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售房部现在通知,要收我们每户每度0.96元的电费,远远超出了普通农电的价格标准,太不合理了......”3月2日,城固县柳林镇蓝天花苑小区部分群众向华商报-二三里反映该小区售房部收取电费过高和随意停电等问题。

小区交电费太麻烦(小区电费每度要交0.96元)(1)

小区业主孙先生(化名)对记者说:“我是2018年入住的,小区一开始用的是附近一个公司的电,今年才把新电路改造好,2月份的时候,售房部告知我们从今年1月22日之前算起,之前借用别家公司的电费每度将收取0.96元,没有交的今早就把电给停了。”孙先生认为过渡期内承建方“高价”支付的电费,不该由小区业主来买单,如今不仅告知业主要高价缴纳之前的电费,还把一些群众屋里的电停了,严重影响了住户的生活。

小区交电费太麻烦(小区电费每度要交0.96元)(2)

记者从小区入户的门口看到贴有关于柳林镇蓝天花苑小区售房部对业主的告知书,告知书的落款时间是2022年2月26日,告知书称:自2014年元月入住以来,电费、水费、垃圾费从未收取,现小区围墙、电力设施即将完工,小区各项费用准备清收,要求未缴清房款的用户请及时到售房部缴清各项费用。相关费用单价公布,其中临时借用某实业有限公司用电每度1.20元,现收取用户每度0.96元。从2022年1月22日前电费每度收取0.96元,2022年1月22日后至更换智能卡表后按电力局平均电价收取0.60元,如不及时缴纳停电等后果自负。

多次联系售房部负责人未果后,记者来到柳林镇政府了解情况,分管城建工作的副镇长告诉记者:蓝天花苑小区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他们已经悉知,一方面已经督促承建方立即供电,目前供电恢复正常。另一方面镇政府将成立工作专班,积极沟通,妥善处理该小区的电费收缴和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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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城固县柳林镇镇政府就此事以书面形式向记者回复说:蓝天花苑小区2013年承建,2014年底竣工,2015年初群众陆续入住。因该小区地处108国道以南,距镇内农网主线路较远,先期为解决群众用电难题,经镇村协调,住户讨论同意,该小区就近接入某实业公司的供电系统。该公司的电价标准为1.2元/度,过渡期内承建方按照1.2元/度的价格已支付了电费。承建方拟按原标准向小区住户收取垫付的电费,个别群众认为电价高于农电标准,表示不满。目前,在电力部门的支持下,该小区已于2022年1月完成电路改造并新建变压器,整个小区已接入普通农网。

针对以上问题,城固县柳林镇政府已多次督促承建方与群众多方沟通,妥善处理,依法依规尽快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华商报记者 王培民 编辑 姜磊 曹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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