秀华是“天”,那贾浅浅就是“地”,而我,那就应该是在“地狱”里了

余秀华把自己放得那么高,也不怕摔下来。站得越高,那可是摔得越疼的。余秀华说我没有资格亵渎她,那是非常正确的。要“亵渎”,起码首先要承认对方确实在自己之上。但显然,余秀华在我心里,压根就不是这样的人。

余秀华愤怒(余秀华骂我没资格亵渎她)(3)

余秀华

所以,我是连亵渎她的一点心思都没有的,有没有资格,也就压根就不在乎了。其实之所以写那篇文章,主要还是想说说诗歌。在我的所有文章里,从来没有人身攻击、人格侮辱的词汇出现,这是我的基本原则。

好了,我们还是回到诗歌上来吧。余秀华致李健的最新作品《我在此再一次写到你的名字》,是事件的根源所在。说实话,余秀华的这首诗比贾浅浅的确实要好。但是最后一段有点不搭调,我用的是“高深莫测”这个词。

余秀华愤怒(余秀华骂我没资格亵渎她)(4)

余秀华

其实,把这首诗稍作修改,应该是不错的现代诗了。将最后一段里的“经血”改成“汗水”,将“子宫”改成“身体”,这应该要文雅得多,对诗歌也没有什么影响。而这里的“修建城墙”很有点突兀。

既然前面写到了“老井”,那为何不改为“挖井”呢?这样一来,既可以做到前后呼应,也可以让读者明白作者要表达的意思。我们把这首诗完整地贴出来,大家可以对比着看看,修改前后的区别。

余秀华愤怒(余秀华骂我没资格亵渎她)(5)

余秀华

“《我在此再一次写到你的名字》||余秀华

雪深三寸,已覆盖了血肉模糊的部分村子里的腊梅开花了,像饱含眼泪的笑脸我是它的敌对者,我污浊,幽暗,像百年的老井轱辘再打不上一桶井水井水里再没有一轮弯月我没有穿红色的衣裙。而它们依旧在我梦里翩飞我酬谢过的一生,在所有的掩盖里你依旧是坚挺的神庙仿佛我从来没有顶礼膜拜过。仿佛我的魂已典当在那里我再一次写到你的的名字,这犯忌之举却迎合了我一生的心意我再一次把桶放到井底,听到它刮到月亮的声音我笑着雪花落满了一嘴经血汗水濡湿了我的衣服。在我衰老的子宫身体里桃花正在育蕾那些修建城墙挖井的人,都是我的前世轻轻一碰就有无尽的疑问致李健”

这样一改,最后一段的意思也很明白了,整首诗读来要连贯得多。我是不是像个认真负责的老师,在批改学生的作业?哈哈。修改前的诗,李健如果是看到了,估计是会恶心的。但修改后的诗,李健起码不会感到恶心

当然,这样的修改,估计余秀华是不会同意,更不会采纳的。想来她很喜欢用一些不雅的词,达到“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目的。或者是,通过这些词,来表达她“更深层次的东西”,这,我就不好掺和了。

余秀华愤怒(余秀华骂我没资格亵渎她)(6)

李健

有关余秀华的话题,就此打住。当然,有关诗歌的话题,我还要继续。在此感谢那些在评论区为我说话,甚至是为我辩护的人,希望这件事没有影响到你们的心情。其实,大家大可不必在意她,对于这样的人,一笑而过就行了。

在这里,不得不心疼李健几秒钟,我就是长得帅,有才华而已,我有什么错?我招谁惹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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